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02年10月,我国明确提出各级ZF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后文中均称之“新农合”),是指由ZF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ZF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ZF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据统计,截止至2013年,全国已有2489个县(区、市)开展新农合,参合人数达8.02亿人,参合率达98.7%,新农合基金支出规模也达到了1909.2亿元,补偿受益人次达19.42亿人。新农合始终秉持着自愿购买的原则,所以随着新农合的推广,新农合也像大多数自愿性保险一样,显现出了它的缺点——逆向选择问题,即患病高风险的人积极投保,而患病风险低,身体健康的人就会放弃投保,进而造成新农合基金入不敷出的问题产生,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引起ZF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