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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线性决定论的终结:决定并非独自确定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很多论及“决定”的重大命题,例如: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实践决定认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价值决定价格;生产决定消费;生产决定分配;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经济决定政治;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决定一定的文化;……

由于这些重大命题并未预先澄明“决定”的内在意涵,因而总使人误以为“决定”就是“独自确定”、“唯一限定”、“彻底框定”,进而将马克思主义的“决定论”误解为“线性决定论”。——将前述“决定”纳入“两方面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框架中也仅仅是弱化了而非消解了这一误会。

笔者经长期研究发现,马克思主义的“决定论”远非“线性决定论”,而是比单纯的“线性决定论”要丰富和繁杂得多。从根本上言,由于马克思主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彻底唯物主义立场,因而其表征的“决定论”也必须放入现实世界丰富多彩的(多样的和多变的)场域中,进行具体的而非抽象的研究、分析、说明,以揭示事物真实的而非想象的性质、面貌、相互关系和变化发展过程。恰如歌德所说“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理论与现实的关系就是一种“影”与“树”的关系——妄图用理论之“灰”来框限、抹煞生命之“色”,乃是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固有弊病,是马克思主义者所必须摒弃的。

笔者下面从四个方面来具体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决定论”并非“线性决定论”:

1、我们首先澄明前述理论中的“决定”的真实内涵:“决定者”是“被决定者”的众多影响因素中带有根基性或根本性的因素,因而能够规定“被决定者”的基本性质和总体状况,能够从根本上规定其动变趋势和总的发展方向。

2、“决定者”和“被决定者”都是相对独立存在的事物(“范畴”是其能指),也就是说,后者并不是完全依赖于和依附于前者的,其内容(内在构成、内在规定性)并不是单一的、僵化的、凝固的,而是要丰富得多、繁杂得多,并且是处于流动和变化之中的、是与周围的其它事物互动着的并且在互动中相互交流着和交换着种种“因素”,概而言之,它们乃是“活生生的”。

3、“决定”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首先,“决定者”和“被决定者”要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而不能相互疏远或相互隔离;其次,“被决定者”的其它影响因素要处于被“约束”或被“抑制”状态,因而不会因其突发某种剧烈变化而导致宏观背景系统(作为事物的“生存环境”的系统,特别是其中的“生态平衡”)被破环或被颠覆,也就是说,事物要处于正常情况下或者说处于可忽略某些背景因素的理想情况下;再次,“决定者”相对于“被决定者”而言,至少在逻辑上是“先在”的和“主动”的,对后者的生存、动变和发展而言是带有“根基性”或“根本性”的,因而能够在较大范围内和较大程度上规定“被决定者”的基本性质和总体状况,能够在较大范围内和极大程度上规定其动变的总趋势和发展的总方向。

4、“决定者”能够从根基上规定或决定“被决定者”的基本性质、生存状况、动变趋势和发展方向,但这种决定并非“独自确定”、“唯一限定”、“彻底框定”。这一方面是因为“被决定者”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其内在内容(内在构成、内在规定性)并不是单一的、纯粹的,而是繁杂的、多样的、可变的和多变的(变化着的和变异着的);另一方面是因为“被决定者”不是孤立的和封闭的,甚至不是向“决定者”唯一开放着的,而是在其生存和动变的过程中不断与其周围的其它事物互动着的,并且在其互动的过程中、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相互交流着和交换着种种“构成因素”,并因此而发生着种种变化。换句话说,“被决定者”的各种具体性质及其生存和动变在各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具体形式、具体趋向、具体过程等等,虽然从根本上受制于“决定者”,但具体而言乃是由其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所不断“共同确定着”的,因而远不是被单一的、唯一的、线性的(亦即抽象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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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 19:08:09
内在决定与内外共同确定

一、内因与外因

事物的产生、存在、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都是由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产生、存在、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的根据,外因是事物产生、存在、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何谓内因?内因是构成事物的诸因素的总和,是事物自身诸因素对立统一关系的总和,即事物内部矛盾的总和。事物的诸内部矛盾,尤其是其中的基本矛盾是事物产生、存在和发展壮大的基础;事物内在的主要矛盾(一般为其根本矛盾)特别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了事物的基本性质;事物诸内部矛盾方的对立统一关系以及诸矛盾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定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过程,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的根本原因和根本动力(源泉、根据)。


何谓外因?外因是事物外部诸因素的总和,是事物与其他事物以及事物内部诸因素与外部诸因素的对立统一关系的总和,即事物外部矛盾的总和。事物的诸外部矛盾,尤其是与事物的产生、存在、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密切相关的诸外部矛盾,对事物的产生、存在、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有着一定的影响,是事物产生、存在、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的外部条件。


