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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1

黄熙瑜 :

您好!我没读多少书,只是好思考,喜欢观察社会,个人研究了“生命运动学”,我认为经济运动只是一种交换性的人类生命运动,然而在交换性的运用中,交换可以产生利益,这些利益归为资本的拥有者和权力拥有者所有,交换利益的产生是在占有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然而资本家和统治者的生命运动不是以劳动形成的,而是以交换产生的,这些观点我写在我的论文“生命运动学”中,请您看看后给予我一些宝贵的意见,我不知道我是否是对的,如果我是错误的,能否告诉我错在那里?希望能得到您的教导。
  
答:

不好意思啊!最近才看到你的来言!你说:“然而资本家和统治者的生命运动不是以劳动形成的,而是以交换产生的”可以看出你对“劳动”的定义仍然局限在马克思模糊的“劳动”概念中,本人与马克思有所不同,认为人的“劳动”其实就是人这一生命体的运动,资本家和统治者同样作为一个人这一生命体,因此,他们的生命运动同样是“劳动”。
我们不能因为资本家和统治者在社会中可能处于利益分配的强势存在利益分配不公平或者剥削性,就因此夸大抹杀他们的“劳动”,要知道资本家和统治者主要依靠脑力为主的管理才能也应该属于脑力“劳动”嘛。
因此,不存在“资本家和统治者的生命运动是不是以劳动形成的”问题!但倒是存在资本家和统治者(偏向于脑力劳动者)与工人、农民(偏向于体力劳动者)之间利益分配不公平或者剥削性大小问题!
这就是我的见解!请赐教!

黄熙瑜 :

谢谢您的点评与批评。
您说:认为人的“劳动”其实就是人这一生命体的运动,资本家和统治者同样作为一个人这一生命体,因此,他们的生命运动同样是“劳动”。 这句话我非常同意,而且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在这里我把劳动定义在创造出价值的概念中,即制造出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而其它的劳动形式不作为创造使用价值时,如交换当然是人的生命能力的运用,可以是劳动范畴,我在本文的其它章节中是以简单劳动来定义,而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以复杂劳动来定义。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基础,如现代人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购买与使用(消费行为)、以及资本运作(商业行为、交换行为),没有劳动者在对原有物质发生物质质变过程和量变(复杂劳动)结果后,人类既不能购买与使用物品与劳务,也不可能进行交换。请给您的电子信箱给我,我们可以继续进行更多内容的交流。 答:  谢谢黄熙瑜看得起,愿意与我继续进行更多内容的交流!在下可是好久未上网来与人讨论了!既然黄先生有兴趣,在下就以自己多年来研究的感想或者粗浅的见解拿出来交流,希望咱们能在存异之中求同。
您说:“我把劳动定义在创造出价值的概念中,即制造出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而其它的劳动形式不作为创造使用价值时,如交换当然是人的生命能力的运用,可以是劳动范畴,我在本文的其它章节中是以简单劳动来定义,而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以复杂劳动来定义。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基础,如现代人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购买与使用(消费行为)、以及资本运作(商业行为、交换行为),没有劳动者在对原有物质发生物质质变过程和量变(复杂劳动)结果后,人类既不能购买与使用物品与劳务,也不可能进行交换。”

答:

黄先生上面这段话我觉得有点难以把握。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1、你的劳动定义是创造出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2、交换过程不作为创造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因此不是劳动;3、从劳动可折算性方面又可以分为复杂与简单;4、创造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是复杂劳动;不创造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是简单劳动。总结你的劳动定义:可以推出:劳动=复杂劳动!不知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黄熙瑜 :

