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卫计委出台文件规定了53种疾病不许输液。在经济学上这是一种管制措施,一种暂时可以叫好的管制措施,这主要是针对医院用药的混乱,也针对目前的医患纠纷。在我国针对很多疾病存在乱用药的情况,以抗生素的滥用为主。那么,为什么针对一些小病存在输液的情况。首先,在我国目前的医疗常识下,很舒适的尽快把疾病治好是老百姓的目的。第二,随着新农合等医保制度的出台,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要比不住院高很多,医生为了减少病房压力,规定住院必须输液,以感冒为例,你可以选择打小针,也可以选择吊瓶输液,为了增加报销的比例,住院成了最佳选择,在北方的冬天,往往是感冒流行的季节,这时候医院人满为患,因为住院可以享受到暖气供应,于是,有许多人白天输完液回家干活,晚上回医院住宿,这是医保制度始料未及的。在医保出台之前,医生往往会要求输液,美其名曰输液好的快,其实是输液不仅要求有各项检查,而且输液的提成比例高。第三,输液好的快是医生说的,这也渐渐成了医学常识,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原来输液好的快的治疗方式,也似乎渐渐失效,病程加长,人们也不得不选择住院治疗,这是耐药性所致,而这却不是医学常识,这还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致。最后一点,似乎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老百姓承受医药价格又回到了原来的水平,而医疗报销的部分去了哪里?这或者要一步步的跟踪查询,它不可能消失在空气中。针对出台的这个文件,它更像是通过文件的形式,通过媒体报道传递医学常识信息,减少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针对医学常识的普及社会可能还需要加大投入。只是,我们的身体经过了那么多年的输液蹂躏,突然不输液还能不能康复?这有待医学专家的解释,或者良性的用药环境要从娃娃抓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