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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
哈耶克文选
( 哈耶克论文演讲集)  

作者:哈耶克

内容简介:
  哈耶克继承以门格尔和米塞斯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传统,在经济学中提出的价格理论打破了自亚当·斯密以来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均衡”神话,从而为西方主流经济学引入了一种动态的经济观。这种经济观的一个特征在于,它延续这个学派的边际主义思想,把理解经济知识建立在一种深厚的哲学认识论基础上,使我们得以深入地了解市场运行的心理学根源。
  在这种经济哲学的基础上,哈耶克又把自己的思想扩展到涉及整个人类社会秩序的领域,从哲学、政治学、法律、心理学等不同角度论证现代市场社会的组织原理,由此形成了一个内容极为庞杂而又严谨的社会哲学体系。
  本书收入哈耶克写于50至70年代的论文和他在各地的演说。这些文章写于哈耶克思想最活跃的一段时期,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从专业经济学家变为一个贯通多学科思想家的发展脉络。与他那些大部头的专著相比,其中不少文章更为通俗易懂,像《作为一个发现过程的竞争》、《知识的僭妄》、《曼德维尔大夫》、《建构主义的错误》等也都已成为名篇,对于没有耐心的读者不失为一个了解哈耶克思想更为方便的途径。

作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20世纪杰出的思想家,著名自由主义者,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著有《通往奴役之路》、《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致命的自负》等。

目录:
译者前言
上篇 经济学
经济自由主义观念的传播
经济、科学与政治
充分就业、计划和通货膨胀
工会、通货膨胀和利润
工资刚性增加引起的通货膨胀
自由企业制度的道德因素
民主社会中的公司:它应为谁的利益而运行?
开发费的经济学
关于李嘉图效应的三点说明
作为一个发现过程的竞争
反凯恩斯主义通货膨胀运动
一 通向失业的通货膨胀道路
二 通货膨胀、对劳动力白勺误导和失业
三 对同一个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四 选择通货:终止通货膨胀的一条途径
一点说明
对凯恩斯和“凯恩斯主义革命”的个人回忆
关于“计划”的新混乱
门格尔《通论》在经济思想史中的地位
“依赖效应”的臆断
熊彼特论经济史
亚当·斯密在今日语言中的意义
下篇 哲学与政治学
知识分子与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与科学
历史与政治
何谓“社会的”,它是什么意思?
“社会公正”的返祖现象
《通往奴役之路》——十二年之后
什么是自由主义?
导论
历史
思想体系
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乱
导言
一 COSMOS和TAXIS
二 NOMOS和THESIS
三 有关条文化的规则和未条文化的规则的附言
四 意见和意志、价值和目的
五 NOMOCRACY和TELEOcRACY
六 CATALLAXY和ECONOMY
七 DEMARCHY和DEMOCRACY
自由社会的秩序原理
自由国家的宪政
民主向何处去?
经济自由和代议制政府
一 毁灭的种子
二 无限政府的危险
三 基本原理
四 权力分立
五 划分立法权的好处
专业化的困境
知识的僭妄
解释的程度
复杂现象论
一 模式认知与模式预测
二 复杂性的程度
三 素材不完全时的模式预测
四 统计学在处理模式复杂性上的不当
五 作为模式预测之一例的进化论
六 社会结构的理论
七 决定论主张的含糊性
八 相对主义的含糊性
九 我们的无知的重要性
十 关于复杂现象理论中“规律”的作用的附言
人类行为的结果,但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
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
大卫·休漠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
曼德维尔大夫
理性主义的类型
建构主义的错误
头脑的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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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11:37:17
      我们的无知如此重要——再读《哈耶克文选》
  
  样的书值得一版再版,因为一转眼孩子们又戴上了红领巾。有些书的再版速度如果低于教科书,社会的根基就开始摇晃。哈耶克的珍贵,不是他提供了一些被割裂在经济学、政治学乃至心理学中的智慧,而是说,他在一个二元论或多元化的哲学传统中,描绘出了一个整全的宇宙与社会的图画。在一种理性崇拜和国家崇拜的时代精神中,他的一切洞见,都建立在一个亘古常青的反思上,就是我们的无知如此重要。
  
