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声明,我并不代表马克思,与马克思也没有任何联系。只是受“马克思主义学者”启发,接马克思的的名号说一点自己的看法:
1、关于资本家剥削的问题历来有争议。赞成的,反对的都有,其实仔细看一下,大都是就“剥削”二字的表面字义翻来覆去的争执而已,并没有量化分析做佐证。就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而言,资本家要的是“剩余财富”。所以应该先看这个剩余财富是多少,其中用于材料成本和工薪支出的又是多少。相对于低附加值的简单劳动,“剩余财富”是比较容易计算的,但是对于现代复杂的大工业和精密制造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例如产品的设计开发、复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千变万化的市场动向和物流技术以及知识产权的权重你都要考虑到,因为这里面都有个费用的问题。关于工薪支出也不再是简单的以量或者以质“论价”就可以考虑劳动者的付出,因为量和质是有边际效应的。量低意味着效率低,平均成本增加,量大意味着库存和流动占用增加;质低意味着市场信誉差,过高意味着不合理的成本增加,是“质量过剩”;所以现代管理学的质量概念是“保证满足用户的需求”。对于资本家通过市场交易获取“剩余价值”的定性问题,应当看或取得多大的比例,而不是只要获取利润就是剥削。如果资本家只要获取利润就是剥削,那么无产阶级贫下中农够可以算作资本家:工人做了一把锤子拿去卖了获得了利润和农民把自己养鸡得到的鸡蛋拿去卖了获得了利润都是从交易中获得的利润。当然这里面还有个是否雇工的问题。但是是否雇工本质上是一个财富积累的效率问题,它和规模有直接关系,和剥削的性质没有必然联系。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剥削的根本起源来自于市场的逐利行为。在市场条件下,资本+雇工劳动就会产生剥削。所以,剥削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市场社会主义也存在剥削,只不过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从理论上讲是反对剥削的。
2、关于剥削的底线和福利问题:什么样的资本收益分配比例才算是判定剥削的底线标准呢?这没有哪个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能给出唯一的答案。一般而言,从比较学原理来讲,单就就工薪支出来讲,最不能容忍的底线就是即使是再简单不过的劳动或再低不过的不过的产品附加值,你如果支付的工资低于同一时期和同一地区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条件所需,那就是毫无疑问的剥削。所以从量化的角度上看,劳动者的收入与其生产的产品附加值高低有直接关系,这从资本主义发展史可以表明是一种正相关的离散曲线,资本收益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实际上如图所示资本家利润的增长幅度永远比工薪支出增长幅度要大的多(右图)。因此在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前后,资本家的剥削可以说是不人道的剥削,在后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的剥削”变得文明了。所以西方经济学界认为工业革命为资本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按照巴雷托最优原则来看这种趋势是符合这一原则的(左图)。所以关于后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是否适用值得商榷。 由左图可见,社会福利与经济增长有直接关系。即当产品或者服务的附加值增长时,社会平均薪酬也成增长趋势。尽管薪酬的增长趋势永远低于产品附加值增长的幅度,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仍然反映了一种更大的“社会分配不公”,但毕竟是符合巴雷托最优原则,这意味着社会生产关系矛盾的趋于缓和。再一个问题是以后资本主义的资本利润为例,即资本利润中非直接劳动创造的价值占有的比例明显增加(例如美国高通公司)甚至成为主要利润来源,这就直接涉及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否适用于经济学的解释的题。从图中还可以看到尽管劳动者的社会生存底线也称提高之势,但社会薪酬增幅和资本利润增幅都远高于社会生存底线的增幅。可见,我们的经济学者关于民主资本主义阶段社会矛盾的缓和并没有从“巴雷托最优”角度来解读。如果更进一步来剖析的话,那就是没有把“巴雷托最优”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联系起来考虑这一经济学的问题。归根结底薪酬高低还是一个供求关系中的“稀缺性”的问题:当世界上找不到比你更有才能的人时,你的薪酬就有可能达到“天价”的水平。
3、经济原则问题。“经济”一词的含义是,合理支配或处置稀缺资源,使其直接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经济活动要有效率就必须按照一定的经济原则来进行管理。衡量效率通常有两种指标:一是技术性指标,如投入产出之间的数量比例;一是经济性指标,如收益和支出之间的价值量比例。通常称前者为生产率,称后者为收益率。但是,因为生产率指标存在不熊把不同产品的经营结果在数量上同时加总的缺点,所以,现代管理学不再使用生产率指标定义经济效率,而主要使用收益性指标。因此。按经济原则进行的交易活动是指,能够在收益和支出之间保持最优比例的活动。在存在劳动分工的国民经济中,“经济’’是通过人类之闻交易活动在获取和使用收入的过程中实现的。对于个人来说,经济意味着获取收入,以满足其消费需要。经济不单和收入的多少有关,它也和收入的使用有关,即怎样用有限的收入最大可能地满足个人的多种需要。收入的使用即收入的支出,它与供求关系或者说物价的水平直接有关。换句话说,不管什么物品,和其本身的数量相比,需求量大就贵,需求量小就贱。无论何种手段或何种立法郎不能改变这种状况,正象任何手段或任何立法都不能改变事物的本性一样。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原本是以计划经济为基本特征,包括中国在内,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都不具有严格定义上的市场经济架构,是一种混合式的经济体系,因此,存在两种不同的两种价格机制理论,即劳动价值决定论和供求关系决定论,它们分别适用于“计划性的垄断”和“开放性的搞活”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演变实际上是政治层面的博弈或者市场机制不完善所致。