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
于德浩
2016.8.14
效用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是古典经济学的两个分支。前者侧重市场消费需求,由此发展为西方现代主流经济学;而后者侧重商品生产,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人们一直认为,这是两种对立的学说。因为“效用是消费者主观感受”,是唯心主义;而“商品生产是客观存在”属于唯物主义。
暂且不管缥缈的哲学问题,我先直白地说一下两种观点。比方说,一瓶矿泉水售价2元。效用价值论这样解释,消费者认为这件商品的效用值2元,所以才会买。劳动价值论解释为,生产者付出的劳动是2元,所以就卖 2元。
如果一个人处于沙漠中,急需喝水,这时一瓶水售价200元,他也会买。这就是效用的价值,而劳动价值不好解释。可是正常情况下,超市的一瓶水就是卖2元,谁买都一样钱。
这个效用价值论就很难解释,只能牵强附会为,“所有的人正常情况下对一瓶水的效用估值正好全都是2元。”显然,劳动价值论解释这个问题就比较自然,“因为这是同一个生产者的劳动付出,劳动价值就是2元。”
其实,这两种观点看似对立,实则统一。用数学统计语言表述,“效用价值”指的是某一个具体事例,而“劳动价值”指的是全部事例的统计期望值。就是说,每一次具体的微观交易是“每个消费者的个人主观效用估值”,每个人都会不一样,“1元,2元,3元,200元等等”可能都会出现,但是如果统计100万次的同一商品交易记录,“劳动价值”2元正好是该价格分布的期望值或平均值。至于极端情况下的高价格200元,其实是3个标准差以外的稀有事例。进一步说,每一次微观交易,都是主观的,不可捉摸的。但是,成千上万次的微观交易构成的整个宏观现象是客观的,是有规律可循的。所以说,如果有人问我一瓶水的价格是多少,我会说,“是2元一瓶”。而不是下面无效的回答,“这可不一定多少钱,很难说。有时候很贵,有时候很便宜。”
当一般商品成交的频率很高时,人们会应用生产的劳动价值论,也就是平均价格。比如,一个农妇去集市上卖自家的鸡蛋,人们就告诉她,“鸡蛋价格大约是5元/斤,你要卖太便宜了就吃亏,要是卖太贵就卖不出去。”
当商品成交频率很低时,人们一般会应用“效用价值论”。比如古董玉器等等,“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即使人们知道类似商品的历史交易记录,其平均价格的参考价值也很小。“类似的玉佩在1年中仅成交10次,最低价格是5万元,最高价格是100万元,平均值是30万元,标准差是40万元。”显然,总事例数太少,根本就不具备统计性。所以,当一个人真喜欢眼前这块玉,即使对方要价200万元,他也会买下。“如此宝贝,得等几年才能遇到?”
在特殊情况下,也要应用效用价值论。比如,机器的一个零部件坏了,市场价是1千元,可是维修要价1万元,可立马更换。这个时候,就不要装内行,说他不仗义。最好故作不知,或稍微讲价即可。因为,如果自己动手换,可能得3天后,那么机器停运的损失就是10万元。或者,你再找另外一个维修,他要价2万也不是不可能。
高端商品的销售策略就是“效用价值”,建立自己的品牌效应—高价格,忽悠消费者成为粉丝,“只买咱的,其他的不要”。苹果的智能手机就是如此,一般来说,单件商品的利润率会很高,但总数量会相对较少。不过,这里的市场推广很需要技巧,一般人还学不来,而且“广告”很花钱。
一般商品的销售则是应用“劳动价值论”,侧重生产成本,“质优价廉,薄利多销”。其实这才是经商王道。“实打实”的好处,就是不太需要“忽悠”技巧,这样广告费用也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