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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一)
你在我们的讨论中已经彻底失态了!不仅连篇累牍地发表臭婆娘裹脚布似的主题帖,而且连故意歪曲我原话的手法也使了出来——我说的“研究过程中思想方法和逻辑的一致竟然变成了具体方法的绝对相同”,被你一引用,竟然变成了“把思想方法和逻辑一致变成了具体方法的绝对相同”,变成了一个没有主语的病句!甚至只有在最肮脏的地方才能发出的声音“马勒戈壁的”也出现在了你的发言中!所以,在讨论的姿态上,你已经彻底完败了!
(二)
对你这样一个科学研究方法的门外汉来说,首先需要向你普及一下什么才是科学的研究方法。
经济学所面对的是一个由无数现象交织在一起的庞大的系统。为了认识这个系统,我们必须对这个系统中的各种现象通过分析进行分类研究,然后再将分类研究的结果进行比较、综合,形成整体的认识。这种研究方法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为了防止你这个语文大师对我们普通人的语言表述产生误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这里说的是本质上的一致,而不是说经济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就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
对于商品交换比例的研究也是如此。经验告诉我们,商品的交换比例总是千差万别的。这种差别,我们又可以把它们归为两类:第一类是一种商品(比如小麦)与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比如一夸特小麦与鞋油相交换的比例为1:x,与绸缎相交换的比例为1:y,与金相交换的比例为1:z,等等,1:x,1:y,1:z就是一夸特小麦与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
第二类是一种商品(比如小麦)与任意某种其他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比如一夸特小麦与鞋油相交换的比例有时是1:x,有时是1:2x,有时又是1:3x,等等。这里的1:x,1:2x,1:3x等等就是一夸特小麦与其他某种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
假设世界上任何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一经形成,就再也不会发生变化,那么世界上就只会有第一类的商品交换比例的差异,而不会有第二类的商品交换比例的差异。可见,以上两类交换比例的差异之间是存在区别的,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商品交换比例的差异进行分类的结果,虽然在现实中两者总是交织在一起的,但在研究中却是必须要加以区分的。特别是在研究第一类的交换比例的差异时,必须假设任意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保持不变。这种假设当然是有其现实基础的,因为任意两种商品的交换一经完成,那么这个已经完成的交换比例就再也不会变化;如果在某一时刻小麦完成了与许多商品的相互交换,那么小麦所完成的与每一种商品交换的比例也就再也不会变化。
因此,我们在研究第一类的商品交换比例的差异时,如果我们假设一夸特小麦与鞋油相交换的比例为1:x,与绸缎相交换的比例为1:y,与金相交换的比例为1:z,等等时,那么它们的交换比例就是1:x,1:y,1:z等等,而不能既是1:x,又是1:2x,又是1:3x,不能既是1:y,又是2:y,又是3:y,等等。也不能既是1:z,又是2:z,又是3:z等等。
以上这样一种研究方法与自然科学的控制变量的思想方法和逻辑在本质上当然是完全一致的。(对于语文大师来说,必须再次重申:不是具体方法的完全相同!)
因此,当马克思讲到“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时,凡是懂得科学研究方法的人都能够理解,他当前所研究的就是以上第一类的商品交换比例的差异,而不包括第二类——一种商品与任意某种其他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根据我们上面所讲的在研究第一类的交换比例的差异时,必须假设任意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保持不变,因此,在马克思所指的场合,尽管小麦与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交换比例都不同于小麦同任意第三种商品的交换比例,但小麦与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交换比例都被假设成了保持不变。因此,马克思随后所说的“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中的这些场合,当然就是指的小麦与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交换比例都被假设成了保持不变的场合。
在现实中,小麦与其他商品的交换比例虽然总在不断地变化中,但只要交换一经完成,那么这个已经完成的交换比例就再也不会变化。因此,在理论上假设小麦与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交换比例保持不变,是有其合理性的。也可以说,马克思所说的所有这些场合指的是某一时刻小麦与其他商品的交换已经完成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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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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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17:13:10
(四)
作为第一类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本身也可以有无数种情况,其中的每一种情况与其他情况的本质都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只需要选择其中的任意一种情况加以分析,就足以说明所有的情况。只是在选择其中一种情况时,不要把其他情况掺杂进来,否则就不再是第一类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了。
而在你看来,只有把所有的情况都研究完了才能得出理论的结论,那岂不是说,你想了解麻雀的生理结构,必须把世界上所有的麻雀都解剖一遍?或者,你必须把世界上所有的麻雀放在一起解剖才能得出麻雀生理结构的结论?!
再说一遍,说“你在科学研究的方法上永远只是个外行”绝对不冤枉你!
(五)
同样再说一句,你学语文已经学得走火入魔了,自诩为孟子的学生,我看孟子在世都得叫你太师!动不动就挑别人的语病,挑来挑去反倒暴露了自己是一个语文的冒牌货!
我说:若把“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加以展开,那就是一夸特小麦与丝绸的交换比例不同于与金子、与鞋油、与煤炭等等其他商品的交换比例,与金子的交换比例又不同于与鞋油、与煤炭等等其他商品的交换比例,与鞋油的交换比例也不同于与煤炭等等其他商品的交换比例,与煤炭的交换比例也不同于……等等的交换比例,……等等。因此,马克思所说的“所有这些场合”就是以这些彼此不同的比例与各种商品相交换的场合,而不是以不同比例与同一种商品相交换的场合。
你评论道:“以这些彼此不同的比例与各种商品相交换的场合,而不是以不同比例与同一种商品相交换的场合”。本就是个缺少主语的病句。
你们老师难道没有教过你有主语省略一说吗?在我上面的前半段都是说的“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的情况,根据这些情况才有了“因此”以后的针对“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的结论,并且结论中也有“这些彼此不同的比例”来指代前面一夸特小麦与其他商品的交换比例,因此,但凡有点语言常识的人,即便那两句话没有主语,也都能知道其主语为“一夸特小麦”。
而在你这里,合乎语言常识的主语省略竟然成了缺少主语的病句!那你不是个语文的冒牌货又是什么?!
你教书才20多年,我学生教书的时间都比你长!以你这个语文水平只配当个小学生,教人语文只会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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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17:39:41
我说的“研究过程中思想方法和逻辑的一致竟然变成了具体方法的绝对相同”,被你一引用,竟然变成了“把思想方法和逻辑一致变成了具体方法的绝对相同”,变成了一个没有主语的病句!甚至只有在最肮脏的地方才能发出的声音“马勒戈壁的”也出现在了你的发言中!所以,在讨论的姿态上,你已经彻底完败了!



小孟子对语言的理解能力,确实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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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17:41:55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0-18 17:13
(四)
作为第一类商品相交换的比例的差异,“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本 ...
同样再说一句,你学语文已经学得走火入魔了,自诩为孟子的学生,我看孟子在世都得叫你太师!动不动就挑别人的语病,挑来挑去反倒暴露了自己是一个语文的冒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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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18:10:17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8 17:49
他到了他不该进入的领域了,其实他做个酸儒还是可以的,从吾庐从吾庐的,挺唬人的。

心比天高,智商纸 ...



他的“从吾庐”,一是违背孔孟,二是没文化。真的没文化。他连浮夸都不会,装文雅都不会装的。

他的“学术”,仅仅“批马”二字而已。就是一种发泄,泄私愤。而且是对马克思这种无权无势也没有发言权的的人来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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