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并不比他批判的对象更高明(下)
——读《工资 价格和利润》札记
马克思是这样论述工资上涨会导致普遍的利润率下降的。他说:由于工人对日用必需品的需求的增加,导致日用必需品的价格上涨,而日用必需品价格的上涨,以及对日语必需品的需求的增加,必然导致对奢侈品的需求的下降以及奢侈品利润率的降低,因为,生产奢侈品的资本家不可能靠提高奢侈品的价格来弥补工人工资增加后所出现的收入降低。而这些生产奢侈品的资本家之所以不能提高奢侈品的价格,也是因为这些生产奢侈品的资本家和其他资本家要付出更多的收入来购买因为工资上涨所导致的价格上涨的日用必需品,因此,他们的钱少了,就要缩减购买奢侈品的数量,奢侈品的市场需求量减少了,如果生产奢侈品的资本家再要上涨奢侈品的价格,就会进一步导致奢侈品的滞销,给他们带来更大的损失,这样,生产奢侈品的资本家以为工人的工资上涨,首先会尝到利润率下降的滋味。奢侈品的利润率下降了,日用必需品的利润率暂时因为价格上涨而变高了。马克思说,在供求关系的调整下,生产奢侈品的资本家会把资本投入到日用必需品的生产上,最后,又因为日用必需品的产量增加,供大于求,又导致日用必需品价格的下降,并导致利润率的下降。因此,由于工人工资上涨,导致的结构就是普遍的利润率的降低。
这就是马克思的论证过程,工人工资上涨,是否会导致资本利润率降低,仅仅用马克思自己的论述来分析,它们之间似乎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仔细分析马克思的论证过程,我们可以问马克思这样的两个问题:
第一,日用必需品和奢侈品的区别是什么?市场上的产品,哪些是日用必需品,哪些是奢侈品,它们之间有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和定义。把市场上的商品简单地分为两类,而且是界限不清的两类,并简单地认为工人只消费日用必需品,资本家再消费日用必需品的同时还要消费奢侈品,是不是犯了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的错误,是不是体现了马克思思维方式的单一!我们都知道商品的分类绝不是只分为日用必需品和奢侈品这么简单,而即使是日用必需品,资本家所使用的日用必需品和工人使用的日用必需品在质量上和数量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对工人来说,资本家的日用必需品,似乎是可以称得上是奢侈品的!那么,这样一来,资本家会因为“使用和工人一样的价格上涨的日用必需品”因为收入降低而缩减奢侈品的使用,导致奢侈品需求的减少,进而导致奢侈品的利润率降低?
而即使是工人的货币工资上涨导致实际的购买力上涨了,资本家的购买奢侈品的购买力会随着工人实际购买力的上涨而降低吗?马克思说,社会总产品每天都在发生变化,被马克思斥为庸俗经济学家的巴斯夏曾说,随着社会总产品的增加,资本家的利润率降低了,但资本家获得的总产品却比以前更多了,工人获得的总产品也多了。利润率下降有可能,但是资本家的购买力会随着利润率的下降而降低却不那么绝对,同时,工人的购买力的上涨,也绝不意味着资本家购买力的降低。当然,工人的工资上涨,也不一定意味着资本家利润率的下降。导致利润率下降的因素有很多,工人工资的上涨,似乎也只是很不起眼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全部因素。马克思的错误就在于,他把资本利润率的降低简单地只和工人的工资上涨联系了起来,作为一个经济学家,这样做,就是故意地无视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了。
第二,工人的货币工资上涨了,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商品价格的上涨。而同时,资本家的收入并没有随着商品的上涨而降低,变化的是货币工资的数量而不是实际的交换的商品的数量比例。既然资本家的实际收入并没有降低,商品交换的实际比例也没有降低,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说因为工人工资上涨会导致对商品尤其是日用必需品的需求增加了呢?实际的购买力没有提高,又何来对商品的需求上涨一说?工人罢工要提高工资,是要提高自己的实际购买力,还是要提高自己的货币工资的数量、提高名义工资而不是提高实际的工资,我想,这一点,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应该是会很清楚的吧!
马克思在他的这本名为《工资 价格和利润》的大作中举了很多例子说明工资上涨不会导致物价上涨,有时物价还在降低!马克思用这些工资上涨物价降低的实际的例子来驳斥韦斯顿,可是,假如韦斯顿也要反过来问问他:为什么工资上涨了,物价会降低,它们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是不是和“工资上涨了,会普遍的导致利润率降低”一样,它们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呢?我想,马克思不知该如何作答!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工资上涨和利润率降低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决定性的关系,一样,工资上涨,物价降低,也是很多原因在起作用,并不是因为工资上涨了,就导致物价降低了!工资的上涨是一个经济现象,物价的下降也是一个经济现象,但工资的上涨会导致物价的直接的上涨,可以得到明确的观察,马克思却不直接地明确地承认,而在物价的下跌和工资的上涨没有必然的联系的时候,马克思举出那么多的例子,好像就是要给人一个印象,工资上涨,会导致物价的降低,而物价的降低,就是资本家利润率的普遍下降。这样简单单一的思维模式,以及把无关的或者有关系但是联系不紧密的几个经济现象,强拉在一起进行决定与被决定的解释,对马克思的这样的罔顾经济事实的研究方法,我们目之为他在对大众进行误导,似乎不算外为过。
工人的工资上涨了,就导致资本家的利润率普遍降低了,这就是马克思想要在他的打大作中告诉我们的结论。这一个结论,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只要资本家的利润率降低了,工人的工资就会上涨了,我想,按照马克思的意思,应该是这样的。在马克思眼里,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作为对立的集团,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一个拿多了,自然另一个就要拿少了,一个拿少了,自然一个就要拿多了。在马克思的大作《工资、价格与利润》中,马克思说:“公民韦斯顿想必忘记了,在工人们喝汤的那个汤盆里盛着国民劳动的全部产品,他们不能舀出更多的汤,既不是因为汤盆的容量小,也不是因为汤盆里盛的东西少,只因为他们的汤匙太小了。”看,马克思就是这样认为的,在国民劳动总产品中,资本家喝的是大汤匙舀到的汤,无产阶级喝的是小汤匙舀到的汤,资本家那拿多了,无产阶级就拿少了!可是,马克思似乎也忘记了吗,在他提醒韦斯顿的时候,他想必也忘记了他自己说过的,国民劳动的总产品在不断的变化,既然国民劳动的总产品在不断地变化,那么,在变化的国民总产品中,即使工人的汤匙小,工人也有可能喝到比他以前多得多的汤,甚至还可以吃到肉。而资本家呢?也绝不会因为工人拿多了,他们就要拿少了。工人呢,也不会因为资本家拿的比过去多了,而现在就比过去拿的更少。国民劳动总产品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量,当然,我们要研究国民劳动总产品该怎么分配才更为合理,但是,我们是不是也要像马克思那样,简单地认为在国民劳动总产品中,一部分人拿多了,另外的一部分就要拿少了呢?我们是不是也要简单地认为,资本家的富有是因为工人的贫困,工人要富有就必须要剥削资本家呢?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是存在这雇佣与被雇佣 关系,但是,在人人政治平等的大环境下,二者之间在经济上的关系,难道就仅仅是简单地“此得彼必失”的关系吗?
