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一体化、可占用准租与竞争性缔约过程”译文一些看法
这是一篇经典文献,中文译本最早的出现在陈郁主编的《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中,我花了一天半的时间仔细阅读,看的不知所云。但是,后来看了孙经纬翻译的《企业的经济性质》和李自杰等翻译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经典名篇选读》中的译文,才豁然开朗。现举例如下:
1、看到陈郁的译文中的“后契约机会主义行为”,我不懂;后来看到孙经纬的“合同后的机会主义行为”、特别是李自杰的“签订契约后的机会主义行为”或“缔约后机会主义行为”,我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2、陈郁翻译中有一个明显错误,对“可占用准租产生于非市场交易或对竞争性资产加以限制的地方”,这是错误的,因为准租金不是垄断租金,垄断租金才是“产生于非市场交易或对竞争性资产加以限制的地方”;孙经纬译的最好,“可剥削性准租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垄断租金。垄断租金指的是通过阻止市场进入所实现的资产价值超过它在一个公开市场上具有的价值的部分。”这句话李自杰翻译的也不好,这是李文唯一的败笔。
3、陈郁译文中”lock in“译为”“手脚被困的窘地”,“hold up”译为“阻滞”,真是“神”翻译;孙经纬分别译为“锁住”和“套牢”,而李自杰分别译为“套牢”和“敲竹杠”。相比之下,陈郁的译文真是垃圾。
就是陈郁的译文,害我浪费了两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