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许版主的引导,也得益于这次上课正规军的唠叨,突然对我的价值理论中暗示的制度模式有点眉目,记录如下:
经济学系统中最小的自然群体是家庭,最大的自然群体是国际——如果考虑到组织的严密程度,研究上应认同国家这个群体。那么:
一,所有制一定是共有+私有,绝对的私有和共有都不存在。
二,不同群体因其特有情况,共有和私有的混合比例不一样。
三,家庭是共有比例最高的群体,随着个体间血缘关系逐步远离,群体共有比例也逐步减少,群体的组织逐步上升为政治,由统治阶级来完成这份工作。
这意味着任何群体的共有程度不可超越家庭公有制,否则一定失败;意味着统治阶级不可消灭(理论上可以消灭剥削)。定义违背我揭示的几个客观规律的收益为剥削,马克思评判剥削的标准别跟我谈
四,延续生命是生物另一本性,子女都是自己生命的间接延续(分裂繁殖是直接延续),任何群体中最亲密的关系一定是父母——子女关系,子女——父母关系次之。这意味着任何群体都有生活水平向上性,一定要设法积累财富,让后代过上更美好的日子。共产主义理想符合这个原则,可以充当一种好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