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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0
               个人认为企业家没有做慈善的义务,大家观点如何,欢迎讨论!汶川地震爆发后,社会各界都给与了灾区各种形式的援助,但是有一群特殊的社会新阶层却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围绕企业家们是否有捐款的义务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房地产巨头万科的董事长王石在地震后意思性的捐款了200万人民币,不仅如此,他还告诉公司的员工捐款上限是10元,并在博客上说中国是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做慈善是可持续的,没必要成为一种负担,顿时王石和他的万科成为千夫所指、众矢之的。相反的,王老吉在地震后第一时间捐款了1亿人民币,且不说他做慈善的目的是什么,事实证明,他的这一举动使人们对王老吉的印象啧啧称赞,并产生了巨大的广告效应。这两边倒得舆论对比,证明了当下广大人民群众生成了这样一种观念,那就是企业家有做慈善的义务,特别是在重大的天灾人祸面前。
              也许我现在说出我的观点会被拍砖,但是作为一种存在的现象,我们必须认真的去分析他,因为真理并不总是站在多数人那里。我的立场很明确,企业家没有做慈善的义务(外力强加的包括法律、道德、舆论等),但可以说有做慈善的责任(由各种原因导致内心自发的)。
               在法律上,义务和权利是对应的,公民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就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你的人身安全有受保护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保护至少不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义务。笔者认为如果推广到道德和舆论层面上的履行义务也必然要在享受相应的权利前提之下做出。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企业家们是否有做慈善的义务这一问题上。企业家不同于政治家、慈善家,他们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承担的职能是开办工厂、雇佣工人、组织生产并获得一定得市场利润。利润的产生需要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才能实现,流通说得通俗点就是产品从生产者的手中进入有需求的消费者手中,而这些消费者把他们口袋里的钱放进生产者(指企业家)的口袋里,按照经济学家茅于轼的观点就是自由交换创造更多的价值,而这个过程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等价交换中实现的。既然是等价交换,就是双方合意的,没有一方强迫任意一方的,每个人进行交易都是因为认为交换有利可图,交换后自身获得的价值总量比交换前增加了。钱是从消费者口袋流入生产者口袋没错,但是生产者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从生产者那里独到的、高质量的产品或劳务,财富是生产者应得的。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是不存在所谓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的,每次交易完成后,大家分道扬镳,不再存在任何的关系。从上面的分析中得出,企业家们根本不存在对社会的无偿补贴,企业家们做慈善根本就不是一种合理的现象。
                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企业家们没日没夜的开动机器生产产品,为的是能够为自己创造财富,但是正如亚当斯密所言,企业家在自私地为自身获得利益的同时,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正在为人们创造更大的公共利益,即便这种公共利益并不是企业家们所想要实现的。既然这样,企业家们的行为无形中,或者说在他们自私的图利中已经在为社会创造财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了。读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企业家的流动资金越多,生产周期就越短,那么创造的财富就越多,在一定得时间段里,企业家的流动资金是固定的,投入慈善的那部分只能从原本的生产资本里面扣除了,对于企业家和社会都是不利的。如果把经济学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套在企业家阶层,那么,企业家的比较优势不是做慈善,而是投入充足的资金进行生产。
               分析至此,我们得出了企业家没有做慈善的义务,那么,我们就要纳闷了,当面对一些像天灾人祸这样对部分社会群体构成威胁的事件时,难道就只能素手无策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任何导致人民的生活出现“不如意”的事件发生时,政府责无旁贷的都要站在一线,为人民解除痛苦和灾难。这种义务是政府与生俱来的,从娘胎里带来的。所以,当我们看到整个社会舆论都在谴责企业家没有尽到做慈善义务的时候,我们反倒要注意我们的社会是否出现问题,我们的政府也该反思他们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上文提到,企业家做慈善不是一种义务,而是一种责任,现在就来简单分析下。首先,笔者认为“义务”和“责任”是两个相去甚远的概念。义务和权利相对,是一种外力驱使,对于行为人的一方做出的行为并不是主动地,而是被动的,如果行为人没有做出义务规定的行为,那么他至少要受到舆论的谴责、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惩罚。而责任不和权利相对,他的存在不以权利的存在为前提,当人们认为这是一种责任时,他们会主动出击,而且充满热情认真去完成,当完成不了的时候,他的内心会由衷的感到愧疚和自责,外界不应对他指手画脚。区分了这对名词后,就很容易分析了。之所以说是责任,是因为企业家和社会(主要指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广大需要“被慈善”的对象)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当企业家在看到政府的福利措施,保护穷人和难民的力度不够时,他们的一些人良心发现,会做出慈善的举动,而且这个时候他们没有外力的驱使,会比较乐意的去完成,而即使他们完成不了,广大舆论也不应该对他们口诛笔伐。所以,当下我们的社会对企业家不做慈善存在意见以及社会的慈善需求强劲时,可以看出当下舆论存在感性和“不合理性”以及政府的部分不作为。
                   所以,当这个世界的不如意降临人间时,我们不要一味的苛责那些企业家们,否则可能导致仇富分子的利用工具,产生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而政府更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解决一些重大的民生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zhangibt于2009-5-10 22:20: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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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0 22:31:00
有的,企业应该做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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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0 22:35:00

现在企业都在讲社会责任之类的,现在很多企业为了形象也在出社会责任报告。

可能不是必须的,但是做了会更好(来自多方面的好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0 22:36: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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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1 16:42:00

企业家  商人  生意人

是不一样的

企业家是一个结果,那些唯利是图的人根本不是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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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1 16:49:00

法律上,不仅是企业家,多数人是没有做慈善的义务;

道德上,绝大多数人都有做慈善的业务;

经济能力上,企业家比大多数的普通人有能力做慈善;

一旦,你答应了做慈善,而且还广而告之,尤其向政府和社会舆论买好。那你就应该兑现承诺。否则,你就会被淹没在百姓的口水里。如沃尔玛的汶川地震捐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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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1 17:09:00

这种事情有两面性:

从理性一面来说, 企业家交了税,他的第一责任是对企业股东和员工负责,慈善可以做,也可以不做,这方面和个人没有两样,你不能说人家赚钱多,就得捐的多,这个没有依据,因为人家赚的多,本身创造就业机会,交的税也多,对社会贡献本来就大

但是,人总是不理性的,群众总是有盲目性的,就拿万科来说,万科捐了200万,然后受到威胁,马上凑了1个亿,请问,这一亿是王石自己拿的么?是高层捐的么?都不是,是万科从账户里抽出来的, 显然,王石为了名誉,损害了股东的权力,你凭什么为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损害人家股东的权益呢,就因为人家比你富有?就因为你需要帮助?

可是,从战略的角度来说,这种天灾人祸常常会影响到企业形象,所以很多企业还是坚持做慈善的

事实是,国外的富翁作慈善,都是从自己的账户捐赠到基金会去,然后基金会做保守投资,用盈余去做慈善,我觉得这种模式还是颇具细水长流的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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