是的,人的生命活动是时间和空间的应用,劳动就是以这个为标准为定义的。
人的思维活动是个人的内因发生作用,它只是个人在时间上的应用,而不需要应用到空间因素,人的行为活动,则是受之于人的某一思维的支配对外部环境采取行动的过程,换言之就是人的内因产生作用,又与空间因素进行结合,如人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需求过程,这个过程一般是购买与使用,另一种情形下完成人与人之间进行生命活动往来的交换方式,交换也是对现有物品与劳务的人与人之间的易手过程,这些过程都是人的生命活动,也是人的劳动特征,但这样的劳动不具有创造性,即对原有物质的改造作用使其产生新的使用价值,所以定义为简单劳动;反过来就很容易理解了,人的生活资料已经不瑞是大自然中的那种现有的动物和植物形态,而是在人的生产中制造出来的劳动产品,生产的过程就是对大自然中原有物质产生物质质变过程和物质量变结果,这就是使用价值生成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人的时间应用,同时更需要人对大自然中的物质空间进行改造后,才能改变物质属性,形成新的人类需要的生活资料,即在生产资料的前提与基础上,制造生活资料,这样的劳动因为在空间的应用上存在着人的生命能力的付出,人在时间因素上的应用是人的生命量的表现,但不存在人的生命能量的付出,生命能量与制造出的产品数量成正比,即应用空间的幅度与自我生命能力的消耗结合后来体现,所以这样的劳动是复杂劳动过程,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基础,没有复杂劳动简单劳动是不能成立的。


答:

看来,我们可能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支:首先,的确从微观上来看,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只不过是对现有的物品(商品)的易手过程,现有的(或者商品)并没有什么发生空间上的结构性变化,它也的确不像生产者(工人)创造、制作完成一种物品(或者商品)时那样,把大自然中的那种现有的动物和植物形态的生活资料通过思想认识上的编码、列序符合劳动对象的使用价值标准,再通过神经控制肢体使它们空间上的结构性搭配、组合产生物质质变过程和物质量变结果,生产制造出来“劳动产品”,这也的确就是使用价值生成的过程,没错!但是不是生产制造出来的所有“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就一定大于零呢?未必吧!在日本广岛上空爆炸的美国科学家们制造的原子弹,对于美国科学家们来说,的确就是“劳动产品”。可是,对于日本广岛上的被炸死日本人来说,如果以你的观点还是“劳动产品”吗?因此,我认为:创造出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不是“劳动”,这个概念它应该叫做是“有用劳动”、 “劳动功用”或者“劳动使用价值”就是不应该叫做“劳动”, 从劳动的“有用性”来区分它被包含于“劳动”之中,因为, “劳动” 包含“有用劳动”与“无用劳动” 两种,当然,如果先生还是要坚持“创造出使用价值的人类生命活动才是“劳动”“那我也没有办法,(当然,你的看法符合马克思的理论,他正是把“劳动的使用价值”等同于“劳动”)。但是问题是这样不符合逻辑,会制造更多的概念混乱,这正是如,把“人”这个更大的概念牵强与“好人”等同一样!

另外,虽然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只不过是对现有的物品(商品)的易手过程,不产生现有的(或者商品)空间上的结构性变化,但是从社会产品的再分配在较为宏观的角度来看,却是实实在在空间上的结构性变化,如果生产电脑的工人不把他们生产的电脑通过与农民生产的粮食之间直接或者间接的交换的话,没有粮食吃的生产电脑的工人生产再多的电脑能够当饭吃吗?显然不能!同样的道理,生产粮食的农民生产再多的粮食如果吃不完,而不不去把多余的粮食换取能够增加使用价值的电脑来使用,放在粮仓库里过期发霉腐烂,这样无论是从个人还是社会的角度都是这种增加使用价值机会的浪费,可见,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的活动确实可能增加使用价值,当人与人(商人)之间进行物品与劳务交换的结果是双赢时,答案更是肯定的。


所以,我认为:“劳动”就是人类有目的使环境符合劳动对象(这个劳动对象可以是劳动主     体,也可以是客体。)的使用价值标准的生命活动过程(注意:它是一种生命活动状态过程,而不是一种判断结果,)而且与是否创造出使用价值大小无关,但这种生命活动状态过程与劳动者(主体)意识主动的“目的”有关,不然,如果脱离了主动自主的“目的” 生命活动状态过程便算不上“劳动”,因为这个时候生命活动状态尤其神经系统和意识是一种自律过程,比如劳动者睡觉时便是。

最后,关于劳动与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关系,可以参考在下《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相对性与如何折算的问题 》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260577-1-1.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1 22:00: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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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3 00:59:00

