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富人说话,替穷人办事” 到“我国不应再保护耕地 ”,茅老先生言论的大胆和荒谬程度简直令人咋舌。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资本家的发家史不应当没有耳闻;做为所谓的对公共政策有影响力的“专家”,对于公共政策的波及范围和利害程度不能没有感官;作为一个老资历的学者,不能泯灭了自己作为社会的良心的良心。试想一下,国家采纳这种不负责任的政策,怎能不走向衰败。
纵观各国的土地政策,国家对于土地很大程度上的绝对占有权是无可厚非的,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之一,也是国家有力影响政策的武器之一。我曾对澳洲的土地政策作过小研究,西方各国房价的普遍上涨是由于政府对土地供给的过分紧缩导致的。我认为中国的房产泡沫则主要是由于政府的不作为和不利规制,官商勾结从中渔利。
土地的“不再保护”或者放任,只能导致富人敛地,私有者渔利。虽然说土地只是承包给农民,但是要转让给他人做他用,性质的改变必然会导致耕地的大幅流失:简单的道理,种地的收入哪有用地做其他买卖来的快啊!耕地的保护是百年大计,千年大计。农民丢了地,或许能够得些小钱,换取暂时的欢娱。但是久而久之,随着经济的不景气和物价的飙升,去城市里打工必然难度更大。失了地的农民可能直接蜕变为流民,国家稳定就会有严重隐患,而且这些人的生存会存在极大问题。
个人认为,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的最基本标志,这一点上没有丝毫变通的余地。真正想做些有意义的工作的,可以去动手研究一下城市化进程的规律,如何引导农民走多渠道的产业化道路,如何把对农民的再教育与再就业结合起来。 对于房地产市场,国家应当加大力度严格对所有土地的控制,对于以往土地流失,尤其是耕地流失问题,要做严厉的惩处。同时加大对房产税和遗产税的开征。用这些泡沫资本来扩大经济适用房的范围 (国家可以考虑与住户采取合伙制的形式共同建房)。在地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明确,任何鼓动私有化或者变相私有的人都可能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在房的问题上,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把房子作为商品处理的个人和组织都是在挖国家的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