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之珠(lzzscsj)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我们常听到反垄断与反倾销。垄断表现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是没有竞争对手,属于自由竞争的真空状态;反倾销就完全自由竞争,属于市场监督管理的真空状态。可见,市场经济的运行既反对完全排除竞争,又反对无序的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极端也走向了经济良性运行的反面。企业追求的是最大商品利益。因为垄断是消灭竞争对手,从而为企业暴利创造条件,所以,市场反垄断就是反暴利。垄断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倾销是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目的是通过亏损性经营,挤垮竞争对手,为向垄断地位靠近做准备。倾销损害的是同行业企业的利益。垄断与倾销虽然方式、方法不同,但都是以非正当手段获取自身利益,是一种损人利已、破坏社会正常生活和经营秩序的行为。因此,要反垄断与反倾销,必须在垄断和倾销的经营指标上寻找依据。如违反、超出相应指标,必须以违法方式进行处罚,以达到整顿经营秩序、维护生活安定的目的。根据规模效应,企业规模越大,产品成本越低,品质越好。将垄断企业在垄断形成前的利润,成本空间作为参照指标,一旦垄断形成,企业绝对利润可以增长,但成本利润空间必须下降,否则,以违法处罚。对于倾销的技术、指标处理,一是只要低于企业成本就处罚;二是根据规模效应,定格成本、利润指标,只要同行被淘汰,企业利润空间指标不能增高,只能下降。
垄断本身并不是只有暴利目的,也会含有通过技术进步,自然淘汰对手的意义。同样,倾销也会含有技术进步因素,只要销售价格不低于企业成本,低于行业成本是可行的。既要鼓励技术进步,又要防垄断、反倾销。只有在企业经营技术指标上进行量化,才有分析、判断垄断或倾销的依据。垄断暴利和倾销破坏经营秩序,都是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需要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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