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划分标准问题
国际劳工组织( ILO) 在《1991 年局长报告: 非正规部门的困境》中, 将非正规部门界定为“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 低报
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的生产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ILO 同时认定它有三种类别: 小型或微型企业类、家庭企业, 以及独立的个体劳动者等。
而我在国内许多学者的研究文献中发现,他们将农村的非正规就业界定为“在私营企业工作中的人员及个体从业人员”,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被界定为正规就业。
这样,同样是受人雇用领取工资,在城市地区被算作正规就业,而在农村地区被算作非正规就业;
同样是不受人雇用,自负盈亏的经济个体,在城市地区被算作非正规就业,而在农村地区被算作正规就业。
难道说,城市地区的正规就业就是指在单位上班,而农村地区的正规就业就是在家种田,它们的余集即为非正规就业?
小菜刚刚接触劳动经济学,恳请高手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