例如,我国的绝大多是城市的电力、供水、采暖等、广电等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的服务都是独家经营,作为终端消费者是没有选择的,只能靠政府定价来约束,因此在这一领域仍然是“劳动价值决定论”当道。而对于一般竞争行业,如粮食加工、餐饮、轻纺和机械制造等则以供求关系决定交易价格。这也是有些西方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化国家地位的原因之一。所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化条件并不完全具备,所以计划经济体制的取消也不是一句话就能做到的。关于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经验也要辩证地看问题,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应坚持不变,必将市场化还是最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条路对于中国来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切记“三板斧”的教训重演,中国交不起更多的“学费”了。现在的改革就是要注重降低改革的成本,使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4、关于计划经济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计划经济学说原本来自西方经济学的一种说法,即马克思关于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的构想源自一战结束后欧洲各国面对战后经济的凋零,为了尽快回复国民经济、稳定社会而兴起的一股“国有化”思潮。实际上这种国有化思潮应当源于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看到的战时经济的巨大作用而衍生出的一种思潮。即使像哈耶克这样的“市场经济捍卫者”也只是预言计划经济不可能持久。反过来讲,前苏联如果没有计划经济和优先发展重工业,那么前苏联的灭亡在所难免,二战的结局的历史也将改写。同样,新中国在失去“马歇尔沟通”和“斯诺的传话”等诸多途径之后,中美两国外交的中断和西方大国的铁幕,加上新中国初期接手的只是一个经济烂摊子,根本就不具备“市场经济”的条件。在面临内外交困的背景下,计划经济也就成为历史的选择。尽管对于中国经济而言,计划经济不可持久,但毕竟“集中力量办大事”倒也是中国自己总结出的经验。所以不应脱离历史看问题。我的一个看法是:市场供求关系中,供求双方都存在一个计划问题,例如,存量控制和流动占用的管理;计划经济中也存在市场调节的因素——计划调整。如果仅在“计划”和“市场”那2个字面上争论就毫无价值,是形而上学。
5、统治主义的思潮:无论是前苏联还是新中国的1956年以后,计划经济体制都曾出现过极端的做法,这就是统治主义下的计划经济,我们称作统制经济。统制经济的最大特征就是“计划让位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的无限扩大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马克思定义的计划经济含义。例如:规划没有变化大、计划没有调整大、国有企业代表的国家垄断、经济管控随意性等等。有学者指出:统制经济的一个特征就是“只顾当下”。例如:4万亿的“经济拯救”,一出台,接着8个“振兴规划”不到两个月也跟著出笼。其经济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刘志军的高铁试运行期只有不到2个月,这连工程建设规范都扔掉了,可见统制经济的威力有多大。
6、关于经济成本问题。我们现在热衷西方的市场经济这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也并不是没有根据。市场经济是一种逐利的经济体制,是靠市场的自发调节来平衡供求关系的。无形之手的的这种平衡是有滞后性的,所以经济危机的周期性也是必然的。但从经济成本上来讲,任何一个经济危机都有一个代价付出的问题。如果认为资本主义“倒奶”是市场行为,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的“倒奶”是不是也是市场行为?无论谁倒奶都是市场机制的成本问题。当然,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问题那是统治主义下的计划经济的无序干预,这算不到市场经济的头上。改革应是一个有序的过程,靠三板斧的一蹴而就只能付出更大的代价。实际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未必就是势不两立,关键是一个度的问题,就连美国在次贷危机之后也加强了政府的干预,但这种干预与统治主义个干预还是有本质不同的,因为政府的裁量权是受到制约的。所以中国的改革必须考虑经济成本的问题,不能老是“交学费”。
7、关于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讨论。无论是社会主义经济还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如果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来看(如下图所示),剩余财富的增长和劳动者的最低生存条件以及劳动者收入的增长都呈成正相关的曲线,尽管它们的曲率并不相同。但是基本的规律就是这样的。这从各国以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历年发布的统计报告的数字可以总结出这样的规律。

