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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6

坚定理论自信,珍惜十五大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论的理

    论成果,努力搞好党的分配理论创新成果的宣传、阐释!

盼铁成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论,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产物。在发展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中,每一项创新成果,都是艰辛探索的结果,都是全党智慧的结晶。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她在理论上的任何新思想观点、主张乃至提法,都必然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理论创新很不容易,提出了新的理论思想、观点、提法,如果不在深化认识和研究的基础上做出规范的表述,不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深入的阐释,而是任人解读,不仅有可能被误读、误解,还可能被故意曲解,甚至被庸俗化。


      党的十五大首次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是全新的收益分配论,是让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是不再由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收益分配论,是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也是遭遇严重误解、曲解的收益分配论。


       按照十八大对全党提出了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的明确要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珍惜、重视党的理论思想创新成果,深化对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论这一重大理论成果的研究、认识,作出正确的解读,加大阐释、宣传、普及的力度,努力化解、纠正、消除种种误解、曲解,促进党的理论思想新成果在实践中的运用、推广,既是思想理论教育宣传工作的职责,又是摆在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面前一项十分的重要任务。


       一. “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新的收益分配论.


        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社会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未来(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制、没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等条件下)的社会主义社会做出了将实行按劳分配并进而发展到实行按需分配的科学预测。


        常识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揭露了资本所有者发财致富真正“秘密”——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剩余价值或者叫利润)的分配方式、制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制度导致两极分化的必然性——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剩余价值或者叫利润),收益分配与劳动要素毫不相干的必然结果只能是两极分化,即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贫穷、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逐步缩小差距、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的名言来说,就是一个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做大蛋糕,和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下决心分好蛋糕的历史过程。就分配而言,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是一个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中,无论幻想把按劳分配强加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是因袭只能富资穷劳、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都不仅在理论上有悖于马克思主义,而且极易导致坚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新的“政治形式”成为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所说的“一个骗局”。


       如果承认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当今中国还不过是处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起点的社会主义国家。 既然我们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既然我们还处于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就既不应该企图超越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搞什么所谓的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又不应该因袭、特别是决不可长期因袭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旧规矩。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这是新生的社会主义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而在马克思那里又没有现成答案,必须在实践中探索、回答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应该有自己的分配方式、制度。社会主义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该有与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到底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为此,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进行了艰难的探索。


       经过长期的探索,已经排除了一系列错误观点,认识到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走共同富裕之路,在分配上既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搞成两极分化。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方针的制定,到实践中“四马分肥”的贯彻实施。从建国初期关于坚持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而稳妥地提高劳动报酬”,“逐渐减低以致最后完全取消对生产资料的报酬”的初步构想,到党的15大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收益分配论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分配方式、制度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突破。


      二.“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新的收益分配论——不再由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剩余价值或者叫利润)的收益分配论。


       常识告诉我们:生产要素,归结起来就是两大要素: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

        劳动要素——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人的要素(人的智力和体力)。无论是高管们的经营管理性劳动、科研技术人员的科研技术性劳动,还是操作工人操作劳动、门卫的看护劳动、清洁工的清扫劳动……都是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劳动要素。


        资本要素——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物的要素。例如自然资源、原材料、设备设施、场地和资本化了的技术成果(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专有配方、创意策划方案等)。


         收益(剩余价值或者叫利润),历来为资本要素独占,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收益分配论,收益,不再由资本要素独占的收益分配论,资本以外的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


       三.“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新的收益分配论,是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


       “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里虽然还没有明确将劳动要素单列,但个人认为,这里所提到的技术要素,实际上既包括技术性的劳动成果(过去劳动),例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也包括不同技术、经验含量的活劳动(现实劳动),例如研发性劳动、技术性操作劳动工以、以及门卫、保洁人员的值班、亲扫劳动等技术、经验含量不尽相同的活劳动。因而,十五大提出的收益分配论,实际上是包含了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自十六大起,在对生产要素的表述中,不仅将劳动要素明确单列并突出地排在了首位。


       四. “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新的收益分配论,也是遭遇严重误解、曲解了的收益分配论。


       对十五大关于“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不同解读.


