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民教书笔记AN2:光荣革命与制度变迁
1,英国光荣革命前,英国国王我行我素,巧设名目增税、强行发行国王债(国债)、垄断权力出售并变本加厉、国王出售贵族头衔(贵族头衔含金量大幅度缩水)、以公共名义强买强卖商品、粗暴没收公民财产等等,激起了内战,废除君主制、贵族院、王室管理机构等。但好景不长,国王很快纠结力量复辟,更加暴政。
2,暴政再次激发不流血的光荣革命,新国王与议会签署并成立新政体——君主立宪制,力量博弈慢慢达到平衡。
3,一个好的制度的评价标准,就是其实施的成本是否低廉,而自我实施机制(self-enforcing)是检验制度好坏的根本标准,为此,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标准来监测中国的诸多法律,是不是具有自我实施机制,如果没有,想想根本原因是什么?根本原因是宪法也不具有自我实施机制。
4,宪法是根本大法,在于她是meta rule,因此,宪法的成本原则比其他任何法律的成本原则更重要。
5,制度有四个层次,但是分析制度时不能只看表面现象,例如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究竟是第几个层次的“制度”???这个问题的思考与回答,是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工作之一。
6,好的制度,具有正义性,而制度的正义性又决定了其公平性,并决定了其效率性;因此,一个正义的制度,必然是公平的,也必然是高效率的。千万别听有些垃圾兜售的垃圾定理,例如,要了公平就没了效率,要了效率就没有公平。那完全是扯淡,那是骗子的谎言。记住,凡是公平的就是有效率的,凡是有效率的就是公平的,我们中国很多制度既无效率又无公平,更无正义,这就是制度变革的对象,改变这些无效率无公平无正义的制度是制度企业家自觉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