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管与教的二元结构对师生人格分裂的影响tanxi
        2014.9.8
       这是一个这真实的故事:某校某年教务处及其主管教学校长定了一个新规矩“本科生必须一律按指定办法对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且未达标者推迟半年毕业”,结果未达标者比预期的多得多。因此,为了维持稳定(即:怕因耽搁正常毕业的学生太多而出现意外事故),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就与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招集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院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一起开会,否定了先前刚立的新规矩的第二条。这个故事说明了高校典型的管学生与教学生的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在学院层面(学校中层)体现为:分管学籍与教学的是一个领导,其直系管理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任课老师不管学生(系室支部书记也不管),教务办管教务(与学生直接的是成绩与学籍),分管学生教学以外事物的是副书记,其直系管理的学工室及其辅导员队伍则负责学生档案、学生入党、团学干部、学生心理健康、人身安全、学生就业以及奖贷助补勤等。学校的职能部门与教学对应的是教务处,但与学生工作对应的有团委、学工部、招生就业处、管食堂的后勤甚至保卫处等等。
        据说,人格分裂有如下症状:多疑、不信任他人、妒忌、敏感、易怒、心怀怨恨、自负。
        据我的观察,管学生的与教学生的之间是有隔阂的,存在诸如上述人格分裂的迹象的。例如,老师嫉妒学工室老师有丰富的家长资源与学生“进贡”好处且容易荣升领导干部(有的还同时做“双肩挑”学者),学工室老师则嫉妒老师评职称快可以拿横向纵向课题经费还不用整天对学生的安危提心吊胆且时间较自由。此外,由于业务干部与行政干部的身份认同上的彼此差异也会导致彼此敏感以及各自的自负乃至多疑等等关系特征。无论学而优则仕还是仕而优则学,都会产生对自我角色认同感的混乱,从而容易出现人格分裂之偏差。这是老师的人格问题。
       学校管与教的二元结构导致的老师人格分裂问题必然导致学生的人格分裂问题:第一,德育不是课堂上的事,是在提干入党时的事,从而不关心入党提干的学生不用操心品德培养---如参加公益的义务感的淡漠,于是,学生干部党员嫉妒普通学生的无牵无挂自由自在,普通学生也嫉妒干部党员在“综测”上可以占优势且出风头甚至产生“学习好有什么用”的怀疑,乃至学习尖子与行政尖子彼此瞧不起;第二,学业务找专业老师,谈心求进步找学工室老师,甚至形成专业老师书呆子与学工室老师善权巧等印象,久而久之,学生的人格将学业、知识与觉悟、品行当做一种二元分割的要素,似乎智力与情商是两码事,既形成行为模式上的分裂也导致认知模式的上分裂;第三,由于学生安危对学工室老师尤其是行政党务干部的乌纱帽至关重要,所以,保护学生成了“压倒了一切”的大事,学生洞若观火,从而在考试舞弊、生病请假、学籍管理等方面往往能闯红灯、踩红线而逃脱惩处,因此,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怀疑一切规则、而一遇到规则就心生愤怒但又自知理亏的敏感神经的分裂型人格。
          如何解决这个“教书不育人、育人不教书的组织化二元割裂”的问题呢?我的不成熟的建议:1.在微观上:第一,加强与完善学生自主自治;第二,学生工作逐步系室化,例如系室支书可兼管学生;第三,逐步取消专职辅导员制度和专职行政干部制度,一切老师都要搞业务,一切领导必须是业务老师出身;第四,完善信息技术实行自动化管理。2.在宏观上:第一,明细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核心职责范围,逐步剥离高校学生吃住行等后勤类非核心业务,尽快实现非核心业务的完全社会化;第二,加强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制化管理,年满18岁大学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对其自身安危承担相应完全民事义务,废除事实上的高校无限责任传统;第三,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非核心业务但又难以社会化的辅助外围业务,并实行合同化管理。以上浅见,希望得到大家踊跃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