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阶级地位
所谓阶级地位是指个人在社会中占据不同份额的社会地位形式。
在经济领域,阶级地位表现为占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岗位。在政治领域,阶级地位则表现为所占有的官位即官阶。
阶级地位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具体形式则由社会系统结构决定。不同的社会,阶级地位具有不同的存在形式。原始社会主要表现为头领和群众的阶级地位,奴隶社会主要表现为奴隶主和奴隶的阶级地位,封建社会重要表现为地主和农民的阶级地位,资本主义社会则主要表现为资产家和工人的阶级地位。在两极阶级之间则是连续的阶级形式。
㈡阶级租金
所谓阶级租金是指根据个人社会阶级地位不同无偿占有社会劳动获得的收入。社会地位份额越大阶级租金越多。
阶级租金在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下具有不同的形式。
奴隶制度的生产关系,阶级租金直接表现为对奴隶劳动的无偿占有;在封建社会,阶级租金主要表现为地租和俸禄,封建官僚地主阶级根据官阶大小和占有不同的土地份额获取俸禄和地租,地租包括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阶级租金则依据资本份额获得资本收入,表现为剩余价值的不同形式:地租,利润和利息。在当代先进资本主义国家还表现为劳动岗位收入的巨大差别。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地位依然存在,但是阶级租金消失了。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阶级租金同时表现为资本收入和劳动的级差岗租。
㈢阶级租金是一个统一的范畴
阶级租金是这样一个范畴,它是不同阶级地位的个人依据阶级地位无偿占有的社会劳动。阶级租金贯穿迄今为止的人物整个社会历史。这个概念适用于迄今为止的一切时代和一切国家。
政治经济学对阶级租金的具体形式进行了诸多研究,例如配第和李嘉图等的地租理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此外还有利润理论和工资理论。但是,政治经济学缺乏对这个统一的经济学范畴进行整体研究。由于对阶级租金缺乏整体研究,导致对阶级租金具体形式的争论。例如,配第等把地租作为剩余劳动的一般形式,认为资本利息来自于地租,而马克思则认为资本的剩余价值是一般形式,地租来自于资本利息。
如果我们把阶级租金作为统一的范畴,而把剩余价值,地租,利息,利润,工资等作为阶级租金的具体形式,那么对问题的理解就清晰多了。
㈣一个口号的正误
一个耳熟能详的口号是“消灭阶级和阶级剥削”,这是一个正确与错误各半的口号。消灭阶级是错误的,阶级是客观存在,消灭不了的。提出消灭阶级是不动脑子的结果。而这个口号的后半句即消灭阶级剥削则是正确的。阶级是客观存在,阶级剥削则是人为的,是人为制度造成的,所以必须消灭之。一个新的替代口号是“确认阶级,废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