  在哈耶克之前,欧洲大概有两种整全的世界观,一种以笛卡尔的唯理主义的和机械论的世界观为典范。一个最形象的对宇宙社会的譬喻,就是一台精密无比的钟表。笛卡尔说,连上帝的一切作为也必须符合人所认识的理性。听起来有些过河拆桥的意思。于是,自从有天地以来,一切的自由与秩序,都是人的理性设计与行动的产物。用斯宾诺莎的话说,“所谓自由人,就是完全遵循理性来生活的人。”依此类推,一个自由的国家,就是一种完全遵循理性去筹划的统治。
  
  另一种世界观以加尔文的预定论为典范,相信宇宙与历史的背后,必有一种超越的、高于人的智慧的设计和护理。上帝预知并预定一切,然后透过人的理性、意志与情感,使一波三折的历史得以展开。
 
  在哈耶克的时代,加尔文主义在西方几乎被抛弃,笛卡尔主义不可一世地笼罩着世界。从的科学主义到的法律实证主义,从的个人主义到的国家主义。从的民主到的极权。从砸烂旧世界的暴力革命,到筹划一切的计划经济。这些观念与实践,使20世纪成为一条激进的“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并不相信一个至高全能的上帝,但他终其一生都反对一个至高的国家,一个全能的ZF,和一个理性主义的人。哈耶克认为,“实际上还有第三种可能性”,人类大多数值得我们珍惜的秩序,都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一种“非意图的结果”。
  
  举例说,我们知道汽车、电灯是谁发明的,但一些更重要的事物,如市场秩序、有限责任、保险制度、互联网和道德秩序,甚至国家的起源,民主的渊源,都不是人“发明”的。因为“发明”是一种理性的和预先的设计。这一切当然是人努力的结果,却不是人刻意筹划的成就。因此哈耶克坚决反对希腊和东方哲学中的二元论传统,即认为自然与社会、身体与灵魂是两个分裂的世界。按哈耶克的立场,如果我们找不出一个“互联网之父”或有限公司的发明人,我们就可以说这两样东西既是“人为”的,也是“自然”的。一旦否定了人的理性可以设计和预定一切,整个宇宙就成为了同一个世界。
  
  如果把哈耶克的“非意图结果”,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联系起来,就能看见哈耶克从上个世纪30年代起,一直在阐述和捍卫的那个世界,以及他到底在反对什么。正是这一“自发演进秩序”,把哈耶克关于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哲学及心理学的种种思考,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也使这本文集是一本具有整全性视野的文集,而不是一个零散的选本。
  
  在哈耶克看来,由于我们对人类社会的“非意图结果”的无知,因此经济学的意思不是为每个人安排幸福的生活,而是在一个非均衡的、边际的、动态的甚至心理的市场秩序中,去确保个人自由选择的边界。法律的意思也不是去设计一种完美的国家秩序,而是去发现、尊重和保守自由生长的规则。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是否定性的,是对人性骄傲的抵抗。正如自由主义也是否定性的,自由的全部含义就是反对强奸,而不是定义一种自由生活的真实内涵。所以自由主义不是欧陆式的对世界的全面激情,而是英国式的受法治约束的,“一种更为明确的政治学说”。同样,政治学的意思是“对权力进行限制”,而不是为权力加冕,把任何个人、政党和国家送上一个至高全能的宝座。
  
  在世界对他几乎充耳不闻的几十年中,哈耶克仍顽固地解构着那些受到理性主义支配的、充满“理性的僭妄”的历史神话——“计划经济”的神话,“早期资本主义罪恶”的神话,“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的神话,“民主至上”的神话,“生育控制”的神话,及“社会正义”的神话等,直到晚年声名远播。
  
  面对无知,人类可抓住的坐标大概有三个,一是因无知而谦卑,回到一个演进式的而非建构式的人的本分上;二是因无知而尊重传统,因为所谓传统,就是一切非意图结果的总和;三是因无知而信靠,即相信造物主的善和主权,对人类一切非意图结果的涵盖。哈耶克选择了前两个,尽管他说我不是你们理解的那种保守主义者,但他正是保守的自由主义的典范,我们可以质疑传统中的某一部分,但“我们决不能在同一时刻质疑和颠覆所有的传统”。
  