 黄熙瑜 :
林先生:您好!
在认识上我们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我的水平问题,使我在表达中用错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这两个词,由于您的指正,我愿意将之改正,并谢谢您的批评。
我个人在研究生命运动学时,我认为人的生命活动是一个人的需求与自己的生命活动进行了结合,然后在时间和空间的应用下,发生了某一件具体的针对于自己的需求或目的的一次生命活动。那么生命活动对应于需求,一般采用劳动这一概念来表述,所以我把人的生命活动用需求与劳动这两个词的结合来表达。以这样的概念定义时,针对于创造人类需求的(生产)的劳动应该怎样来定义呢?这时我就应用到复杂劳动,区分于在空间上对原有物质发生质变过程和量变结果的具有生命能力消耗的一种劳动形式,而那些只是购买与使用社会创造出来的物品与劳务的一种以劳动来定义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这类劳动过程,我只好采用简单劳动将之进行区分了,所以就有了我自己定义的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这两个概念的运用。另外,在创造了可以作为人类生活需求的物品与劳务后,为了完成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需求,人类以交换的方式把生产者的劳动产品供给消费者购买与使用,同样的交换行为也是一种人的生命活动现象,同样的以劳动来定义人的生命活动时,这样的劳动与复杂劳动是不同的,即没有创造性(使原有物质发生质变过程和量变结果),于是我用简单劳动来看待这样的劳动形式并进行区分。所以在基本认识上我和您应该是一致的,但问题是在运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这两个词汇时,造成了这样的误解,其实我没有理会到有被误解的情形,所以非常感谢您的指正,我愿意接受并将之改变。我在您批评的基础上,不断的思考之后,选择了两个词汇,现把这一思考提出来请您帮忙参考一下,复杂劳动改动为创造性劳动,简单劳动改动为非创造性劳动,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误解了,可是我总感觉到不是很满意,请问您有更好的形容词吗?

答:

当然,如果黄先生认为非得要把创造人类需求的(生产)的人的生命活动的过程与购买与使用社会创造出来的物品与劳务这种人的生命活动的过程定义为什么“劳动”也未尝不可,下面,在下也尝试能给您一点希望有所作用的看法:首先,我觉得 “劳动”作为人有目的的生命活动的过程, 是一个“劳动者”(主体)为了生存、发展或者活得更好适应环境或者与环境平衡和谐,甚至是一种意志、思想或所谓灵魂的升华等目的的过程。目的的是否能够达到不仅仅是“劳动者”(主体)盲目的生产创造出物品与劳务来就可以的,因为如果是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自然生产方式倒也罢了,但是人类是一种群体生物,而且越到后来他们发现群体之中个体的劳动能力的差异越来越大,传统的男耕女织便是男女性别之间最为典型的劳动能力的差异表现,当具有心灵手巧的织女与拥有强壮双手的牛郎时组成一个家庭时,这个由两个人组成的群体的劳动的使用价值生产率自然然得到提高,这其实便是最原始的劳动交换的产生起着主要作用,而绝非污蔑爱情的纯洁。其它的人类社会组织的形成、社会活动展开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个人无法达到的劳动的使用价值生产率,不然,如果个人能够达到或者超越的人类社会组织的劳动的使用价值生产率的话,我看一切的人类社会组织都可能要解散而不复存在!,人的交换活动是随时可见的,孤立的人难以生存于世界上!因此,我认为:交换活动也是一种“劳动”,虽然它不同于一个人对着自然生产资料就能进行的“生产劳动”,它必须是两个人才能进行的,我勉强称之为“交换劳动”吧。

不过,广义的“劳动”不是一种孤立的生命活动状态,是一个“劳动者”(主体)与环境互动的过程,因为“劳动者”(主体)是一个与环境时刻交换物质、能量的开放的生物控制系统。,广义的“劳动”包含:“生产劳动”、 “交换劳动”和消费,因此,严格上消费也应该属于“劳动”范畴,只不过劳动使用价值的终极对象是“劳动者”(主体)自身。

所以,在下建议黄先生复杂劳动改动为“生产劳动”; 简单劳动分解为“交换劳动”和消费两种。不知以为如何?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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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4 12:15:00
黄熙瑜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08-9-13 0:55:34