这里还要注意的问题是这些不同则增长曲线其变化的曲率也是有规律的,即剩余财富的增长曲率最大,社会最低胜春条件改善的曲率最小。另外,还要看到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水平要大于同期科技生产力的提高水平。具体来讲,就是科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对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有着明显的推动作用,这在各国的的科技对GDP的拉动作用,即科技投入对GDP增长的比重不断加大。以中国的出口贸易为例,机械制造领域的高附加值产品和成套设备已经成为中国机械产品出口的新亮点。从图中还可以看到,劳动者的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剩余财富增长的比率,但从“巴雷托改善”的角度来看是符合定义的。如果图中所示的这个历史曲线的延伸趋势相对稳定,那么就可以认为实现了“巴雷托最优”。关于为什么这个曲线组能保持稳定趋势,那就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和经济学关于生产力的理论所能解释的问题了。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学术界对从“巴雷托最优”的学术研究与应用并不深入,这是值得反思的。实际上“巴雷托最优”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结合起来是可以为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提供一个崭新的途径。可以说这个未开发的理论体系,无论是对于民主资本主义还是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巴雷托效率”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都具有鲜明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这里要强调的是,尽管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指导意义不断地受到质疑,但马克思关于“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只有在扣除了生产性消费部分和集体消费部分之后才谈得上消费品的个人分配。”无论是对于资本主义还是对于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都是正确的。因为从大机器时代开始,集体劳动或者说社会化的劳动分工已经成为社会劳动的基本方式。单位产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不再仅仅是最终生产出产品的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而是包含生产过程中全部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其中既包含不同生产岗位的劳动者劳动时间,也包括这个集体生产单位中管理者和辅助人员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所说的“集体消费部分”就是指的这一部分劳动时间所产生的劳动价值。
8、腐败问题关乎改革的成败。现在的腐败问题主要还是在制度和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制度经济学在中国还是一个停在纸面上的东西,没有什么可以讲的。所谓改革的深水区实际上就是源自上层制度架构改革阻力过大,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基本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理论的缺失只是一个方面,关键是制度上的“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格局难以改变。改革的阻力并不仅仅是贪腐现象所致,而是利益集团的强力阻挠。某个器官出了问题还好办,如果整个机体出了问题那就难办了。例如我国的高校招生,谁都知道一考定终身不可取,但又不愿意放弃这种制度。为什么西方高校招生就可以自己说了算?说到底还是个社会公平是否可信的问题。马克思认为,所谓“公平”或“不公平”是一个权利关系,而权利关系只能由经济关系所决定并反映着经济关系的要求.那么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是怎样的?这个权利是从哪里来?权力的分配权归谁所?权力又是分配给谁了等等。公平和不公平都是有社会属性或者说阶级属性的,这都要仔细的逐一考究,才能搞清这种“公平”或者“不公平”的社会本质属性。权力一直被视为政治学研究的永恒课题。韦伯把权力定义为 一个有着一定社会关系的行动者将处在不顾和忽视其可能遭到的反对而行使自己行动的强制力量。他还指出, 权力所存在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韦伯特别关注的是两种类型的权力:一种是源于利益组合的权力, 这种利益组合是在正式的自由市场上发展起来的;另一种是源于既定权威的权力, 这种权威分配发号施令的权力和服从的义务。所谓支配,韦伯把它定义为 支配就是一群人会服从某些特定的命令的可能性。这个问题属于“正义性”和“正当性”的研究范畴,这里不再多说。现在有违公平的事太多,国家信用是最后的一道屏障,所以这个深水区还要维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看改善的端倪。因此,出现几个贪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处不在的“不作为,乱作为”。2003年山东西部某县的一位秘书长曾经那个讲过:“不作为造成的损失往往是你看不清有多少损失在无声无息的流失,所以与贪腐相比损失要大得多。这样下去政府的信用随着这种损失也会消耗殆尽。”
9、习近平主席应当说是洞察国情的真正第三代领导人,尽管中国的事情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但毕竟是已经开始走上正确的道路了。“好吃的肉都吃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所谓深水区的问题实质上主要是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问题。从根本来讲,我们是绕不过这一关的。邓小平可能不懂“巴雷托最优”,也不了解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但他懂得“再不抓经济建设,再不改善人民生活中国就没有出路。”实际上整个社会的公平机制建立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只要国家的社会公平体系实现,像教育体制改革这样的问题并不是什么难事,正如毛泽东所说: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