  尤其是道德秩序的传统。哈耶克说,人们用“社会的”这一模糊不清的价值观,日益取代了“道德的”价值观,这导致了最近一百年来人类在政治观念上极大的堕落。然而,不但建构的理性靠不住,演绎的智慧同样靠不住。当哈耶克年老的时候,有一位不知趣的记者问他,为什么当年狠下心来抛弃妻子,转而与初恋情人结婚,以致你的朋友都因此与你绝交。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一定要如此。”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无知如此重要。人不能靠着理性生活,也无法按自己所说的那样去生活。哈耶克推崇的英国的普通法宪政主义,其实最了不起的,不是他们发现了自由的规则,而是他们竟然顺服于那些规则。哈耶克的立场只能解释前一个问题,不能解释后一个问题。就像他解释世界的时候令我们高山仰止,解释自己婚姻的时候却和我们一样忧伤。
  
  哈耶克的“非意图的结果”,其实与加尔文的预定论只有一墙之隔。缺乏的只是克尔凯郭尔说的“信心的一跃”。但他的观念却是笛卡尔世界的最锋利的敌人,甚至仍然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敌人。我想这是的理由,为什么这本书应该一版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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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11:37:18
       在自由主义的潮流中,哈耶克无疑是绕不开的一个人物,在20世纪中叶自由主义思潮势微之时,是他重新梳理了自由主义思潮中的各项学理源头,让这古老的思潮再获坚实的学术根基。
  
  几乎在他所有的文章中,哈耶克都不遗余力地对极权主义进行着批判,无论这种极权来源于独裁或是民主。在他看来,真正的秩序并不来源于什么不受限制的权力,而应当源于普世性的法则。
  
  这才是哈耶克心中自由主义的应有之意。自由并不意味着不受限制,而应当取自发形成的秩序之意,这中“自发”之意,包含对传统的某种尊重与共识,包含着对人类自远古时期起知识的积累的尊重。自由主义反对的只是强权,反对不受限制的权力,尤其是这些权力对个人生活施以巨大的破坏力之时。但这并不意味着墨守陈规或者拒绝改变,只不过,哈耶克认为在进行某些改变或者冒险之前必须充分衡量其对旧有体系的破坏,尤其是对旧有社会“自发”能力的破坏。  
  
  在哈耶克所面对的那个西方的环境里,对自由主义构成威胁的显然已经不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的独裁,而恰恰来自风起云涌的民主运动,因权力来自大多数人的选择,因此获得前所未有的正当性,其权力的边界也不断泛滥,一次又一次地侵蚀个人的领域。
  
  另一股思潮增强了这股趋势,那边是从笛卡尔时起明确下来的唯理主义,以及随后复活的建构主义思潮。人类总有一个梦想,建设一个完美世界,最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无疑便是柏拉图所描述的“理想国”。这个梦想在获得理性主义强大的逻辑推力之后,便形成一股重构世界的冲动。
  
  卢梭、黑格尔、马克思无不热心于此,他们都有类似的思维终点,在卢梭的表述中是一个“人间天国”,在黑格尔的话语里是“国家意志”,而马克思则认为那里有一个“共产主义天堂”。
  
  从来没有读过哈耶克的顾准,用“神性”这个词很好的概括了建构主义的特点,在本质上,建构主义与宗教,与西方社会的基督神性一脉相承,有所不同的是,在宗教庇护下的人类尚懂得敬畏,将天堂的构建任务交给神,交给来世,自己谦卑地站在一边,心怀原罪,不停忏悔。
  
  但自卢梭起,“天国”来到人间,成为完全有可能实现的目标,建立在因果律基础上的唯理主义更让人相信因果逻辑的强大,在“只要……,就会……”的强大逻辑下,对世界的改造开始了。
  
  哈耶克的一本书名很好地给这场运动下了个定义,《致命的自负》。建构主义有着非常明确的目标,而依理性推理下朝着这个目标所设计的道路似乎也是自然畅通的,在目标导向下,建构主义的几乎所有推理都建立在因果律之上,即“只要……,就会……”上来。但对于纷繁的世界,以及人类知识的积累来说,因果律却是远远不够用的。  
  
