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明显得就是对劳动过程产权状态认识的不足,对剩余价值分配没有可以清晰的法律认知。或者说是现代产权制度缺乏对马克思理论的支持。”————————莫要说法律没有认知,就个人来说也没有认知。如果有,那么,请楼主告诉大家:就你的剩余价值是多少?
“工资购买劳动力是一种等价的市场交易,但不是说这种交易干完活付完钱就完事了。因为剩余价值的分配不是劳资双方交易的协议内容,剩余价值的分配由劳资双方的力量博弈决定,由劳资双方博弈下制定的法律决定。”——————如果真有这个一个协定,你愿意签署吗?到这里来回答:出第二道讨论题:如果资本家与工人签订合同时有这样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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