       如前所述:“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新的收益分配论,是让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是不再由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收益分配论,是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


       但在解读中,由于解读者所处的“角度”不同,十五大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遇到多种不同版本的解读。尽管各种解读都各有各的理由,特别是那些“专家”、“学者”们的长篇大论,领着人家绕来绕去,很容易把咱广大普通劳动者搞糊涂,其实归结起来,主要还有三种情况:


        一种是,将活劳动(现实劳动)排斥在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之外。


       这种解读就是把新的收益分配论中的技术要素解读为仅仅局限于——技术性的劳动成果(过去劳动),并将其“资本化”——以资本身份(股权、期权)参与收益分配。


       例如,某地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技术是指:(一)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技术秘密。指研制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带来经济效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三)被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四)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五)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可作为生产要素的技术。第三条 鼓励技术作为生产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科技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可以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同方式以奖励、享有股权、期股(权)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摘自某省政办发[2002]3号《关于鼓励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若干规定(试行)》.


        另一种是,将普通劳动者的活劳动(现实劳动)排斥在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之外。


      这种解读虽然注意到了劳动要素(活劳动)参与收益分配,但仅仅局限于部分劳动者的活劳动(例如高管、高知们的管理劳动),并将其“资本化”——以(人力)资本形式(股权、期权)参与收益分配,而将更多的、普通劳动者的活劳动排斥在外。例如一些行业、领域所奉行的高管、高知们以股权、期权的形式分享收益——获取分红。


       还有一种解读很特别——撇开收益论分配。就是硬生生地抹掉“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中的“收益”这个关键词,把这里所说的“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解读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所谓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论”。而所谓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论”的“各得其所”,就是“三位一体”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


       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大小参与收入分配,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说法。这个说法实际上是非常滑稽的——林岗教授道出了这种“说法”的实质:


       【记者:您怎么看待“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这种说法?
  

        林岗: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大小参与收入分配,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说法。这个说法实际上是非常滑稽的。


       为什么西方主流经济学搞出这套东西来呢?因为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在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工人分配得多了,资本家就拿得少了,工人工资部分多了,资本家的利润部分就要减少。

       西方主流经济学编出这套理论实际上是想掩盖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对立的利益关系。所以,把资本家对工人的分配问题,通过生产函数变成各种物质生产要素与产出之间的技术关系,然后再借助这种关系将企业主与工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归结为要素价格的决定问题。这样,实际发生的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剩余价值和利润的真实来源就被掩盖起来了。

       现在,有些人将功能分配理论归入现代经济学,而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归入过时的古典经济学。其实,功能分配理论要早于马克思的理论。其早期形式之一,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批判过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对这种理论的荒谬,马克思作了鞭辟入里的分析,建议大家有空时读一读。

       功能分配理论现在还很有市场,说明现在许多人身受充满马克思所说的“辩护士的坏心恶意”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之害,不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东西。】——《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角看收入分配的理论和现实》——访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教授林岗 2013年12月28日 22:05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李飞(记者).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使各种生产要素公平竞争、公平参与收益分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引导更多的人通过学习知识和技能提高获取收入的能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2013-06-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扩大内需急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完善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使各种生产要素公平竞争、公平参与收益分配。”人民日报的文章讲得太好了!点中了通过分配制度改革,调整、规范分配中劳资所得这个要害。在初次分配中,资本要素所得多,劳动要素所得就少。初次分配中,收益分配与劳动要素无关,由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剩余劳动)的“全部秘密”。由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的分配史,就是富资穷劳的历史,就是劳资贫富两极分化的历史——对劳动要素不公的分配史。


       盼铁成钢认为,十五大提出的收益分配论。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突出、明确了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分配的具体对象——收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收益”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词。


      如果说,前两种“解读”还可以解释为无心的误解的话,那么,抹掉“收益”这个关键词,把新的收益分配论解读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论——以西方经济学的功能分配理论篡改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艰辛探索而提出的全新的收益分配论,以庸俗的政治经济学的“三位一体”的分配论取代新的“收益分配论” 则再明显不过是有意的曲解。


      十多年过去了,是该为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收益分配论“正名”的时候了!