  这的确是一场致命的自负,历史已经清楚地告诉了我们这一点。在哈耶克的进一步解读中提到,人们不仅知道“只要……,就会……”,人们还知道另一种形式逻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我知道我不能做什么。”与目标明确,因而显着强大的因果律相比,这种仅知道“不为”的知识只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这份知识包含着人类的谦卑,在人类的发展史上,是其生存下来的关键,占据着人类知识宝库中很大的比重。正是这部分知识,引导着人类“面朝常识,春暖花开”。
  
  但“常识”是没有目标的,因此也没有力量。自由主义也一样,它不在乎建设一个什么“美丽新世界”,仅要求尊重传统,尊重知识,尊重每一个人,给他们自由,让他们四散发展,即便与他人的希望背道而驰。
  
  社会没有思想,国家没有意志,这便是哈耶克笔下的自由主义所想要说的。
  
  推导到经济方面,哈耶克无疑主张一个自由市场,指出市场的本质便是交换,以价格为工具进行的交换。他甚至赞同把经济学的名称改为“交换学”,并以此为市场划界。市场能解决的,只是与“交换”有关的东西,过多的任务显然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但另一方面,除市场本身存在的几处缺陷之外,国家不应对其进行干涉。哈耶克由此提出警告,任何由国家操控,进行大规模再分配的计划事实上都必然干涉市场,也都必然导致极权政体的产生,而这与民主不民主毫无关系。
  
  在法律上,哈耶克强调法治与法制之间的分别,指出宪法的立法传统也源自建构主义,源自对“美丽新世界”不切实际的向往,人类只有能力在小目标上进行单一且成功的努力,庞大的单一目标计划,必然导致违反“常识”现象的大规模出现,以致后患重重。而建立在判例基础上的英美习惯法体系,则为哈耶克所推崇。法律是一种强权吗?不,法律的目的应当是去勾勒出普世的条文。   
  
  显然,重新回溯哈耶克的思维原点,你会发现他与国内目前盛行的这群自由主义者有很多不同。尽管对极权主义的批判可能很符合国内读者的胃口,但认真面对哈耶克的思想,更多的人恐怕会觉得太过软弱。
  
  我们有太多的民主主义者,用哈耶克的话来说,他们关注的终点不是权力的来源,而不是权力的制衡。相比于哈耶克,卢梭更适合作为他们的偶像。
  同样,哈耶克语境中所谓的传统,与中国的情况有太多的不同,自由主义在西欧是古老的思潮,植根于其自希腊罗马时起的市民社会,公民参政,个人自由。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在面对传统之时往往很难像哈耶克一样找到力量,而是面对着尴尬。自由主义的自由之意,往往因此演化为简单的个人主义,努力反对各种势力对私人空间的侵袭。
  
  但尽管哈耶克试图给自由主义加入更多的学理依据,但自由主义在当下依旧遭遇诸多的批判。其中最强大者来自实证经验主义者。所谓的“自发的秩序”到底是什么?这显然是实证经验主义者们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在自由主义的推论中,这一点也有着明显的纰漏。
  
  实证主义者可以很轻易地证明,自由主义者所谓的“自发秩序”往往并不自发,而是建立在某些含有特点目标的法律或制度基础之上。
  
  例如可视作是自由主义现实基础之一的私有制,没有这一制度,自由主义所谓的自发的基础从何而来?但从原始社会的公有制进化到私有制又是怎么回事?恐怕不能用简单一个“自发”来解决。
  
  再比如人权,在哈耶克之前,对于人权概念的表述更多来自天赋人权说,这其实是一种源自基督教的定义。人为神造,除了上帝,人不应该被其他人所决定。而在孟德斯鸠的时代,这种基督教义又被重新包装为“自然法”,但无论如何,都难免被敲上不科学的标签。
  
  而在现实世界当中,自由主义的流行对人有着极高的要求,他要求人都是理性的人,他要求信息的通畅与共享。因为自发的秩序往往需要一种平衡或者是相互制约,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却不可能做到完全理性的思考,总会有人足够聪明或者是足够冷酷,能摆脱情感的制约,而同时又藐视陈规。这样的一个社会里,自由主义的生命力令人堪忧。

  是的,对自由主义的解构令人有些失望,它许多预设的前提并不像标榜的那样无懈可击。例如私有制,理性人等等有着太多的疏漏。有时候,我个人宁愿将自由主义视为一种新的宗教,一种我愿意信仰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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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11:42:11
学习 学习想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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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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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13:31:12
最近比较噶兴趣这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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