真是感觉感谢林先生的指教!
我认为先生提出的改动比我的改动要好些,但似乎还不理想,由我从文章的立意说起吧。
对于人的生命动态和人与人之间的生命运动往来,是我个人为自己找的麻烦,我把它定为一个新的人类思考的方向来进行研究,虽然力不众心,但总比不做的强,虽然个人的力量单薄,但如果有意义的话,总得有人去做吧!基于这样的想法,于是我开始了这一不属于我的课题,我称之为“生命运动学”。
在个人的生命动态中,我以为人作为一个可以活动的生命体,自然有着人的生命原理构成,那么在分析中认识到人有本能的需求,即维护生命需要的需求,用现代人的常识来定义时,是人的生存与生活的需要,这些需求是靠人自身去获得的,人也因此而发生进化作用,靠人自身去获得,这一过程用现代人的常识来定义时,是人的劳动能动性,所以人的需求能动性与人的劳动能动性,这两个因素是人的生命原理组合的两个基本元素,不知这样说您是否同意?如果同意时,那么人的生命原理在两个元素结合后,必定要产生运行过程,即人的生命活动的形成,而人的生命原理运行需要什么条件来进行呢?我认为人是自然界里的进化的生命,成为生命特征后,人也是大自然环境中的一个组成部份,所以人的生命原理运行应用到的是时间和空间因素。在这样的基础上,人的需求对应于劳动,无论是消费行为,生产行为,最后包括交换行为,都是人自我的需求与劳动在结合后发生的你的生命原理运行结果,即人的生命原理构成后,产生了人的生命原理运行结果,其中主要的因素离不开人的劳动能动性的因素,这个因素与人的某种需求发生结合后,形成不同的人的各种行为,于是在这当中,为了进行区分,我选择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将之进行分别。其实到目前为止,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应用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来进行两者不同的区分。因为从生命原理构成上,人的需求是与自己的劳动结合在一起的,这样才能产生需求在人身上的实现,需求在一个人的身上体现,我把它定义为人的内因所起的作用,而需求在大自然环境中和社会关系中的获得,是人的内因与外因的结合,即人的生命活动要应用到时间和空间因素,空间因素是物质空间状态,这个以特定物质构成的空间状态,就是因人的某种需求的应用,这个应用可以作用于人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人在时间和空间因素上的应用,是分步进行的,先是内因发生作用,后在内因作用下形成内因与外因的结合,内、外因的结合就是人的生命活动。因此,生命运动学先从人的生命原理构成上,进入到人的生命原理运行中,都是人的需求与劳动的结合关系,以及两者的结合后在时间和空间因素上的运用,那么,劳动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它是对应于需求的概念需要,与之对称起来才能更容易让人明白,可是人类现代的哲学知识,在劳动上有太多的定义,这些定义已经形成了知识分子的常识性理论认识,所以我在此基础上在运用劳动这一概念时,往往就人用哲学意义上的劳动理论来认识我所提出的劳动这个词汇,因此,您就有了对我的不同观点上的看法,似乎我说到的劳动概念不能这样去运用。这就是我的困惑,即使是我已经将其进行了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区分之后,依然还是不被认同,那么我就不知道在我自己的研究中,人的需求是不是不应该与劳动来对应起来,如果与劳动对应起来的话,在我看来,生产劳动、交换劳动都不足以表达人的所有劳动形式的成立,也就是说可能没有以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劳动表达得的更为清楚些。林先生您说是吗?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在我的文章中还有一个区分,就是复杂劳动主要体现了人在空间因素上的应用状态,而简单劳动主要体现了人在时间因素上的应用状态。时间因素的运用是人人都能应用到的,只是人的生命量的消耗,而在空间因素上的应用,则是因人而异的,完全是人的生命能量的消耗,生命量是人在时间量上的应用,生命能量是人在空间上的应用,有时间的消耗之外,还有对物质产生质变过程的作用,以物质量变结果数量来衡量人的生命能量的消耗,时间与劳动效益的结合成为人的生命能量的体现。那么简单劳动是不具备这种状态的,如一个孩子做大人的活路、一个农民去做一个技术难度高的工人的工作、都不具备与一个特定空间相应用的能力,即这个人的生命能量不适合于某个以特定物质所构成的空间因素。林先生,如果让您处在我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您会怎么样的说明人的生命原理组合的两个基本元素?需求是必然的,而劳动这个概念正确吗?

