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1)——“商品价值”是“关系”范畴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关系,实体
二、“商品价值”是“关系”范畴
马克思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9,406]
仅仅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需要与怎样满足需要的关系这一层面上来认识商品价值的含义,那么商品价值的出现就不应该仅仅来自某一单个方面,例如生产领域,而是来自于主体与客体以及主客体的具体供求关系之中。
马克思明确说:“实际上价值只不过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在物上的表现,它的物的表现,……人们同他们的相互生产活动的关系。”[26(Ⅲ),159]当马克思把商品价值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时,则商品价值便不能又是一种静止的先验的实体范畴。商品价值并非是人们劳动的某种产物,不是物(商品体)自身内的某种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而只是社会对生产商品的各种耗费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的社会有效性进行相互评价达到一致后的某种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