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并不是战略投资者和战略投机者的分野。 通辽艾史迪集团有限公司在1998年11月26日正式成为四砂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到今年1月16日全身而退,历时有一年零1个多月,超过了证券市场关于战略投资者持股时间的规定。然而,通辽艾史迪自始至终就是以套利为目的的。首先,它选准四砂股份配股前夕受让其国有股4000万股,同时受让了650万股配股权;次年5月,四砂股份实施1998年度分配送转,它又以所持股份增加了2325万股,可谓一举三得,这在沪深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案例中十分罕见。其次,它在以8145万元收购四砂股份股权的同时先后注入四家下属生化公司的股权,收回5453.5万元,几乎等于是左手换右手。而作为这一点差额的补偿,它变本加厉地利用控股权占用了四砂股份及其子公司7655.7万元资金。其三,在基本达到目的之后,它又以偿债转让方式将作为四砂股份控股主体的集团公司本身全部转让出手,其中82%股份转让给北京宁馨儿经贸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12136万元,包括偿还通辽艾史迪欠四砂股份及其子公司款项7655.7万元。至此,通辽艾史迪“金蝉脱壳”,手脚做得干净利落,十分漂亮。 对于四砂股份来说,问题不仅在于这位做了一年多时间第一大股东的通辽艾史迪临走前拖欠了7655.7万元的债务,虽然从法律上责任已转移给新控股股东北京宁馨儿,而后者至今尚未完全履行偿债的义务;严重的问题还在于通辽艾史迪所注入四砂股份的四家生化公司很有可能成为一大隐患。这几家生化公司均生产柠檬酸,预测投资利润率25%至28%,四砂股份1998年从先行收购的两家生化公司获得利润720万元,而到了1999年四家生化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仅527万元,实际收益率远较预测为低,故生化产品能否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尚难以定论。通辽艾史迪利用四砂股份急于改变单一产品局面的心理将自己刚刚投资的项目转让出手,颇有扔掉“烫手的山芋”之嫌。 与通辽艾史迪这种利用股权交易套利的战略投机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入主湘火炬的民营企业新疆德隆。德隆自1997年受让2500万股国家股股权成为湘火炬每一大股东,至今已三年,不仅在时间上体现了其长期投资的战略意图,更重要的是德隆公司收购目的是看准了汽车配件市场的前景,并欲以此为桥头堡,努力扩充未来的汽车零配件国内外市场份额。这就意味着这位新的第一大股东是以壮大湘火炬现有主业为己任,把自己的利益完全融入了所控股企业的兴衰之中。 作为全国最大的火花塞专业厂家的湘火炬,在德隆入主前已经上市四年,由于改制不彻底,经营机制基本上还是国有企业那一套“大锅饭”。四年里,净资产收益率一年比一年低,由开始的7.22%,逐步递降为6.12%,4.34%,0.88%,以致于丧失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德隆入主后,抛弃了原来承袭自国有企业的那一套陈规陋习,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适应市场竞争的经营机制,率先在全国同行业中通过了QS9000质量认证,开发并批量生产一批高附加值新产品,成为多家有影响的主机厂OEM配套供货商,还收购控股了美国MAT公司,包括其在我国境内的九家制造企业和两家境外销售公司,全面实现了跨国经营。三年来,湘火炬实现净利润1.46亿元,是过去四年的4.75倍,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11.47%,22.44%,16.11%,企业于2000年重新取得了配股资格。 德隆公司当初投资的7000多万元也没有“打水漂”。由于在这三年之中湘火炬蒸蒸日上,两度实施股利分红,使其获益匪浅。经过1997年10送1转1,1998年10送5转4,德隆所持股份已由2500万股增加到5700万股,增加了1.28倍。其它法人股东、社会公众股东和职工所获利益当然也是水涨船高。其中国家股东的股份虽然由原来的42.31%减少到16.60%,后来又减少到13.83%,但通过分红送转又增加了1452万股,如果按1999年末收盘的市价计算相当于获利3.94亿元。据说,国有股东当初决定向民营企业德隆公司转让股权时,曾经踌躇了一年半,主要是担心国有资产会不会流失。实践证明这完全是多余的。这里面的关键,是因为湘火炬引进的是真正的战略投资者。 把湘火炬和四砂股份两家的新控股股东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战略投资者与战略投机者的最大区别在于:一个是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所控股上市公司壮大发展的基础之上,两者融为一体;一个是只顾自己套现牟利,不顾企业死活,甚至不惜侵犯其他股东权益,损害被控股企业的利益。由此可见,光看持股时间并不能看出谁是真正的战略投资者,谁是战略投机者,主要还是得看动机,而这要从其行动才能看得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