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出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我劳作的时间如果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同时我也创造该商品的价值量。
前面,是说个别劳动,与行业劳动,所以用社会必要劳动这个概念,来处理,来平均化,即同一化。
那么,说到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有所不同的事情了,与上述不同。
就任一人员的劳动来看,就任一劳动单位的劳动来看,首先是具体劳动,并且各各不同,具有差异,充满差异。
但是,在抽象劳动的意义上来说,它们都相同。譬如说,小婴儿,老师,家长,都是人,都是一个的人。那不能说,小婴儿是半个人,老师文化高是2个人,家长权威大是1个半人。大家都是同样的人,都叫一位,都是一个。
也就是说,8岁的小孩搬砖一天,搬砖100块,叫做一人天的劳动。而18岁的青年搬砖一天,搬砖900块,也叫做一人天的劳动。以上2人,合计搞了2人天的劳动,进而来说,他俩的平均劳动是:1人天搬砖500块,2人天搬砖1000块。
也就是说,有同质性。亦即,一天搬砖100块,一天搬砖900块,有同质性,都是一人天。
而行业劳动,或者说社会必要劳动,是平均化的,是一人天行业劳动=1人天社会必要劳动,是搬砖500块。这个更有同质性了,连产品都相同,连产量都相同了。
推而广之,任一行业的劳动,这么相加,就得到行业劳动,或者说社会必要劳动。
而所有行业的劳动相加,或者说,全社会所有劳动人员的劳动来相加,就得到了社会劳动,即全社会的总劳动。
那么,把社会劳动,均匀混合一下,也变成了同质的,不但劳动时间上同质,连劳动产品上也同质了。
这个同质,也是抽象的,这例如是,洗衣粉和白糖和食盐和化肥和理发和针灸等等等的均匀混合。
那么,马克思把同质的劳动,同质、同量的产品之同质劳动,叫做价值。
这首先是说社会必要劳动,即同行业的同质劳动、同质产品、同量产品,例如搬砖行业。
这特别是,这主要是,是指全社会所有行业、所有人员的同质劳动、同质产品,例如洗衣粉、白糖、食盐、化肥等等行业。
总之,抽象劳动,是用来搞核算的,搞加总的。
广泛的来看抽象劳动,如上所说,是三种了:
1,同行业内部,同质的劳动,同质的产品,不同的产量。
例如小孩搬砖一天是搬砖100块,和大人搬砖一天而搬砖900块,都是一人天,但产量不同,而产品质量相同或相近。
这个是纯抽象,不考虑具体,不考虑具象。
2,同行业内部,同质的劳动,同质的产品,同样的产量。例如社会必要劳动。
例如,一人天的搬砖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是搬砖500块。这个抽象和具体兼备,抽象和具象兼有。
3,全社会来看,同质的劳动,同质的产品,同样的产量,这是所有劳动之均匀混合,所有产品之均匀混合。
例如,白糖和食盐和化肥等等行业的劳动相加,产品也相加,相加后各自混合均匀。这个也是抽象意义上的,不是具象意义上的。因为现实当中,实际当中,白糖和食盐和化肥和理发和针灸,并不均匀混合,也无非实际上搅拌。
总之,马克思说,价值是劳动,是无差别的劳动。就是上述,特别是上述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