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912 1
2009-01-21

近日由"按人发钱"的讨论而引发了诸位对经济危机问题的关注,鄙人曾在<为萨伊辩护>一文中对这个问题有所涉及.因原文较长,故把相关一节剪贴于此.欢迎讨论:

 

 

 

人们称萨伊持有一种“产品是以产品购买”或“供给自创需求” 的销售论或市场理论,即所谓的“萨伊定律”。萨伊的这一被解读的观点,是颇为一些人士所诟病的(如马克思和凯恩斯)。下面是萨伊的几段相关讨论,他说:

“在价值生产最多地方,货物和服务的需求最大,因为这地方所创造的价值即唯一可以用以作购买手段的东西,比其他地方都来得多。在以产品换钱、钱换产品的两道交换过程中,货币只一瞬间起作用。当交易结束时,我们将发觉交换总是以一种货物交换另一种货物。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货物一经产出,从那时刻起就给价值与它相等的其他产品开辟了销路。一般地说,生产者在完成他的产品的最后一道加工后,总是急于把产品卖出去。因为害怕产品在自己手中会丧失价值。此外他同样急于把出卖产品所得的货币花去,因为货币的价值也易于毁灭。但想要摆脱手中的货币,唯一可用的方法就是拿它买东西。所以,单单一种产品的生产,就给其它产品开辟了道路。”[2]144

如果人们据此说萨伊这是在宣扬生产自动创造需求并对之进行严厉批评,那就错了。尽管作者没有明确地说这种生产是一种什么样的生产,但是,“给价值与它相等的其他产品开辟销路”这句话,明显地表明这种生产是一种被认为恰好满足社会需求从而具有社会效用的生产;换言之,这正如之前我们所说的,在萨伊看来,任何一种劳动只有在其产品与社会需要相适应时,才是一种生产性劳动。不然,以萨伊的效用之于价值的观点,何以有此一说呢?那么,这将意味着,供给与需求是均衡的。尽管一切所谓的均衡只能在现实中寻找,但这恰好成为我们为萨伊这一观点辩护的理由。这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怎样理解萨伊的上述观点中的生产二字——即这种供给或生产是一种怎样的生产,难道恰如其分的生产不会创造出需求吗?显而易见,以作者之睿智,如果作者认为一种产品的生产注定是不为社会所需求的,也即没有社会效用的,又怎么可能会冒然地说这种产品的生产会为其他产品开辟道路呢?由此可见,人们对萨伊的一个误解即在于,认为萨伊的生产是指任何一种可能的生产。②

马克思认为萨伊的这种观点是“最愚蠢不过的教条”,[5]132而这个教条的错误至少在于简单地抽去了商品流通和直接的产品交换(即物物交换)之间的区别。这无疑等于在说,在直接的产品交换的情况下,过剩是不会出现的。对此,我们要问:难道说此时每一个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与数量上就是恰好满足别人需要的吗?难道说每一个生产者为其产品所主张的交换比例都是恰好使交换成为可能的吗?因此,难道说社会生产从而商品交换只要抽去了货币这一媒介,之前其中的一切矛盾就都不复存在了吗?掩耳盗铃,鲜见于斯也!针对这种见解,熊彼特明确指出:“在物物交换经济中和在货币经济中一样,同样有可能出现失衡,虽然在货币经济中可能有更多的干扰源。”[16]380

至于说货币的价值是易于毁灭的,则萨伊未免有些轻率了,至少叙述是不严密的——因为如果不是人们预料到有意外会发生或经济的经常性波动,货币的价值总会被认为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对于萨伊而言,与其有此一说,不如在此明确指出人们生产的目的终究是为了消费。这也就是说,尽管萨伊所说的这种消费原因是很有瑕疵的,但是,消费随着生产的扩大而扩大这种现象本身无疑却是现实的。

-----------------------

①后来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法律实践如美国颁布施行的《全国劳工关系法》,其实就是遵循萨伊这种主张的典范——尽管当事者可能并未察觉到这一点。——对于这一法律(并相关法律)的简短评价,请参见拙文《共产主义悖论》。

②凯恩斯认为,萨伊定律就是指不论产量在什么水平,“总产量的总需求价格总是等于其总供给价格”[15]21

 