    五.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常识的“角度”去认识和解读十五大提出的收益分配论中的收益.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正确认识和理解这里所说的收益这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对于深化对新的“收益分配论”的研究、对于运用这一理论思想指导分配制度改革实践,变革旧的收益分配制度,创建新的收益分配制度,确保十七大以来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和非常关键的意义。


       由于解读者所处的“角度”的不同,对“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收益”,也有各种不同的解读。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已在批判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经济学中明确指出,是“这些形式所必然产生的分配方式造成了日益无法忍受的阶级状况,造成了人数愈来愈少但是愈来愈富的资本家和人数愈来愈多而总的说来处境愈来愈恶劣的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之间的日益尖锐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90页)。


       “这些形式”,指的应该是社会生产关系——资本主义。如果说马克思说的“这些形式”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发生两极分化的总根子,那么,“这些形式所必然产生的分配方式”、维护这种分配方式的、只能富资穷劳的分配制度,就是造成“日益无法忍受的阶级状况,造成了人数愈来愈少但是愈来愈富的资本家和人数愈来愈多而总的说来处境愈来愈恶劣的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之间的日益尖锐的对立”的具体制度。


       马克思主义常识告诉我们: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既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资本所有者愈来愈富与广大劳动者处境愈来愈恶劣——两极分化的秘密,也暴露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实行的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制度的严重弊端!


       盼铁成钢认为:


       中国共产党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常识的“角度”去认识和解读十五大关于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中的收益。


         党的15大关于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中的收益,就是马克思所揭露的旧的分配方式、制度中为资本要素所独占的那份收益,是旧的分配制度中与劳动要素毫不相干的那份收益。


       走社会主义道路、走共同富裕之路,就是要革除分配制度所导致的两极分化的弊端,就必须变革旧的分配制度,必须变革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分配制度,创立新的收益分配制度,就是要创立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制度——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收益分配制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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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6 16:17:25
坚定理论自信,努力搞好理论创新成果——新的收益分配论的理宣传、阐释. (续)
       六.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让劳动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论,是马克思关于逐步完成经济改造,逐步把劳动从劳动资料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逐步使劳动从经济上获得解放的具体化、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社会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未来(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制、没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等条件下)的社会主义社会做出了将实行按劳分配并进而发展到实行按需分配的科学预测。

       常识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揭露了资本所有者发财致富真正“秘密”——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剩余价值或者叫利润)的分配方式、制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制度导致两极分化的必然性——资本要素独占全部收益(剩余价值或者叫利润),收益分配与劳动要素毫不相干的必然结果只能是两极分化,即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贫穷、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逐步缩小差距、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的名言来说,就是一个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做大蛋糕,和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下决心分好蛋糕的历史过程。就分配而言,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是一个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中,无论幻想把按劳分配强加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是因袭只能富资穷劳、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都不仅在理论上有悖于马克思主义,而且必然给对实践中社会主义造成重大挫折。如果承认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当今中国还不过是处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起点的社会主义国家。

       既然我们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既然我们还处于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那么,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中,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

       在马克思那里虽然没有现成的答案,但也并非一片“空白”。在《法兰西内战》中,就有过这方面的论述:“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并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最后这个条件(引者注:“最后这个条件”,应该是指“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公社制度就没有实现的可能,而是一个骗局。”

       有的人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有的人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也貌似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实则有悖于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精神。

       殊不知,在马克思看来,“以自由联合劳动的条件去取代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马克思既没有把公社作为应该、可以推行按劳分配的政治形式来看待,也没有对公社提出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的要求,而是将逐步完成“经济改造”,“把劳动从垄断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篡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视为新生政权的一项实质性任务。

