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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我觉得劳动力价值是整个劳动价值理论中最难理解的部分。这里我想就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价值是否会发生变化谈谈我的理解。

不过我首先就生产力的发展做一个定义,我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剩余价值率的增加,后面的讨论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

劳动力价值,就是为再生产劳动力使用价值而消耗的商品的价值,劳动力价值和其他商品价值相同,都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最直接判断劳动力价值是否变化的方法,就是看在不同的生产力条件下,为再生产劳动力使用价值而消耗的商品的价值是否发生了变化。但是仅仅以此好象很难得出结论。

有人根据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一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自然就应该等于另一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所以他们认为无论剩余价值率怎么变化,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都不变。

但是,我用这个观点却推伪出一个自相矛盾的结论。所以我认为劳动力价值不等。下面是我的证明过程:

首先,根据商品生产的过程,可以得到下面等式:

商品价值 = 转移的劳动力价值 + 转移的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 + 剩余价值

由于其他生产要素是前一生产过程的商品,那么可以递推得到下面的等式:

商品价值 = 总劳动力价值 + 剩余价值

再根据剩余价值率的定义,又可以得到:

商品价值 = 总劳动力价值 X (1 + 剩余价值率)

根据这个等式,考察2个不同剩余价值率情况下的生产过程A和B,看它们在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里生产的商品价值之间有什么变化。

在生产过程A中生产的商品价值:

Wa = 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 X (1 + 剩余价值率)

在生产过程B中生产的商品价值:

Wb = 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 X (1 + 剩余价值率)

假设任何情况下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不变,那么根据Va>Vb可以得到Wa>Wb的结论。这很好理解,它表示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里,剩余价值率高表示劳动者使用相同价值可以创造更多剩余价值,自然导致了商品价值的增加。

根据劳动力价值和商品价值具有相同的价值特性,当把这个结论运用于劳动力商品,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商品是劳动力商品,那就可以得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商品价值在增加的结论。

这和假设自相矛盾。

根据这个推理,可以说在不同的生产力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也不同。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价值是下降还是上升,我还没想清楚,但我可以看到下面2个现象:

如果资本家给劳动者的商品仅仅能保证劳动者的生存和劳动力价值的延续,也就是说资本家给劳动者的商品种类、数量不变化,那么根据剩余价值率增加会导致单位商品中凝聚的价值减少的特点,可以发现劳动力价值在下降。这就是为什么落后的、剥削严重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劳动者越来越穷的原因;

如果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让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劳动技能,那么通常劳动力价值会增长。

我本能的觉得,长远的看,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劳动力价值应该是逐渐增长的(虽然我还没想明白到底是增长还是减少,但我会直接利用这个观点)。

乍一看劳动力价值的增长会产生一个不太好理解的现象——生产力高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一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比生产力低的同样为一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要大。

我认为,这里的问题在于,在不同的生产力条件下,2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不存在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这个生产力条件下的1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那个生产力条件下的1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2个抽象时间之间没有相等的关系,所以它们的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力价值也就不相等。

如果随着生产力提高劳动力价值也提高的观点是正确的话,劳动者以劳动力价值参与分配剩余价值也就获得了理论依据——用于提高劳动力价值。

而且从劳动力价值增加的角度看,可以发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先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家为了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被迫的、施舍性的提高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者根据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全部获得了他理应获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从而劳动力价值的增长速度更快,进而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也就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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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7 18:43:00
jackloo:您好!最近新浪关于劳动价值论的“擂台赛”比较热闹,我一直忙于在那里观赛,下午过来浏览了一下您的这篇大作,还没有对您就生产力的发展所做的“定义”和您的“证明过程”细读和品味,先贸然谈点个人看法:

您说:“如果随着生产力提高劳动力价值也提高的观点是正确的话,劳动者以劳动力价值参与分配剩余价值也就获得了理论依据——用于提高劳动力价值。”

个人认为,您的“如果随着生产力提高劳动力价值也提高”的假设,就是社会实践中的事实。

实际上,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水平的提高的直接表现为总支出的增加,消费总支出的增加就是劳动力生产、再生产“成本”的提高——劳动力价值的提高,从而导致劳 动力商品价格上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是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劳动力价值的提高所带来的直接必然结果就是工资(劳动力商品 价格)的提高。所以,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您的这个假设是正确的。如果要从理论上作研究、论证,我认为,只要方法、路子对头,同样会得出这个假设正确的结 论。

但是,仅凭这个结论好象尚不足以作为劳动者以劳动力价值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理论依据。

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是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就劳动力商品而言,劳资双方的关系是商品买卖关系。

和其它商品买卖一样,卖方如果认为买方出的价低,可以拒绝,也可以要求买方加价,显然很难以用于提高商品价值为依据,向买方提出别的权利要求。如果劳动者 认为工资不足以维持劳动力生产、再生产,那么,可以两种方式说“不”,1.辞工走人。2.要求加薪。显然很难以“用于提高劳动力价值”为由提出参与剩余价 值分配的权利要求。

我个人赞同您的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想法、观点。我认为,剩余价值的分配是由一定的生产关系所必然产生的分配方式决定的。我希望您的探索能成功,但我觉得,要在“随着生产力提高劳动力价值也提高”与“劳动者以劳动力价值参与剩余价值分配”之间建立必然的联系,要以“用于提高劳动力价值”——用途作为“劳动者以劳动力价值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理论依据,显然是非常困难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7 18:55: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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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8 06:35:00

关于工资分配的问题 我认为简单有效的办法 是企业分工会成员与管理层,

管理层根据公司总纳税额按固定比例分摊,这个比例由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

员工工资由工会民主协商制定

也就是说 逐渐割裂管理层对员工 在分配问题上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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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9 11:26:00

在生产力变化情况下,劳动力价值当然是变化的。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劳动力价值是增加的,而不是减少的。马克思说生产力提高使劳动力价值减少,那是在科学抽象的前提下得出的结论。回到具体劳动过程中,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是:生产力提高了,生产的价值增加了,虽然劳动力价值也增加,但获得的剩余价值也增加。

劳动者以劳动力价值参与劳动产品分配,不是参与剩余价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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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9 15:42:00

推理好像有些问题,讨论一下:

“首先,根据商品生产的过程,可以得到下面等式:

商品价值 = 转移的劳动力价值(v) + 转移的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c) + 剩余价值(m)[没有问题]

由于其他生产要素是前一生产过程的商品,那么可以递推得到下面的等式:

商品价值 = 总劳动力价值(这个总劳动力价值什么意思,包含直接转移的c和转移的v) + 剩余价值[需要注意的是这个c在之前的组成成份也是(c+v+m)]

再根据剩余价值率的定义,又可以得到:

商品价值 = 总劳动力价值 X  (1 + 剩余价值率)[应该是错误的了,按照你上面的定义,‘总劳动力价值x(1+剩余价值率)’的到的是这个结果(c+v)x(1+剩余价值率),多出来了cX剩余价值率]

之后的演算就没有仔细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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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9 20:46:00
转移的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是之前生产过程的商品,之前生产过程的商品价值又可以分解,这样递推到生产链的源头,就可以得到该商品价值=整个生产链为该商品所消耗的所有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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