就萨伊对货币在交换中的作用所持的观点,马克思以货币具有贮藏职能而驳斥之。对此,我们必须注意到,对于与单纯的贮藏职能或人们认为必要的从而是积极的货币贮藏所对应的产品,我们完全可不必予以考虑,从而完全可以视之为对于生产者的一种必要的存货。对于萨伊而言,重要的不是这种必要存货所对应的积极的货币贮藏,而在于人们因为产品不能满足需要而进行的消极的货币贮藏。这种贮藏所对应的产品,才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过剩。在笔者看来,与其说萨伊如熊彼特所说的是由于其粗心大意而忽视了货币的贮藏职能,①不如说他是为了讨论什么样的生产可以为产品开辟销路从而没有必要考虑这种职能。那么,若萨伊为此而不考虑这种贮藏的消极意义时,以货币有贮藏职能来对之进行反驳,则毫无意义了。

而事实上,萨伊在讨论中也并没有真正地忽视货币的贮藏职能——尽管他在措辞上会给人们以这种印象。他在讨论生产从而交换的目的时,作了一个注并说道:

“纵使谋得货币的目的在于窖藏或埋藏,但最终总是用以购买这种或那种东西。如果守财奴不这样使用它,得到它的继承人也必定把它这样使用,因为货币就它本身说,除用以购买东西外没有其他作用。” ② [2]142

显然,这表明萨伊并不一定认为货币一到所有者手中马上就要花掉——事实上也几乎没有人会如此,它总是要根据人们的需要来使用;并且,对货币的使用,也是有一个看来合理的界限的。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个人的产品是可以恰当地满足社会需要的,那么,在合理的时间内,他即使不用货币而仅仅以这种产品,也是可以随时用于交换而满足自己需要的。③这时,对他而言这种产品存在是不是可以视为过剩呢?对于任意的可与之交换的一方而言,他的产品在这期间是不是就应该视为过剩呢?显然,如果我们考虑到人们的共性的话,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对一方这种存货是必要的,对于另一方同样也就是必要的。④

对于一定价值的所有者而言,不论这些价值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产品形式存在,都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如果二者最终能够执行同样的职能的话。人们所贮藏的货币,或用于认为适当的时机购买,或用于应对不时之需。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对一个生产者而言,如果不因为某种贮藏手段的存在,他就不会生产与这种社会条件不相适应的过多产品;但是他生产的更多,并不等于别人也同样生产的更多。如果他只是贮藏,那么由于没有市场的刺激,别人未必就会生产更多——也许人们仅仅更多地生产了货币;⑤如果他适时地消费,那么对应的生产也会扩大。因为显而易见,直接影响商品的价值从而影响生产者抉择的,只能是出现于市场上的诸因素,而不是贮藏的商品或存货——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影响到了所有者抉择的话。

因此,我们要说,一个人生产的多少从而有多少贮藏手段并贮藏着,并不会必然地对其他人产生什么显而易见的妨害,他人的生产未必就是与之相对应——除非他是个不识时务者。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若是一个人生产的较少,从而少有贮藏手段,难道就会对其他生产者产生什么积极的影响吗?

这也就是说,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货币这一贮藏手段参与交换,而在于人们生产的是不是恰当的。换言之,你有多少钱未必和我有关系,⑥而你花多少钱才可能与我有关系。我不能因为你有钱才多生产,而我只能因你肯花钱才多生产。

在市场上,如果缺少货币而价格下降,一般就会引起对商品价格的重新评估从而改变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⑦但是这并不影响萨伊观点的客观性,因为这种变化尽管会改变人们的消费倾向或消费节奏,但是归根到底,还是要以产品的有用性为首要前提。因此,货币即使是充足的,也并不会自动地出现于市场之中,它必须建立于恰当生产的前提之下——事实上,货币之不足,就是不恰当生产的结果。而由于货币不足所表现出来的商品过剩,其实是生产与需求关系发生变化的结果,这时商品的价值已经改变。对于这一点,也不是萨伊所要考虑的,他只关注这种过剩的原因和消除过剩的手段。正因如此,萨伊才说“把销路疲滞归因于缺乏货币的说法,是错误地把手段看作原因。” ⑧ [2]143

