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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8

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3)——“商品价值”不是交换的出发点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出发点,结果

四、“商品价值”不是交换的出发点

商品交换并不是商品与商品自己进行交换,而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换,是进行交换的商品所有者双方互相评价对方生产产品的各种耗费的社会有效性并取得一致的过程。马派常强调的“等价交换原则”是指“商品按照商品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他们把“商品价值”看成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出发点,即商品价值在商品交换前就已经内在于商品体内!。但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值”则含有商品交换结果的表述这个重要的内涵。马克思说:“作为使用价值,商品是当作原因发生作用的。……。但是,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 “个别商品从使用价值的观点看来原来表现为独立的物,作为交换价值却一开始就是在它同一切其它商品的关系中被考察的。”[13,31]“但是,这种关系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想象的关系。它只是在交换过程中才成为现实。……”[13,32]马克思把“商品价值”的出现看成是商品交换的结果,而不是出发点。马克思指出:“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23,102] “它们交换的量的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所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23,106]——商品交换得以成功进行决定于交换双方的意志而不是马派所片面认定的商品内在的“商品价值”,并依照所谓的“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交换!

附言:因有事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不再回复,请谅解。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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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8 1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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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8 14: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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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8 14:23:51
商品交换并不是商品与商品自己进行交换,而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换,是进行交换的商品所有者双方互相评价对方生产产品的各种耗费的社会有效性并取得一致的过程。

商品的生产,商品的交换,都不是商品它们自己干的。都是人类搞得劳动。

固然,在商品交换当中,买主卖主各有利益,各有意志,各有意图,各有能力。

但是,商品的交换,那就是货物货币的对流。

但是,商品的价格,那就是一些货物对流一些货币。

翻来覆去,自始至终,就是货物,货币,劳动。

其实所有的任何的社会经济运动,归根到底,无非就是三个量:货物的量,货币的量,劳动的量。此外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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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7 15:53:47
下面再引用一些马克思的有关论述,供网友比较与马派观点的差别。
“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它使商品所有者互相依赖,因为他们双方都没有他们自己需要的物品,而有别人需要的物品。”[23,182]
“当生产者使他们的劳动产品作为价值互相对立并发生关系时,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把这些产品单纯看作包含同种人类劳动的外壳。恰恰相反,他们在交换中认为他们的不同产品相等,因此也就确认他们的不同的劳动相等。他们这样做了,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资本论》:第1卷(法文本中译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53页。]——是因为在交换中先使他们的各种产品作为商品价值彼此相等,然后才倒推出他们的不同的质和量的劳动相等(因为现实的生产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的质和量是很不相同的,必须经过市场交换的折算、转化)。马克思还强调:“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23,90]所谓“等价交换”不是指商品能够进行交换的出发点,而是商品交换完成的结果——社会评价是一样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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