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论总产值构成如下:
总产值=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
GDP理论总产值构成如下:
总产值=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折旧+营业盈余)
为了使两者可以比较,我们将剩余价值论中的有关概念换为当今概念。
剩余价值论总产值变换后构成如下:
总产值=(中间投入+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其中:
不变资本=(中间投入+折旧)
可变资本=劳动者报酬
剩余价值=营业盈余
生产税净额=0(马克思假设为0)
剩余价值论新增价值为:
剩余价值论新增价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GDP理论新增价值为:
新增价值=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折旧+营业盈余)
GDP理论的新增价值比剩余价值论的新增价值多了折旧部分。
剩余价值论认为折旧只是固定资产价值的价值转移,不是新增价值。
GDP理论认为新增价值只是相对于中间投入的新增加的价值,所以折旧是新增价值。
剩余价值理论认为(根据推理)新增价值是相对于不变资本的新增加的价值,所以折旧不是新增价值。
两种理论观点不一致,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呢?
固定资产在使用中确实可以变旧,使用性能也会慢慢降低。我们知道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其使用性能几乎不变,在经过某一阀值之后,使用性能会迅速下降甚至趋近于0。这是什么意思呢?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其价值可以是不变的(假设不考虑通货膨胀通货紧缩因素)——因为其使用性能基本不变。
折旧是什么呢?它只是计提的无需花钱的成本。这是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规定的,如果按收付实现制计算成本,折旧可以不作为成本项目。
假设企业生产产品全部销售、销售全部回款、支出全部支付,有:
企业现金利润=企业经营现金流量=折旧+营业盈余
在固定资产使用性能基本不变的这段时期内(及未来),企业获得的现金增量即为现金利润——现金利润就是实实在在赚了多少钱。
显然折旧是新增价值,因为它确实体现为企业的现金增量。
折旧只是价值转移不是新增价值,这种观点很是荒唐。
价值转移是什么意思?价值还能转移?所谓的价值转移其真正意义是旧价值变成新产品的成本或消耗,是为了生产新产品付出的价值,是计算新产品新增价值需要扣除的价值。由于折旧是无需花钱的成本,折旧自然体现为现金利润的一部分。
这里值得指出的是,在计算投资回收期时,就是以现金利润为依据的。
根据前述假设:
现金利润=营业盈余+折旧
剩余价值论在先,GDP理论在后。
GDP理论修正了剩余价值论。以剩余价值论为依据说GDP理论错误,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