由此可见,人们之所以认为萨伊“毫无道理地缩小了把他的定理同经济过程的现实隔离开来的那道鸿沟,不加批判地把他的定理应用在实际经济过程上。”[16]383显然在于不了解萨伊真正地在说什么,从而情况恰恰相反。

萨伊在解释一种产品的生产是在为其它产品开辟销路时说:

“也许有人要问,如果情况确是这样,何以市场有时货物充斥无法脱售呢?为什么不能把一种这样过剩货物交换别种过剩货物呢?我回答说,某一种货物之所以过剩,是由于它的供给超过需求。他的供给所以超过需求,则因为它的生产过多,或因为别的产品生产过少。”[2]145

----------------------------------

①参见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二卷第六章第四节。

②着重号引者加。

③直接的交换,在商品经济时代,同样也虽然是偶然地但却是现实地发生着。

④当然,不同的产品这种存货期限是不同的。

⑤这并不等于笔者否认生产的盲目性——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恰恰是因为这种盲目性,才会出现货币不足。

⑥显然把钱当成纯粹的贮藏手段而放在家中与存于银行是不同的。只有前者才真正地——至少是更多地——属于这种情况。

⑦当我们说价格即价值时,是因为尽管一种商品的价值实际上是反映着这种商品与一切商品之间的关系,但我们可以用任何一种其他商品来表示这种商品的价值,并同时可以使一切商品与之的关系得到反映。这正如巴尔本所说:“物品能卖多少钱,它就正好值那么多钱。根据老的准则,Valet Quantun Vendi Potest (售价即所值)。” [17]58

⑧作为“支持萨伊定律的彻底的李嘉图主义者”(斯考森语)约翰·穆勒正确地指出:“我们假定,有一个外国人到来,并生产在该国已很充足的某种物品,使其数量增加。有人会说,这是生产过剩;我的回答是,确是如此;但这是特定物品的生产过剩。” [18]97基于此,约翰·穆勒不承认存在一般的生产过剩——对于这一点熊彼特认为恰恰相反。

 

生产过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过剩,一种是相对过剩。对于前者,则几乎无药可救——当然我们要看这种绝对的范围。对于后者,则在宏观上要刺激对它的需求,从而再以其需求而促进其它产品的生产。而这种其它产品的合适的生产,最终可以获得偿还对于刺激手段的手段。显而易见,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萨伊并不简单地认为供给可以创造需求——这种供给必须是一种与社会需要相适应的供给,而这种社会需要又必须是不超过人们消费的正常界限的需要。比如,如果把同一种耐用消费品分别投向两个人口相同但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城市中,发展水平较低的必然需要量较小;而这种发展水平较低,直观地说,就是“产品生产过少”。那么显然,萨伊在此所说的两种商品之所以不能进行交换,则在于至少其中是有一种货物是不能满足对方需要的。

萨伊继续指出:

“由于过度利润一定会刺激有关货物的生产,因此,除非存在某些激烈手段,除非发生某些特殊事件,如政治变动或自然灾害等,或除非政府当局愚昧无知或贪婪无厌,否则一种产品供给不足而另一种产品充斥过剩的现象,决不会永久继续存在。这些政治毛病一经消除,生产手段自然会感受上述刺激流向空虚的方面去。这些空虚一经填补,其他方面的活动就恢复正常。如果对生产不加干涉,一种生产很少会超过其他生产,一种产品也很少会便宜到与其他产品价格不相称的程度。”[2]145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萨伊的能够创造需求的生产的确是一种均衡的生产,而不是任何一种过度的生产。当人们(如凯恩斯)①指责萨伊所谓供给能够自行创造需求的观点时,似乎没有考虑萨伊何以会有造成产品充斥的生产“决不会永久存在”这一表述。另外,前面我们已经指出,萨伊不是一个无原则的自由主义者,在此我们从另外的角度也可见一斑。

