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乃指人们有意识地设计并创造出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章以及经济主体之间签订的正式契约等等。而非正式制度则指伦理道德、传统文化、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等,乃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无意识地接受的行为规范。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区别在于,正式制度的产生是人为设计的,其施行要靠权威机构的强制推进,对违反制度有关规则的惩处也须得有组织的权威机构强制执行;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则是自生自发的,对违反非正式制度有关规则的惩处也只能自发执行。因此,非正式制度的施行具有渐进性和诱致性特征,并不受权威机构控制,也不致发生剧烈性波动。从制度变迁过程来看,非正式制度的演化比较缓慢,而正式制度则可以迅即改变。正因为非正式制度变迁所具的渐进性和滞后性,往往导致制度结构的非均衡性,往往会出现由于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增加社会交易成本。
一个社会的制度是否有效率,不仅要看制度结构中的正式制度安排是否完善,而且还要看两种制度之间是否相容,两种制度是否能和谐相处,此乃因为非正式制度的文化特征会对正式制度产生强大的排斥力。通常来说,非正式制度的规则对正式制度的规则提供合法性依据,正式制度的效率受到社会文化、意识形态、价值体系等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影响。D.诺思因而指出,正式制度通常必须由非正式制度加以补充和发展,两者共同决定经济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