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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自然经济学原理


                         第二章:传统价值论

                           第一节:传统价值

    什么是价值?

    价值是标准、是尺度!是物与物相交换的那个量的关系或比例

    这是传统意义的价值观。千百万年来,无论是在平头百姓的心目中,还是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实践中,它的地位从来都没有被动摇过!到了近现代,亚当·斯密的「价值二重性」把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研究引向了歧途;随后出现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观」,再后来又出现了西经的「效用论」。但这两种价值观始终都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家的著作里,并没有被现实生活所接受。甚至,包括理论家们自己,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所实践的价值观,依然是传统价值观而不是他们所主张的价值理念。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有必要彻底搞清楚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

    其实,什么是价值?这几乎是所有老百姓都知道,而用不着讨论的话题。当然,普通百姓们可能讲不出经济学家们那样的道道来,但是,他们确实知道什么是价值!不信,你到市场去随便找一个卖白菜的摊贩,只要你去问他:「这白菜什么「价」?」他会告诉你:「一块二一斤。」如果你指着一棵白菜问:「这棵白菜「值」多少钱?」他称过白菜后告诉你说:「重三斤半,「值」四块二毛钱。」由此可见,老百姓心中的「价」是指单价,即单位数量货物的价值;而老百姓心中的「值」则是指一定数量货物的价值

   请注意:「单位数量」也属于「一定数量」,但「一定数量」并不一定是「单位数量」!正因为如此——  

    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可以把「价」说成「值」的。比如,股票市场中那「面值」、「市值」和「净值」等概念,实际上都是指单价,这里就是把「价」说成「值」;但是,我们却不能随随便便地把「值」说成是「价」,除非你购买的商品恰好是成件卖的。比如,一台电脑的单价是三千八,也可以说它「值」三千八。除非白菜论「棵」卖,否则,白菜的「价」和「值」是不能混淆的。

    价值是一个合成词,可以把它视为同义反复之合成词。《说文》中对「价」解释为「物直也。」(「值」古文多做「直」)《段注.说文》中有:「值,持也。引申为当也。凡彼此相遇相当曰值。亦持之义也……价值亦是相当义。」《辞源》中亦做「相遇」、「相当」、「物价」和「执持」四义讲。「持」有「握住」义,引申为「制约、挟制。」(参见《辞源》1249页)故而可以理解为「占有」;彼此占有的物品「相遇」,其意即有交换之义;而物品(价值)「相当」,其意即可以成交;从而有「物价」之义。

    由此可见,在以物易物的情况下,价值就是指多少此物「相当于」多少彼物的意思。也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那个交换价值的意思。即:「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变化。」  

    显而易见,在货币出现之后,一定数量商品的价值就应该是「相当于」多少货币

    不难看出,从古到今,在百姓心目中的价值定义是十分清晰的。可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到了经济学家们那里,怎么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了呢?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搞清楚三大关系:其一,使用价值和效用的关系;其二,马克思笔下的交换价值与(商品)价值的关系;其三,劳动与价值的关系。而搞清楚这一切,首先就需要搞清楚亚当·斯密的「价值二重性」。

     敬请关注《第二节:价值有「二重性」吗?》

    重写原因:

    其一,原来的标题《二元价值论》容易被人误解,因此更名为《传统价值论》。

    其二,原文第三节有些跑题了,其大部分内容将与重写的《传统价值论》脱钩,从而便于集中精力于具有现实意义的「传统价值」的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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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6 17:56:34
巫山刘老五 发表于 2016-6-16 17:54
《自然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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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5 2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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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传统价值论


                  第二节:价值有「二重性」吗?

    看了本节这个标题,或许有人惊讶:天啦,你连这个也怀疑啊?!

    其实,「价值」本来就没有什么「二重性」,因此也就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而真正令人感到莫明其妙、十分惊叹的是:亚当·斯密在宣讲价值「二重性」的同时,却又在否认价值有「二重性」!大师这样自己否定自己究竟是为什么呀?

    事实上,不仅「价值」没有「二重性」,甚至,在这世上,所有的「事」——无论是人事还是自然界里的那些事——统统都没有所谓的「二重性」,也不可能有什么「二重性」!

    真正具有「二重性」或「多重性」的,只能是「物」而不可能是「事」!而价值不是物,它属于「事」的范畴,因此,价值是不可能有任何「二重性」的!