人们认为萨伊否定或不愿意承认危机的存在,如果是这样,那么上述关于生产过剩的政治和自然前提的讨论就是毫无意义的了。因为我们知道,生产的自动均衡必须是实现于完善的市场、完全的信息和生产者理性决策的条件下,而如果这些条件是完善的,那么恐怕也就根本不存在过剩从而调整的问题了——充其量过剩是微不足道的、调整是温和的。

不过,萨伊在此却是忽视了经济的和生产者本身的因素——确切地说是忽视了人们获得市场信息的充分性和及时性乃至生产者抉择的客观性。

因此,如果我们要考虑萨伊的真实意图的话,与其说他是在否定或不愿承认危机,不如说他是在讨论危机将化解于何样的情况之下——毕竟,对于一个经济学家而言,仅仅是承认或否认危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难道经济学家的责任果然就是浅薄地系于对资本主义的辩护吗?②

据利斯特介绍,萨伊在给马尔萨斯的一封信中曾试图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大意是他所说的“‘生产意味着生产有需求的货物,’所以,如果有任何过多的生产,这不是这种生产本身的缺点,不能认为是生产过剩。”[13]145利斯特认为“很难设想会有比萨伊在这个问题上更摇摆不定的了”。[13]145而熊彼特则认为萨伊的这种辩护是“那些只能亏本出售的物品不再构成经济意义上的生产了,从而生产过剩就被定义所排除了!”[16]381笔者没有看到萨伊这种辩护的文章,所以不能妄加断言萨伊是否果然做了如熊彼特所解读的这种辩护——即把生产过剩排除于经济意义之外。若果然是这样,那么萨伊为此而受到经济学界的嘲笑倒也算是自食其果。

但是,生产就是生产,过剩的生产还是生产,如果一切的生产都是一种自然平衡或只有自然平衡的生产才具有经济意义,那么还要经济学家做什么?既然政治经济学是研究“财富是怎样生产、分配与消费”的科学,那么这种过剩的生产又怎能被排除于经济意义之外呢?这种现象不正是经济学家应当深入研究的内容吗?因此,不管萨伊有关讨论的措辞是怎样的,我们是否可以轻易地相信这就是一个持有前述观点的睿智的经济学家的真实思想呢?

如果我们结合上面萨伊的两段引文内容,则利斯特所描述的其“过多的生产”“不能认为是生产过剩”的观点,则应当是意指另外能够“有需求的货物”的生产不足,而之所以这“不是生产本身的缺点”,则在于这恰恰是“政治毛病”的后果;换言之,不是生产过剩的经济意义被“排除了”,而是这种过剩具有了政治意义。

萨伊在一个注中评价西斯蒙第以英国大量工业品涌入国外市场从而造成那里存货充斥为例而阐述工业生产力有膨胀过度的可能时说:

“……读者不要认为我的主张是:不可能发生一种产品比其他产品生产得过多的现象。我不过在这里主张,最有助于促进一种产品的需求的,无过于另一种产品的供给。如果巴西产品丰富,运到巴西的英国工业品便会很快地购买一空,而不至充斥市面。”[2]145

显然,萨伊在这里倒是给了我们一个较为明确的表述,即他所谓的生产是什么样的生产。诚如我们之前所言,萨伊的本意实际上是假设一般的商品都只是相对的过剩——即相对于消费者的购买力而言的过剩,而不是相对于自然需求的过剩。事实上又何尝不是呢?一般的,除了我们的肚皮是有限的外,我们还有什么东西不能够较为无限地消费呢?③这种相对过剩,总是在人们对现实判断失误或疏忽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与之基本相对的即人们的购买力相对不足又是什么原因呢?难道说不是收入的不足吗?而收入的不足难道不恰恰就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生产的不足吗?萨伊在此显然不是说这种生产过剩是不可能的,④而是在说这种过剩的原因和解决的途径。

-------------------

①有关凯恩斯对萨伊的误解的评价,亦可参见斯考森所著的《现代经济学的历程》的第二章和第十三章。

②萨伊说:“只知道事实,而不知道事实的相互关系,即不能指出为什么这个是原因那个是结果,这样的认识,实际上和政府或机关办事员的浅薄知识并无二致。”[2]21

③请注意,不要对我的观点或萨伊的观点的理解狭隘化了——你总不能认为我的意思是说,人们可以一天换一台冰箱,一天换一处房子,一天换一部车子及一个曲子没完没了地听罢?