                                                                         二、内在决定与内外共同确定

内因是事物产生的根据,也是事物可以被扼杀于萌芽状态的根据;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也是事物可以被消灭的根据;是事物如此存在的根据,也是事物可以它样存在的根据;是事物如此运动的根据,也是事物可以它样运动的根据;是事物如此变化的根据,也是事物可以它样变化的根据;是事物如此发展的根据,也是事物可以它样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趋于灭亡的根据,也是事物可以加速或延缓其灭亡过程的根据。这是因为,事物自身的构成因素是处于复杂的相互运动、作用和转化之中的,它对事物的产生、存在、运动、变化、发展以至于灭亡的影响,不是线性的、单面向的、固定不变的,而是多样化的、多面向的、可变的和多变的。内因以一定的方式规定了事物的现实存在样态、动变形式,也以一定的方式规定了事物其它可能的存在样态和动变形式,从而内在地决定了事物的存在和动变。——只不过,存在和动变的这种内在决定,并不意味着它得到了完全确定性,不意味着它具有了直接现实性,因为由内在因素决定了的东西,还必须由内外因素来共同确定。


内在因素对事物存在及其动变的决定要成为直接现实,是离不开外在因素的作用的。外在因素总是现实地和事物及其内在因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着,一方面它以一定的秩序、机制和条件支持、支撑着事物的存在和动变,另一方面也以一定的机制和条件冲击、阻碍、扭转甚或破坏着事物的存在和动变,同时,在内外因素的互动之中,还发生着内外因素(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流和交换,从而使外在因素可以不断影响和改变着事物的内在因素,进而影响和改变着事物的存在样态和动变形式。


在某些情况下,外在因素对事物内在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对事物内在的主要矛盾双方的力量、作用和地位的影响,是微小的和不显著的,从而使事物的基本性质保持稳定,而只是处于某种量变状态;在某些情况下,外在因素对事物内在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对事物内在的主要矛盾双方的力量、作用和地位的影响,是剧烈的和显著的,从而使事物的基本性质发生明显的改变,而进入部分质变或整体性质变的状态中;在某些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外在因素在和内在因素的互动中会相互交流和交换部分内容,从而使部分外因直接或间接进入事物内部成为事物内因的一部分,甚至在一定条件下成为事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外在因素成为内因的一个重要渊源,使内因、进而使事物的性质发生部分质变甚至发生整体性质变;在某些情况下,外在因素的作用的强大甚至会直接打碎或裂解事物的内在结构,改变或摧毁事物的整体性,并因此而影响和改变事物构成因素的存在方式和动变方式,影响和改变事物及其各部分的存在样态和动变形式。


概而言之,一方面内在因素决定着事物的存在和动变,是事物存在和动变的基础、根据和源泉;另一方面,外在因素是事物存在和动变的条件和渊源,和内在因素一起并通过支持或改变(增加或消减)内在因素的作用而使事物表现为某种具体的存在样态和动变形式。换句话说,事物的具体存在样态和动变形式是具有多种可能性的,每种可能性实现的概率依内外因素(条件)的变化而消长着,依内外因素(条件)的具体组合的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的具体样态、形式和过程。

                                                                                       三、必然性与偶然性

内在决定的东西是具有自我实现的能力的,因而是具有必然性的。所谓必然性是事物在动变过程中必会出现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和内容。一般而言,必然性的存在有如下的主要特征:

1、基于事物自身固有的本质和本性,因而是基于其内因;

2、依赖于一定的(既定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因而是条件下的必然性,有其可实现性;

3、生存于一定的总体秩序中,因而是符合总体秩序、大环境的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的,有其可持续性;

4、表现为一种内在的隐性支配力量;

5、通过偶然性为其实现开辟道路。

所谓偶然性是事物动变过程中出现的可以这样发生也可以那样发生或者不发生的内容。偶然性只有在其为必然性所容纳、接受时才可以发生;与必然性完全排斥的、必然无法出现的东西是不可能现实地发生的。偶然性是必然性的外化和异化形式即必然性的增附化、细实化、丰富化、特异化的表现形式,是必然性的自然补充和现实变式。

从根本上而言,必然性是由内在因素决定的;偶然性则是由内外因素共同确定的,尤其是受外在条件的不完备性和不确定性以及由之带来的内外因素互动的不确定性的影响,偶然性经常伴随着随机性和易变性(不稳定性)。

概而言之,必然性决定偶然性,偶然性体现着必然性并为必然性的实现开辟道路。

                                                        四、本质与现象

所谓本质是由事物内在结构所支撑的,能决定事物的存在样态、具体属性、与它物关系和动变形式的基本性质。

从哲学的角度看,事物的本质一般可以区分为类本质、特本质和关系本质三类,而三类本质的共同根源则是事物的基本质。所谓类本质是同类事物固有的共同本质。类本质是具有多层次性的,其最高抽象的层次是物质及其唯一特性、根本属性。所谓特本质是某类或某个事物特有的本质。特本质可以分为属性特本质和阶段特本质,前者指的是该类或该个事物固有的带本原性的基本属性,后者指的是该类或该个事物的发展趋势及其实现程度、或者事物在其中的地位、作用。所谓关系本质是某类或某个关系系统固有的类本质和特本质、或者事物在关系系统中的地位、作用。所谓基本质是由事物的内在结构、各部分(子系统)在互动中形成的作用机制、内生秩序所决定、支撑的本质。

