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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3
<P>一,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效用<BR><BR>1,劳动价值论中的使用价值的着眼点在物,即“物的有用性”;而效用论的着眼点在人,即“人的主观判断”。由于物的有用性是针对人而言的,可见物的有用性里本来就隐含着人的主观判断;同样,效用论也不是凭空判断的,事实上效用论也是基于物的有用性来实现人的主观判断。显然,“物的有用性”和“人的主观判断”原本就是一枚铜钱的两面。与使用价值比较,在“物的有用性”和“人的主观判断”两方面,效用论更强调后者。由此可见,效用论实际上是从使用价值的角度入手研究商品的效用。<BR><BR>2,劳动价值论中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BR><BR>使用价值之所以重在强调“物的有用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劳动价值论中有一个与之配套的交换价值。<BR><BR>“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因此,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而“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变化。”显然,“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是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此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BR><BR>众所周知,商品交换是在商品所有者之间或商品所有者与货币所有者之间进行的。人与人之间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必然存在的讨价还价,就足以证明商品的价值判断的确是人的主观判断,而且主要是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实现的。<BR><BR>3,效用论实际上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杂糅体。<BR><BR>比如,一台电视机价值3000元。从效用论的角度讲,还是不得不先判断电视机是否有用,然后才是从价值的角度判定它价值3000元;而劳动价值论则是把商品的“质”和“量”区别开来:首先确定的是该类商品的有用性,即使用价值;然后才是确定其交换的量——1台电视机=3000元——即电视机与货币(特殊商品)之间的量的关系或比例。<BR><BR>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劳动价值论的确比效用论更精细,更能客观地反映事物内在的本质和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然而,为什么在劳动价值论之后还出现效用论?甚至,劳动价值论在与效用论的论战中屡屡败北呢?我以为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BR><BR>其一,马克思是从所有权客体——资本和劳动——的角度入手研究经济现象,很少直接讨论人的主观能动性;而西经则是站在资本的立场上,从所有权主体——人性——的角度入手研究经济现象。具体而言,马克思从劳动的量来确定商品的价值量;而西经则是从人的主观判断的角度来确定商品的价值量。<BR><BR>其二,劳动价值论中的交换价值和价值是彼此关联的两类不同的价值。或者可以说,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实际上就是平均交换价值,也就是某些人所说的均衡价值。而均衡价值是无法直接衡量因时空变化而不断改变的交换价值的,这就为效用论提供了可乘之机。<BR><BR>其实,无论是马经还是西经,都只是强调了所有权的一面,因此都没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所有权转移理论。<BR><BR>我的《二元价值论》把价值等同于交换价值,从所有权转移的角度入手研究劳动产品的价值。</P>
<DIV class=topic_text>通过百度搜索,关于《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的异同》全文转载于下:<BR><BR>两者都是研究消费者行为的一种理论。<BR><BR>后者是前者的补充和完善,两者用的方法也不相同。前者用边际效用分析法,后者用无差异曲线分析法。<BR><BR>一,基数效用论<BR><BR>基数效用论是研究消费者行为的一种理论。其基本观点是:效用是可以计量并加总求和的。因此,效用大小的可以用基数(1、2、3......)来表示,正如长度单位可以用米来表示一样。<BR><BR>基数效用论采用的是边际效用分析法。<BR><BR>欲望——消费的动机;满足——消费的结果;效用——满足程度的度量。<BR><BR>效用——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获得的满足程度,它是衡量消费效果的综合指标。<BR><BR>效用概念有两个特点:<BR><BR>1,是中性的;<BR><BR>2,具有主观性。效用因人、因时、因地而异。<BR><BR>基数效用论认为效用大小是可以测量的,其计量单位就是效用单位。<BR><BR>二,序数效用论<BR><BR>序数效用论是为了弥补基数效用论的缺点而提出的另一种研究消费者行为的理论。其基本观点是效用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无法计量,也不能加总求和,只能表示出满足程度的高低与顺序。因此,效用只能用序数(第一、第二、第三......)来表示。例如:消费者消费了巧克力和唱片,他从中得到的效用是无法衡量的,也无法加总求和的,更不能用基数来表示。但他可以比较从消费这两种物品中所得到的效用。如果他认为消费巧克力所带来的效用大于消费唱片所带来的效用,那么就叫做一块巧克力的效用第一,唱片的效用第二。<BR><BR>序数效用论采用无差异曲线分析法。<BR><BR>序数效用论用消费者偏好的高低来表示满足程度的高低,该理论建立在以下假定上:<BR><BR>1,完备性,即指对每一种商品都能说出偏好顺序;<BR><BR>2,可传递性,即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偏好是有序的,连贯一致的。若A大于B,B大于C,则A大于C;<BR><BR>3,不充分满足性,即消费者认为商品数量总是多一些好。 </DIV>
<DIV class=topic_text> </DIV>
<DIV class=topic_text>显然,效用论充其量也只能算做是消费心理学!根本就不可能取代劳动价值论!!!</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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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3 09:54:00

你强啊!

以前学习好像从没有把这两个联系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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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3 16:07:00

我觉得楼主对效用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分折还不够深入。首先在劳动价值论中没有引入时间并联系时间与使用价值的关系未进行分折(当然,也许这是马克思本人的在其著陈述中没有数学化,同时,没有分清产品的使用价值与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比较或没有分清生产产品的时间耗费与商品的时间耗费的比较,用完全信息的观来分折导致人们难以细分认识,让学习者感到难以抓摸)。

其次,对效用论的分折没有了解到基数效用论其实是从客观上研究以被消费者消费的物品的功用,我认为基数效用论其实应该是功用论;最后,对于你对可传递性的分折我认为不太合适,即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偏好是一种机会成本[或物品对使用者(消费者)的功用(使用价值)大小或消费者对物品引起的效用大小)的比较,对于消费者认为商品数量总是多一些好的认识也是人们常犯的错误,暂且说这么多了。

在下的分折可能也存在错误,望楼主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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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4 10:42:00

效用价值和劳动价值的统一,就是古典主义的均衡动力。就是无形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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