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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假如一群人去围猎动物,围猎的结果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打到了一只野猪。现在问:该如何分配这只野猪?

有些人说应该按劳分配,所以只可以分配给那个打到野猪的人。我认为不可以如此,那个打到野猪的人当然可以分配这只野猪,但因为是围猎,所以虽然其他的人没有打到野猪,但也参加围猎了,所以也为猎到野猪尽力了,所以也应该分配这只野猪。

同样,这些人背后还有老婆孩子需要抚养,所以也需要根据他们的背后的老人孩子的情况分配这只野猪。

所以最后是所有的人都应该介入分配这只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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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21:58:00
是的,说的很好,加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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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11:57:00
烤了,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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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13:04:00

这样的话以后就没有人愿意尽力去打猎了,反正结果谁都可以分到,这种分配和大锅饭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最终必将打击猎到猎物的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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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19:33:00
我同意参加围猎的人可以参与野猪的分配(但不是平均分配),但猎人背后的老人孩子应该属于再分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激励猎人们奋勇争先(不仅为自己,更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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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19:45:00

你的思想还停留在打野猪的地步,真不可想象。

社会复杂得很,伙计,别太幼稚了。

形而上学会害你一辈子的。好好学习几天马哲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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