    那么,什么是「物」?什么是「事」?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形声字,从牛,勿声。本义是指杂色的牛(毛色不纯),《周礼·司常》中也有,杂帛为物。因为杂色的太多,故而引申为万物。《列子》里说:凡有形声色者皆物也

    者,指有形有质的具体存在。在佛家称之为,道家称之为现代意义的话来讲,凡是由化学元素组合而成的都是「物」。比如,我们的身体就属于物;而所谓「事」,《辞源》是这样解释的:「凡人所作所为所遭遇都叫事;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活动和自然界的一切现象也叫事。」

    显然,「价值」是交换的产物,而不是由化学元素构成的,因此它不是「物」,而属于「事」的范畴。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物」俗称「东西」。所谓「本末」,是指东西的「根本」和「枝末」。这些都是「物」内在的「质」;而「始终」,则是指「事情」的「开始」、「经过」和「终了」。显而易见,任何「事」都有随事件发展的时间先后秩序。总之,天地万物皆有本有末,凡事都有开始和终了。尽管有些「事」最终可能「不了了之」,但那「不了」不也是一种「终了」么?况且,不见得就心想事成,真的就能「不了了之」了呢。因为,无论好事、坏事,最终总得有人买单。逃避责任,只能是转嫁责任,而无法真正消弭责任。

       所谓「二重性」,或称「二重属性」,或称「两种功能」。这是在论「物」内在的质,与「事」无关。

    或许有人会说:「怎么无关?人不开发利用,物又有什么属性?比如,食物,若不是因人以其为食,又何来‘食物’的属性呢?」

    其实,这里涉及到一个「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受精的鸡蛋在一定的温湿条件下可以孵化出小鸡;而无论什么条件,也无法令石头「孵化」出鸡苗。关于这一点,在后文《第四节:使用价值和效用》中,我将结合「使用价值」与《效用论》之「效用」做详细分析论证。

    说了这许多,或许有人早急了:你既然说大师自己否定自己,拿出证据来啊!扯这些闲篇干什么呀?

    这不是扯闲篇,而属于正常铺垫。因为,后文不但与此有关,而且还与语法修辞关系密切。

    说实话,要证明亚当·斯密自我否定并不难,几句话的事。而我们这里真正需要搞清楚的,大师为什么会张冠李戴,把「物」的二重性,误认作「价值」的二重性呢?大师这么做的根据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它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社会影响呢?

    总而言之,我并不认为这是受意识形态影响。自打无意间闯进这经济学、管理学殿堂以来,我发现许许多多的经济学、管理学问题,说穿了也就只是一个语言、文字、概念、语法、修辞问题。

    谈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出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为什么?为什么经济学、管理学里的许多问题,统统都与概念、语法、修辞等等最基础的知识有关呢?这统统都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啊。连我这么个普普通通的中小学教员都看得清清楚楚的事,又是如何瞒过大师们的法眼的呢?

    现在我们来看看大师自个儿究竟是怎么说的吧。亚当·斯密认为:「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占有某物而取得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

         在这里,亚当·斯密也说:价值……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占有某物而取得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

    不难看出,亚当·斯密自个儿也承认:所谓「效用」,是「特定物品」的效用,而不是「价值」的效用;而「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同样也不是因为「价值」,而是因「占有某物」而取得的。

    由此可见,具有二重性的,的的确确是「物」而不是「价值」这件「事」。其中,具有「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的「物」,还不能是普普通通的「物」,而必须是被「占有」的「物」!比如,你既然不能独自占有阳光、空气,你就没有办法拿阳光、空气去交换被他人占有的某物。

    早在八九年前,在新浪网《经济学人》论坛讨论时,就有网友说我的文章用了太多的「是」与「不是」,没有给旁人留有讨论、质疑的空间;前不久,几个后辈看了我的文章,也说我文章里批判色彩过浓。其实我也深知「曲高和寡」的道理,但我没办法去说些违背常理的话。对亚当·斯密这样的老、老前辈,我只能表示同情。事实本来就是如此,任凭谁也没有办法去替他老人家辩白。但我以为,这不是什么意识形态问题,大师这般张冠李戴的确也没有什么目的,仅仅只是一个误识而已。更何况,这种误识还是有一定理论根据的。

    我不懂任何一门外语,因此压根儿就不懂得外文语法。但据我所知,在我们现代汉语语法中有一门修辞手法叫「借代」。所谓「借代」,是指在说话或写文章时不直接说出所要表达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与它密切相关的的人或事物来代替的修辞手法。被替代的叫「本体」,替代的叫「借体」,「本体」不出现,用「借体」来代替。

