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的活动,引出了一个问题,是不是采取商品交换形式的东西,都是商品。
这里可以由劳动和活动,由非生产性劳动和生产性劳动引出了商品与伪商品的问题。
劳动可以以商品的形式交换,也可以不以商品的形式交换。
同样,以商品形式交换的东西可以是商品,也可以不是商品。
如果以商品交换的形式为基础来分析商品交换,而不以商品交换的本质来分析商品交换,那就只能停留在现象的层面,进行人类交易行为的数学统计归纳了,这正是西方经济学的路数,不过出于发财致富的目的,有这一点就足够了。商品是什么,商品交换是什么对于发财致富毫无帮助,有帮助的反而是杀手如何能够获得一个最优的报酬,如何定价,如何交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7 9:20:4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