答:

我觉得黄先生好像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劳动就其要素的构成是以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统一,劳动就其过程是对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使用价值关系的认识——使用价值的生产——使用价值的交换——使用价值的消费或者供给——使用价值的实现以及劳动对象的状态——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使用价值关系的重新认识这样一个形式上循环但内容上是使用价值的部分可逆性转化与时间价值的不可逆流失的过程,如果要更加了解上面这段话,可以参考我《与黄焕金先生再论“劳动”》一文,另外,此文补充“(4).从交换的角度来讲可分为:㈠自然交换劳动与㈡社会交换劳动两种;劳动者直接与自然世界进行交流、交换的生命活动为自然交换劳动,比如:呼吸、有目的摄入营养、排泄等活动。呼吸是人类与大自然主要是与植物之间的气体交换(人类吸进植物释放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植物吸进人类呼出二氧化碳释放出氧气);而有目的摄入营养则是使自然物为我所用,有目的排泄则是使我自身无用甚至有害的废物为自然物所用,自然交换劳动的是否合理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交换劳动是指劳动者之间的商品交换,社会交换劳动又有物物交换,物货(货币)交换两种,所以社会交换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达到劳动者之间在空间上互通有无增加社会使用价值,在时间上节约、缩短劳动时间,从整个时空来说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别是提高必要劳动生产率。”一段文字。

 

同时前面我又说过:广义的“劳动”不是一种孤立的生命活动状态,而是一个“劳动者”(主体)与环境互动的过程,因为“劳动者”(主体)是一个与环境时刻交换物质、能量的开放的生物控制系统,劳动上述这种循环形式在人类还没有成为人类之前其实就已经存在的,甚至于所有具有反馈机制的生命活动形式的生物都有,也就是说,劳动形式就是生命运动形式,只不过是不同的生命活动形式的生物反馈机制有高低级别之分罢了,用先生的话说,应该就是:生物反馈机制高的是相对复杂劳动,生物反馈机制低的是相对简单劳动。不错,人类这种高等动物与低等动物的生物反馈机制高低或者劳动的复杂与简单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同样作为同等生物反馈机制级别的人类这种高等动物之间劳动的复杂与简单的比较就是相对的了,而从先生上面对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区分可以看出过于绝对化,不知您有看过我上面介绍过的关于劳动与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关系《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相对性与如何折算的问题 》没有?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并没有时空的区分,而是相对某一劳动内容统计整个社会不同的劳动者做这一劳动相同的内容难易或者复杂与简单的平均比较,或者相对某一具体的劳动者统计不同劳动内容的难易或者复杂与简单的比较,这是以劳动生产率的折算来区分的概念。

这样吧!为了更加能够说明人的生命运动原理,下面是我在数学形式上的表达:

。Q

 

                                                                                                  产量Q+

必要需求产量Q0

                                                                   B                         消费量Q-

                         

                     

                            A

                                                                        

0(原点)                                                                                        T(时间)

产量Q+:“劳动者”(主体)为了生存、发展创造、生产出来的物品与劳务数量;必要需求产量Q0:“劳动者”(主体)为了生存、发展最优化本应所必需的物品与劳务数量(这是生命系统在特定时空中的模糊绝对量,意思是说某一生命系统在特定时空中其对某一的物品与劳务数量是有一个度量范围,用我们中国人的话即是“中”,上面图表之中的A、B两点三个量一致时正是“中”的状态,超之则为“过”,反之为“不及”是也),以前也叫做效用标准量、需求标准量或者使用价值标准量等等;

消费量Q-:是生命系统在认识必要需求产量Q0过程中自以为应该(但是不一定符合必要需求产量Q0)并且去努力实现所消费的物品与劳务数量。

这就是我的生命运动经济原理的三个基本量。这是对完全信息为基础的马克思经济学中“必要劳动产量”的分解,同时也可以通过三个基本量之间的关系较彻底的理解西方的经济学之中的效用最大化与边际效用原理和信息不对称下的经济行为!具体请参考《物品使用率与效用标准率(或需求率)和效用递减规律与信息对称》、《对于效用概念的重新定义与效用标准的提出》等文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4 12:31: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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