    借代,在使用时,必须考虑替代的正当性与通用性。尽量不要化简为繁,并且要让文义通顺。通常,借代一般是类似于以小见大,用小事物来反应大的局面或情况,使句子形象具体。

    本来,「物」和「价值」是两类不同的事物。因为商品交换,彼此之间才有了密切关系。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早已习惯性地把「商品」与「价值」,「财富」与「价值」等量齐观了,这其实正是利用了「借代」这类修辞手法。在「价值」替代「商品」的这个借代关系中,商品是「本体」,而作为替代的价值是「借体」。

    到此为止,这本来没任何不妥之处。问题是,大师在这里玩过火了。把本来只属于「本体」的基本属性,也转嫁到「借体」身上。完完全全用「借体」取代了「本体」。问题因此一下子就严重了。

    打个比方来说吧:张三戴顶草帽,李四戴顶礼帽,在特定的语言环境里,把张三称作「草帽」,把李四称作「礼帽」是可以的。因为这就是「借代」。在这个特定的语言环境里:「草帽」病了,「礼帽」扶「草帽」去看病。医生给「草帽」诊断病情,护士给「草帽」打针喂药……这都没什么,只要记住「草帽」、「礼帽」下面的人究竟是谁就成了。

    或许有人会说:「结哩,在你上述分析中,亚当·斯密不也没有否认价值的二重性就是物的二重性吗?」

    表面上看,亚当·斯密的确没有否认价值的二重性就是物的二重性。然而,透过现象看本质,亚当·斯密恰恰正是被这似是而非的假象所蒙蔽,把原本只属于「本体」的基本属性,不经意间便转嫁到「借体」上去了。

    这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事,我们不妨先来打个比方,再来推敲一下「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吧。

    就拿上面「张三」与「草帽」的例子来看,作为「本体」的张三在这里具有两个属性:其一,他生病,因此去看病、打针、吃药;其二,他可以戴草帽。而正因为他戴了顶草帽,才有了用草帽作为「借体」的可能。

    如果把上述本属于张三这个「本体」的两大属性,硬说成属于「借体」草帽的两大属性,岂不就是一个大笑话么?且不说草帽是否生病、吃药,单是那「草帽」具有「戴草帽」的属性,这是什么意思呢?

    当然,你可以给戴着的那顶草帽另外一个名称,比如就称其为「戴着的草帽」吧。即便如此,这:「草帽」具有「戴着的草帽」的属性,不还是那一码子事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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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8 1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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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传统价值论

                  第二节:价值有「二重性」吗?

     当然,你可以给戴着的那顶草帽另外一个名称,比如就称其为「戴着的草帽」吧。即便如此,这:「草帽」具有「戴着的草帽」的属性,不还是那一码子事吗?

    事实上,「价值」和「交换价值」,它俩原本是同一个概念,不能因为增加了「交换」二字,就把它们看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价值」本来就是商品交换的产物,是指「物与物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也正是《说文》中所说的「相当于」。之所以给「价值」加上「交换」二字,那是因为在论述「物的二重性」这个特定的场所,可以更形象,更具体的展示「物」的「交换」属性。如同「戴着的草帽」依然是草帽一样,不会因为增添了「交换」二字就变成了别的什么价值。

    【重要提示】:马克思的「价值二重性」与亚当·斯密的「价值二重性」有区别。其最大区别在于:亚当·斯密的「价值」与「交换价值」是同一概念,而马克思笔下的「价值」与「交换价值」却不是一回事!在马克思笔下,「交换价值」的的确确依然是「交换标准」,跟传统意义的「价值」没什么两样;但是,马克思笔下的「价值」不是「交换标准」而是「分配标准」!显而易见,它与作为「交换标准」的交换价值不是一回事。下一节将就此做详细分析。

    「物」之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内因是因为物的质;而物品之所以具有「交换价值」,一是因为它有用,二是因为它能够被人独自占有。从物品的属性这个角度讲,可以说某些物品,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同时具有「使用」和「交换」这二重属性。如同不能说「草帽」具有看病、打针、吃药的功能一样,「价值」根本就不具有「使用」的功能。至于说「价值」具有「交换」的功能,那就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了。「价值」本来就是交换的产物,它又何来「交换」的功能呢?

    或许有人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借代关系么,约定俗成,心照不宣,大家知道就行了。你又何必咬文嚼字、斤斤计较呢?」

    说实话,假若真的仅仅只是一个借代关系,没有别的什么影响,心照不宣也确实可以不必斤斤计较。然而,真正的问题在于:两百多年来,我们整个经济学、管理学研究恰恰正是从这里走向了歧途!

