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五)、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公有制分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两大类型。
    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在国营经济单位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在不变的计划价格条件下,国营经济单位的盈利和亏损不是由经济单位管理和经营的好坏所决定的。因此,国营经济单位的亏损由国家补贴,国营经济单位的盈利归国家统一管理。各个具体的经济单位,虽然在形式上是独立核算,但是,实质上不承担盈利和亏损的责任。尽管国营经济单位也有税收和利润之分,事实上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国营经济单位无法用盈利和亏损的程度来衡量经营效果。一些采掘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而一些加工工业则长期处于盈利状态都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总体上,国营经济单位的职工工资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由国家统一支付;亏损统一由国家承担;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创建、改造、设备更新统一由国家拨款实施。概括地说,国家就是所有国营经济单位的统一管理者,国营经济单位在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上基本分为两部分:职工的工资和国家收入。
    计划经济时期国营经济单位劳动者收入分配的优点是国家统一着各行各业劳动者的最低收入标准和最高收入标准。国营经济单位的劳动者的基本收入不会因为经济单位的亏损而受到影响。其缺点是劳动者的收入的具体确定及调整也由国家通过下发工资调整或晋级标准文件来执行,而不是由具体经济单位来确定,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不利于调动经济单位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在城乡集体经济单位分为三部分:国家税收,集体积累,劳动者收入。通常被称之为合理安排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利益三者关系。集体经济单位国民纯收入的分配的积极意义是劳动者的收入多少完全由具体经济单位来决定,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体现了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的之间的关系。这种分配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的本质特征。这里没有按资本分配,没有利润收入,国家税收和集体积累都明显地体现出是劳动者创造的。
    其中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基本不变的计划价格的价格管理,集体经济单位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既没有自主定价权,又没有依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做出对生产进行调整的权利。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者既没有在城市选择劳动的自由权利,又没有在各个集体经济单位自由选择劳动的自由权利,而是被长期限制在固定的集体经济单位中。在这种严格管理的条件下,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者,特别是农业集体经济单位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不能充分得以体现,以计划价格计算出的劳动者人均创造的国民纯收入总是大大低于实际水平,农村劳动者的平均收入水平总是大大低于城市劳动者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能体现同工同酬。由于不同地区的农业自然经济条件存在着巨大差别,即使是同一经济地区的不同集体经济单位,也存在着各种经济条件的差别,这样,不同集体经济单位劳动者的收入具有很大差别。在同一独立核算的集体经济单位内部,劳动者个人的收入差距较小。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按劳分配制度的充分实现,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的发挥。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个体经济处于被取消的状态,如贩卖国家控制的紧缺消费商品、倒卖票证的流动商贩,被称之为投机倒把分子,是处于一种身份不公开的隐蔽的非法的地下状态。还有一些是身份处于半公开状态的,如阴阳先生、算命先生,个体医生、接生婆。还有一些是身份处于公开的状态的,如木工、泥瓦工,修鞋匠、修配、裁缝等。这些个体工商业者都有一个公开的身份,大都是城乡集体经济单位的成员。他们所从事的个体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不注册,不交税、不交集体积累。虽然在法律角度上说,个体工商户没有合法地位,但是,在经济收入角度,却享有税收的豁免权,是纯粹的自由职业者。
    农村的集体经济成员个人可以经营自留地,从事一些养猪、养鸡、养鸭、养鹅、养兔等少量家畜养殖,从事采药、采集野生树种子以及从事各种编织等家庭副业生产,可以在农贸市场和供销收购部门出售。这些收入通常不交税,不交集体积累。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劳动者普遍的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在国有经济单位和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收入是税后收入,也就是说是扣除了国家税收和集体积累以后的属于劳动者个人生活消费的部分。(而在集体劳动不仅要交国家税收,扣除集体积累,承担干部及各种摊派的支出,农村集体的农业及副业产品只能按国家计划价格出售给国家收购部门,一个壮年劳动者的年收入不足200元人民币。)而个体工商业者的收入和家庭副业收入则是不扣除国家税收和集体积累的收入。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以劳动日计算的家庭副业收入要大大高出集体劳动收入。甚至成为一些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如果以日收入计算,一个农村集体单位壮年劳动者的日收入不如一个老年人或少年的家庭副业收入。这就造成劳动者在集体的劳动积极性不如从事家庭副业的劳动积极性高。因此,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人提出家庭副业是资本主义尾巴,要彻底割掉,说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冷静思考,这种观点有其一定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