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布布在2005-11-15 18:51:06的发言: 在这里怯生生的给3楼的观点“效用价值理论其实就是使用价值理论”提点反抗的意见,我来说一下,别拍我!
——效用与使用价值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使用价值是物品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它由物品本身的物理或化学性质所决定,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感受为转移的。例如,上面提到的香烟,无论对吸烟者还是不吸烟者,它都具有使用价值。效用强调的是消费者对某种物品带来满足程度的感受,使用价值强调的是物品的客观属性。当然,效用要取决于使用价值。但在研究消费者行为时,主要强调的是效用的主观性。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效用论的主观性和客观存在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商品背后是不是有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价值,我不是很确定。倾向于否定这样的价值的存在
比如,香烟。你可以说香烟有价值,只是不同的人对于这种价值有不同的认可度
可是,细想下去,这种价值的定义是什么,可以不可以和其他商品的价值相互比较?
我觉得所谓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物理化学等属性,是一个属性,而不是一个量,不能够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