马克思为了证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只存在这样的“此得彼必失”的关系,存在这经济对立和政治对立的关系,不惜把复杂的经济现象简单化,把关系不紧密或者之间没有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的经济现象说成是相互决定,这样做的结果是得出了资本家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可是,他在论证该结论的时候,由于研究方法的缺陷,就只能用让自己的论证过程漏洞百出的办法来证明自己的结论,比如,工人工资的上涨会导致利润率的普遍降低这一结论,马克思就无视了工资上涨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这一基本的事实。作为给资本家定罪的马克思,不是一个好律师,他先给资本家进行了有罪推定,然后就不断地搜集各种证据来给资本家来坐实资本家的罪恶,可是,一旦他找不到证据证明资本家有罪时,他就要自己制造证据了,可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证据,符合事实吗?这一点,我想,不仅马克思本人知道,明白经济学道理的人也知道。
马克思极力批判韦斯顿,可是他并不比他批判的对象高明。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一书中,还有一处,也表现出了马克思不比韦斯顿高明。马克思批判韦斯顿:说韦斯顿的论据归结为下面这样一个教条:商品的价格是由工资来决定或调节的。马克思批评韦斯顿批评的很对,可是,在马克思批评韦斯顿的时候,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他的剩余价值理论不是明确地说,资本家卖出产品是按照工人的劳动力工资和生产资料的价值之和来决定商品的价格的吗?他的理论,不就是再告诉大家:商品的价格是由工资来决定或调节的吗?而既然,马克思明白商品的价格不由工资来调节,那么,在计算剩余价值的时候,他为什么又把商品的价格定义为劳动力工资和生产资料价格之和呢?马克思不是自己在批判自己吗?其次,既然商品的价格不受工资的决定和调节,那么,商品的价格仅仅是由供求关系来调节的吗?在马克思看来,似乎是这样的,可是,既然价格由市场的供气关系来调节,那么,就如柯尔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说,马克思又为什么不承认市场是创造价值的条件之一呢?而市场作为创造价值的条件之一,不就是效用论的萌芽吗?马克思为什么对在他当时已经很流行的效用论进行一下仔细地思考呢?但此时,我们却明白,他又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他把价格的变化的复杂因素简单化了,他又犯了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错误,他又把复杂的经济现象的变化只归因于某个因素,而其它和他的论点无关的因素,他是视而不见的!
面对复杂的经济现象,我们已经知道,任何一个经济现象的变化都不是简单地一对一的此消彼长的直接的决定关系,马克思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什么马克思会用这样的方法研究经济学,要千方百计地证明资本家有罪?此中缘由其实很简单,就是马克思事前已经在政治上和哲学观念上把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和政治关系简单地视为此消彼长的关系了,马克思忘记了人类社会各阶级是可以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的!而此消彼长意味着什么?不就是对立和敌视吗?不就是意味着在各方面的全面的互相斗争吗?
文末,我们要向马克思提出一个这样的问题,我想,尽管马克思看不到了,可是他的拥护者却可以代替他回答,这个问题是:是因为你在政治上痛恨资产阶级导致了要在经济上想方设法证明资产阶级有罪,还是因为资产阶级确实在经济上有罪才要在政治上打倒资产阶级呢?是因为政治原因要打倒资产阶级,还是因为经济原因要打倒资产阶级?那么,真的是因为资产阶级拿的多了,你就拿的少了,你们要拿的多了,自然,你们就不允许比人拿得多,别人必然就要拿的少了吗?而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被剥夺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资产阶级成为了新的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因为获得了生产资料使用权变成了新的资产阶级,这样,在一个“新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社会,是否还要发生马克思说的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的斗争?(我看会的,不然,马克思不会强调要进行无产阶级专政),如果会的话,那么,马克思的理论给我们到底带来了什么呢?诸君请仔细思量!
当然,人与人之间,假如政治平等,就绝不会出现“此之得到是彼之必定失去”的现象。而不明白这个道理的人,一直奉行的不就是“唯我独尊一家独大压制他人”以防“此之得到是彼之失去”出现的丛林法则吗?而奉行丛林法则的结果不就是朝代轮替的惨剧无休止地上演吗?
草作于2016年1月6日早 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