       “以自由联合劳动的条件去取代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

      对于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特别是在生产力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个经济改造也许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对于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在生产力还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刚刚开始走社会主义道路征程的中国来说,在分配方面,不是脱离社会实际急于搞所谓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而是必须用“相当一段时间”,通过“经济改造”,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逐步成为“自由联合劳动的条件”,即通过分配制度的变革、创新(实际上是经济改造中对分配制度的改造),逐步——一步一步地把劳动从受资本的奴役下解放出来。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又何尝不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马克思所说的这个“经济改造”过程中?在从社会主义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到完成“经济改造”,发展到“自由联合劳动条件”,从旧的“按资分配”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中,究竟该创建、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才能逐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怎样才能逐步把劳动从受资本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怎样避免新的政治形式沦落成马克思所说的“骗局”?

       使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让劳动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实践经过艰辛的探索从理论上所作出的明确回答。

       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劳动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是让社会主义社会劳动逐步成为富民劳动的理论思想,是让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理论思想,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收益分配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

      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劳动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是马克思关于逐步完成经济改造,逐步把劳动从资本奴役下解放出来,逐步使劳动从经济上获得解放的具体化、中国化的重大成果,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贡献。

        九十三年过去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较好地解决了不断做大蛋糕的课题;为解决好分好蛋糕的课题提出了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劳动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理论思想。全党同志和广大劳动者都应该倍加重视、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成果。决不能再让人把这个“好经”给念歪了!

       七.遗憾与期盼.

        党的十五大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所创立的全新的“收益分配论”的诞生。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所创立的全新的“收益分配论”,是中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是指导分配制度改革实践,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

       令人遗憾的是多年来,这一重要理论成果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并遭遇到各种误解、曲解,而我们党自己对这一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既没有形成规范的文字表述,也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阐释与宣传。这既不利于新的理论成果的研究和应用,也为误解、曲解新的收益分配论留下了可乘之机。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受各种误解、曲解的误导、糟蹋,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许多重要的相关的的表述中,已经很难再见到“收益”这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了。

       使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参与收益分配,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实践,经过艰辛探索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论,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分配理论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贡献,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

          新的收益分配论的诞生,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的分配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变革旧的、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体现资本主义本质的、只能富资穷劳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制度,为创立体现社会主义本职特征和最大优越性的、能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劳动、勤劳果真能够致富的分配制度指明了方向;对改革分配制度,落实17大提出、18大重申的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和习近平同志关于“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摘自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指示,对使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成为“富民”劳动,圆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勤劳致富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意义。

         “要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阐释。……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阐释,着力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保障,不断增强人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摘自刘云山2012年3月30日在理论宣传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按照十八大对全党提出了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的明确要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坚定对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论的理论自信,珍惜、重视新的收益分配论这一重大创新成果,深化对这一重大理论成果的研究、认识,作出正确的解读,加大阐释、宣传、普及的力度,努力化解、纠正、消除种种误解、曲解,促进党的理论思想新成果在指导分配制度改革实践中的应用,既是思想理论教育宣传工作的职责,又是摆在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面前一项十分的重要任务。

        期盼: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能得到全党、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宣传教育领域的重视、珍惜!

        期盼:十五大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论的研究、认识能得以不断深化,并对其做出规范的表述和深刻的阐释!

        期盼:十五大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论能得到大力宣传、普及,并逐步应用于指导分配制度改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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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6 23:25:58
楼主先说说: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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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7 00:44:48
qi509 发表于 2014-7-6 23:25
楼主先说说: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是什么?
有什么话想说,您就直说吧。

如果要讨论原理,您最好另外开个原理话题的帖,把您知道的原理都在那里说给大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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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7 06:32:5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4-7-7 00:44
有什么话想说,您就直说吧。

如果要讨论原理,您最好另外开个原理话题的帖,把您知道的原理都在那里说 ...
我无法另开贴。这是因为马克思根本就没有什么经济方面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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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7 11:13:13
qi509 发表于 2014-7-7 06:32
我无法另开贴。这是因为马克思根本就没有什么经济方面的原理。
哦哦,原来如此。那您就不必在这个话题下来发关于原理的提问帖了。因为这里不是讨论关于原理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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