    我教了一辈子的中小学,咬文嚼字早已成了我的职业习惯。我这整套的《自然经济学原理》,自始至终都在咬文嚼字,以此来辨析真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大师们的高深学问,还原到社会现实中的那些鸡毛蒜皮中去。

    什么是学问?「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就是学问!在我看来,千百万年来,人类早已拥有了完备的经济学、管理学体系,它就存在于我们每一个头脑健全的人的心中。它潜移默化,时时刻刻左右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专家学者、达官贵人,还是三教九流、贩夫走卒,古今中外所有的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我们无时无刻所接触、所面对的每一件人事,统统都与所有权有关!哪怕是夫妻间的情感交流,彼此之间的真情流露带来和谐,而虚情假意则必将自食恶果。

    两百多万年来,人与物的关系,甚至还可以朝前追索到猿与物的关系、动物与物的关系,这些统统都是一种占有关系!时至今日,动物世界依然还在遵循这一基本法则。我相信没有任何人能怀疑这一点。然而,两百多年来,除了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草根经济学爱好者之外,竟然没有第二个人从所有权关系入手研究经济、研究管理!

    由此可见,权威的影响力是多么的强大啊!而迷信权威又是多么的可怕啊!

    在我看来,之所以大家都视「所有权」而不见:对平头百姓而言,这太普通了,几乎人人都可以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比如,你买根葱要掏钱,手自然而然地会伸向自己的腰包,而不会把手伸进别人的口袋里。但对于专家学者而言,要追寻高深学问,自然不会把诸如此类鸡毛蒜皮的小事放在心上,而「标新立异」才是学者的风范!恐怕正因为如此,亚当·斯密这才视「所有权」这个正途于不见,另外搭建一座联系「人与物」的桥梁——华而不实的「价值二重性」!

    这座由华而不实的「价值二重性」搭建的桥梁之所以能够蒙蔽整个人类世界长达两百多年,从而使专家、学者、大师们「舍本逐末」,将棒打不散的人与事物的所有权关系生生割裂开来,用「抽象」或「假说」来研究真实的世界,就在于利用了人们司空见惯的「借代」关系。

    然而,亚当·斯密不经意间却忽略了一个最、最基本的常识:借代,只能凭借「借体」来给「本体」扬名,而无法利用「借体」来展示「本体」之实!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确挺可惜的。大师不经意间的这么一丁点儿小小的失误,两百多年来,全人类却不得不付出沉重的代价,始终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这,就是不诤的事实!

    然而,更令人扼腕叹息的是,真相就在大师那摊开的手掌之上啊!大师不也说,那「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是因「占有某物而取得的么?而这占有某物」,不正是所有权关系么?只要握紧拳头,就能抓住真相!假如——现在只能是假如了——假如当初大师不被那华而不实的「价值二重性」的假象所迷惑,随手扔掉了这司空见惯,却是通往正确道路的唯一一把钥匙——所有权!那我也就只有五体投地,没资格在这里饶舌的了啊!

     能不扼腕叹息么?!

    本节最后,还不得不画蛇添足地再说说与物的属性对应的另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一分为二」。

    与「物的二重性」不同,「一分为二」针对的是「事」而不是「物」,是分析事的发展趋势。换句话说,「二重性」讨论的是静态之物,而「一分为二」针对的是动态之事。就拿「变异」来说吧,尽管讨论的是「物」的变异,但变异本身是事儿不是物,是指物的发展趋势。至于对变异前后,乃至于切取变异过程中的某一个片段之物来研究,这时研究的对象是静态之物,就不属于事的范畴了。此时之物就只有基本属性问题,而没有一分为二的问题了。至于以此做进一步推断其发展趋势,则又属于事的范畴,而不是指静态之物的了。当然,这「事」「物」的转换,本身也是「事」而不是「物」,自然也就有了个「一分为二」的问题了。

    总之,「价值」是「事」而不是「物」,我们应该从动态的角度研究运动中的「价值」,而不是把它等同于静态之「物」。应该对其「一分为二」,而不是去追寻其「莫须有」的属性。为了更加方便研究运动中的「价值」,我给「价值」建立了一套「价值运动模型」。关于这方面的详情,请留意日后的《第五节:劳动、占有和价值》。

    「经济学」、「管理学」本身就不是「物」而是「事」,至于它们讨论的对象,也统统都是「事」而不是「物」。「物有本末,事有始终。」正因为如此,我这套《自然经济学原理》既没有采用「抽象法」,也没有采用「假说法」,而是用归纳法,从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的角度,直接讨论现实生活中那鲜活的经济现象、管理现象。


---------------------第二节完,敬候第三节:劳动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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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9 17:35:55
将的很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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