④又谁会公然漠视这一事实呢?

 

巴西产品的丰富是怎样的丰富呢?显然绝不应是与输入的英国或其他国家工业品相类似产品的丰富,从而更不应是英国或其他国家不需要的产品的丰富。毫无疑问,人们的生产能力总是要受到一定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限制,因此,绝对不会因为一种产品的生产,必然引起另外能够与之交换的产品的生产或恰当生产,尽管这种生产一旦是可能的或恰当的,交换就必定是可能的。人们的需求是有层次性的,从而不是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都必然会适应另外一种(或多种)产品的生产。这也就为人们的生产提出要求:不要盲目地生产,而应适质适量适时地生产。然而,这种原则,在逻辑上并不与萨伊的观点相冲突,只不过是对萨伊的观点高度概括化罢了。

而事实上,西斯蒙第与萨伊乃至李嘉图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应当说有着相当大的误解成份。①在西斯蒙第看来,萨伊与李嘉图认为“年生产和年收入是一回事”,② [19]220而事实上,后二者不过是同西斯蒙第一样,认为只有满足需要的生产才能取得相应的收入,只是他们同西斯蒙第一样,几乎都没有进行直接而明确的表述罢了。对于萨伊而言,是着重于从生产出发来阐述市场均衡的原理,而西斯蒙第则是从消费的角度出发而进行同样的阐述——这一点我们由萨伊所评价的西斯蒙第的那段讨论中就可以看出来。西斯蒙第指出,英国当时对美洲的出口之所以繁荣,是在于英国对美洲的贷款,他说:

“英国人对美洲人的要求就是用英国资本购买英国货,并且为了讨好英国人而把这些货物消费掉。这时英国的工业显得非常繁荣。然而这已经不是收入促进消费,而是英国资本刺激消费了。英国人这样地自己付款买自己运到美洲的货物,只是满足了他们自己的享受。”[19]222

对此我们要问,英国人把货物出口到美洲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为了最终从美洲取得货币或需要的商品吗?而美洲的货币或商品又是将从何而来呢?如果他们没有自己的生产,哪里会有货币和商品呢,从而又何以归还从英国的贷款呢?在表面上看,英国出口超过美洲的需要是一回事,而美洲没有恰当的生产则是另一回事;西斯蒙第着重说的是前者,而萨伊恰恰说的是后者,但是,问题的根源却是一样的。

当西斯蒙第说到“工厂主的市场可以通过野蛮民族的开化、富庶、安全和幸福的逐步发展而扩大……”的时候,则又与萨伊的“如果巴西产品丰富,运到巴西的英国工业品便会很快地购买一空”观点有什么矛盾呢?二者的内在逻辑难道不是完全一致的吗?

萨伊随后在正文中强调指出:

“在一切社会,生产者越众多产品越多样化,产品便销得越快、越多和越广泛,而生产者所得的利润也越大,因为价格总是跟着需求增长。但是,这种利益只能得自实际的生产,强迫产品的流转决不能产生这种利益。原因是,一个价值一经产出之后,由一个人手中移到另一个人手中不能增加它的价值,而政府从私人手中夺去它的消费也不能增加它的价值。”[2]147

显然,人们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所以才有随着产品生产的多样化而生产者利润增大之可能。然而我们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萨伊在此的意思是在暗示资本主义的一切生产总是恰如其分的,从而不存在某些矛盾。恰恰相反,他在暗示:有时生产的目的正是通过毁灭某些不合时宜的产品而创造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才能最终达到。[2]150

而在此我们需要指出的是,产品并非从一个人手中移到另一个人手中就一定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这要以这种流转是不是必要的而定。难道从甲地商人移到乙地商人手中也是一定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的吗?如果萨伊否定这一点,就与他自己关于商业活动也创造价值的观点相矛盾了,由此我们需要考虑到的一个价值原则就是:价值产品的创造,不是看它的是什么样的存在形式,而是看这种形式是否有益于社会的需要。萨伊的上述讨论的指向固然是不难理解的——这至少是与他的恰当生产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但他略欠明晰的叙述总是使人们的误解甚至歪曲成为可能。

