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值公式能否表达剩余价值?
利润是货币下的产物。有利润不等于有剩余价值。
根据马克思没有论证过的价值公式:W=C+V+M,商品按等价值交换,那么商品1的价值:W1=C1+V1+M1与商品2的价值:2W2=C2+V2+M2,发生的交换的话就是:W1=W2。
这里存在着一个问题,马克思的价值公式没有经过论证,明显是根据货币下企业的运作模式得来的。假设马克思的公式是成立的,那么就存在着很多问题:马克思说的等价交换,是按商品的价值进行等价交换,还是按照劳动价值进行交换?商品价值公式里含有固定资本的价值,不全是劳动价值。
如果按照商品价值公式进行交换,那么固定资本不相等的话,就不能发生交换了?
还有,如果按照商品价值公式进行交换,那么剩余价值不相等的话,也不能发生交换?
所以,按马克思的价值公式讲商品交换,与企业的利润公式谈交换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无法表达马克思的具体的劳动时间交换是怎样进行的。
马克思的问题焦点转向这里了:如果马克思说的等价交换是劳动的交换,是一种哲学表述,那马克思就不能用一个具体的公式来表示,因为数学公式无法表达一个哲学命题。所以,马克思的价值公式是不妥的。反过来,如果马克思说的等价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不是一个哲学命题,是具体的,价值公式表达马克思的真实意图,那马克思的这个价值公式与企业的利润公式是一样的,含有的意思自然也一致。这个公式并不能表达劳动在交换中怎么具体实现的。那马克思的价值公式是多余的,而且无法通过等价交换来确定价值的初始值,自然也无法得到剩余价值的确定表达。
马克思著述资本论的底气来源于一个数学等式。这个数学等式可以助马克思很大程度上反驳对价值理论的诘难。但是这个公式却不能帮助马克思得到任何有价值的推理和具体相互关系的确定。
存在一个数学公式,人们很容易进行数学推理,代入相关内容,就可以清晰明了两个商品之间的具体内容关系。如果我们连怎么代入公式都不知道怎样做,那这个价值公式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说马克思的东西是唯心的产物是不过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