本质是内生的和自生的,因而具有自足性和持存性(稳定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固定不变的;恰恰相反,由于本质是建构着的、生成着的,因而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本质也会在不同的方面加以展开、丰富、完善甚至消解、质变。本质展开、丰富、完善的过程就是事物在运动中发展壮大的过程;本质消解、质变的过程,就是旧的事物灭亡和新的事物产生的过程。

从根本上说,本质是由事物的内在因素所决定的,但也会因内外因素的互动而发生一定的变化。

本质外化(和异化)的表现称为现象。现象是指由事物的本质所直接或间接决定,在本质展开、丰富、完善和变化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存在样态、具体属性、相互关系以及动变的具体形式和过程。它是由事物的内外因素所共同确定的,具有直接呈现性(表面性)、多样多面性(丰富性)和多变易逝性(不稳定性、偶然性、暂时性)。

一般而言,本质决定现象,现象直接或间接表现本质。

实际上,本质与现象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本质不同,其现象就会各异;现象的不同或变化往往直接或间接反映着本质的区别或变化。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本质相同或未变,但现象却各不相同或已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本质不同或已变,但现象却近乎相同或未变。也就是说,本质相同,现象却未必相同;现象相同,本质却未必相同;因而现象的变化也就未必意味着本质的变化。

(闫会增)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与心理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89219&page=1&from^^uid=248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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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 19:24:18
是不是可以用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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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 04: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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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7 14:49:09
当代唯物论的“五段论”表述(由本人在前人基础上改进而成):
1、物质决定物质(也就是说,决定物质的是且只能是物质自身);
2、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的产物,是特殊物质的特殊属性,是人脑的机能;
3、物质决定意识(也就是说,物质是意识的终极基础、根据、来源、发展动力);
4、意识影响意识(主要是前人意识、他人意识、自己先前的意识影响现实活动着的意识);
5、意识具有能动作用(能动的认识世界、能动的适应世界、能动的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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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7 14:53:17
我认为与人相关的世界至少有8个层次,依次为:

1、自在世界(自存自变自构自生的世界)
2、向人展现的世界(部分界面对人凸显)
3、与人互动的世界(实践的世界)
4、感知觉的世界(表象世界)
5、思的世界(拟在世界)
6、语言世界(表达世界)
7、科学技术所勾勒的世界(已知世界)
8、人造世界(实践及其成果)

其中,第2-8层世界均为“人化世界”(第2-3层人化程度较轻,第4-8层人化程度较重)。——工农业的世界、科学的世界、理论的世界、语言的世界……都是人化世界!

另外,第1-3层和第8层属客观世界,第4-7层属主观世界。

8层世界互动的基本路径:自在世界——进入人的观测和实践视野——与能动的人互相作用并刺激感官——形成感知觉和表象——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语言等符号手段对外界表达——上升为科学认识和可应用技术体系——在认识指导下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下改造世界、造福人类

世界人化的第一步就是向人显现。自在事物向人显现的只是其全部内容的一部分,虽然随着人类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的提高,事物向人显现的内容会越来越深刻、丰富,但是向人显现的始终不是其全部内容。
世界人化的第二步是和人相互作用,并在相互作用时自身和人类都发生变化。
世界人化的第三步是变成人的认识对象,特别是思维对象和语言指称对象,从而拟在化。
世界人化的第四步是被人改造而产生新事物,进而长期与人类反复相互作用-改变。

自在世界是完全真实的世界。自在世界存在于人的“自我”之外,不依赖于人的“自我”而自在存在着、自在互动着、自在交流着、自在变化着。自在世界的广大、深邃、繁多、丰富、关联、多样、多变是难以被完全发现、验证和概括、把捉的。

自在世界对人显现后,就是经验世界。经验世界源于自在世界,但因其与人相见和互动而异化为人化世界。经验世界是现实的世界,它可以被发现、被观照、被验证、被改造(改变)。

经验世界的事物可以是稳定的,也可以是不稳定的、可变的甚至是多变的。经验世界的事物可以被纯净性观照而显得简单、纯粹,但是其内在构成和外在显现却是非单一、不单纯的,并在与外在事物的互动、交流中进一步变化、多样化、复杂化、异化。

经验世界经一定的过程而被逻辑化、系统化、理论化。理论化后,它就向人们承诺、揭示和显现出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有秩序、有条理的世界。这个理论化的世界并不全同于经验世界,更不全同于自在世界,而只是其有秩序(或合秩序)的一面。理论化的世界之外、之内、之侧、之余,仍有许许多多的内容是未被发现、未被揭示、未被验证的,虽然它们可能已经为人所改造、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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