萨伊以一种似乎与西斯蒙第的“政府绝不能贸然鼓励生产”[19]207的观点相反的口吻指出:

“仅仅鼓励消费并无益于商业,因为困难不在于刺激消费的欲望,而在于供给消费的手段,我们已经看到,只有生产能供给这些手段。所以,激励生产是贤明的政策,鼓励消费是拙劣的政策。”[2]149

事实上,对于他们二人而言,即不是不能鼓励生产,也不是不能鼓励消费,问题只在于应当鼓励怎样的生产和鼓励怎样的消费。西斯蒙第并不是真正地反对鼓励生产,他只是反对那种盲目的生产热情;而萨伊也并不是反对鼓励消费,而仅仅是反对单纯地鼓励消费。如果人们对预期收入有充分的信心,又何愁不积极消费呢?这种消费信心的丧失,当然是因为现实——生产不景气——的影响。在一定的科技发展水平下的生产的充分竞争以及人们由既定的各种客观因素所决定的消费习惯与消费节奏,将决定生产者的利润与生产规模和增长速度。不改变这些因素,则不能改变这些习惯与节奏。鼓励消费相当于扩大货币供应量,但却与货币财政发行的扩大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政策并非不能收到效果,只不过是,如果消费者扩大的消费不能通过与其相关的生产获得补充,即如果没有真正的与需求相适应的生产发展的支持,那么因这种政策而获得的繁荣将不会长久。我们不要忘记,人们消费的,总是因需要并令其感到满意的商品。人们扩大的消费,当然应当是这类商品。但是他们自身的生产,是否也是如此呢?这样我们又回到萨伊的观点上来。看来二者并不矛盾,即生产是消费的条件——难道说我们还可以想像没有生产的现实需求吗?

----------------------

①西斯蒙第在一篇短文中说:萨伊“自以为了解了我的主张,其实他对于我完全没有了解,至少我绝对不能承认他所反驳的学说是我的学说。”[19]528

②凯恩斯的见解与之何其相似。

 

我们的政府就采取过一种看似愚蠢的鼓励消费的行动,而这种行动则正如萨伊所指出的那样,是“从私人手中夺去它的消费”,即把从纳税人那里拿来的钱交给公务员去扩大消费以求所谓拉动内需。他们没有想一想,市场为什么会消费不足呢?是人们的收入缺少保障,还是产品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如果是前者,那么正应当设法增强或提高的人们的收入保障;而如果是后者,公务员的收入扩大了难道产品就会自动变为适应人们的需要了吗?——我们不要忘记,在中国,公务员几乎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是处于优势地位的,与普通劳动者相比,他们缺少的并不是货币。显而易见,不管是哪一种原因,这种办法都是一种最为愚蠢的选择——诚然,这是仅仅对这个国家的最为广大的普通劳动者而言。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见解并不等于我是在说,公务员收入的扩大对经济发展就一点刺激也没有。事实上,这里的问题在于,难道说普通劳动者收入的扩大就不会刺激经济发展了吗?难道说一个国家的消费不足是因为其公务员收入的不足吗?一个国家,其公务员的收入先于广大普通劳动者收入的快速乃至大幅的增长本身,就是与经济规律相违背的——我们且不说它的政治弊害。尤其是我们要注意到,把100元钱给一个穷人与给一个较富裕的人相比较,哪一种情况会对其个人和社会产生最大的效用呢?——这绝不是什么复杂的经济学问题。显然萨伊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强调了一种良好的政治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

[1] 斯考森:现代经济学的历程[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6。

[2] 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3] 鲁友章,李宗正,吴易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6] 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研究(第二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7] 李嘉图: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九卷)[G]。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8]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9]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0] 李嘉图: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六卷)[G]。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11] 李嘉图: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八卷)[G]。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12]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二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3] 季德,利斯特:经济学说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4]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5]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16]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二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7]孟,巴尔本,诺思:贸 易 论——三种[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2。

[18] 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19]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2008-8-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1 9:00:03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9-1-21 10:33:00

早上起来就看到这么棒的一篇文

使我脑中的一些观点更加清晰和肯定了,可以说是有了更加可靠的理论支持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