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2-20 19:02
3# riverrun
让效用论归位:效用论适用于分析什么问题?
我觉得效用论比较适用于分析同类商品的价格形成机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54053&page=1&from^^uid=1123236
这个说法不错。但如果是分析同类商品,那还要价格干什么?
riverrun 发表于 2009-12-20 19:14
对的。非同类商品之间难以明确效用替代,所以效用论解释不了非同类商品间的价格对比关系。
ruoyan 发表于 2009-12-20 21:02
效用本身不可以比较,可比较的是边际效用。
whm303 发表于 2009-12-22 00:43
10# ruoyan
“欲望强度=边际效用=1-消费量/餍足量”。且不说这个公式有没有现实依据,恐怕这个公式解释交换和价格形成都会存在困难。
按照效用论基本原理,甲用物品A交换乙的物品B,是因为对于甲而言B的效用高于A,对于乙而言A的效用高于B,通过交换,甲乙双方获得的效用都有增进,所以交换行为得以发生。效用论的逻辑是不承认等价交换的,交换意味着双方都会得益,与“等价”没有任何关系。不同种类的效用在消费者自身而言是可以比较的,不管是解释为序数效用还是边际效用都没有漏洞。但是这种效用论只能定性地解释交换,无法定量地研究交换,其作用也就仅仅停留在解释这个层面上,没有其他作用。
效用论解释物物交换还是可以成立的,一遇到货币就会发生麻烦。现代社会,物物交换基本绝迹,交换总是表现为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但是根据经验,货币与商品不同,任何商品都符合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唯独货币不是。单位货币的效用对于持有者而言可以视为是恒定的,也就是说货币的“餍足量”无穷大。按照“欲望强度=边际效用=1-消费量/餍足量”这个公式,由于货币的“餍足量”无穷大,则“消费量/餍足量”为“0”,这样,货币的“欲望强度”或“边际效用”对于任何人来说都等于“1”,而按照“欲望强度=边际效用=1-消费量/餍足量”这个公式,任何其他商品的“边际效用”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会小于“1”。这样,按照效用论的逻辑就会得出一个结论:商品与货币之间不可能发生交换!
可事实上,货币和商品的交换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想请教一下ruoyan网友,如何解决这个悖论?
whm303 发表于 2009-12-22 12:52
这样解释过于牵强了吧,明明物物交换基本绝迹,还要按物物交换来解释现在的交易行为,这无异于承认效用论无法解释现代社会的交易。路人甲用10元买了一份汉堡包,汉堡包该和什么物品比较效用呢?是否路人甲必须记得这10元是怎么来的,才能决定是否购买汉堡包呢?未免有点天方夜谭了吧。
whm303 发表于 2009-12-22 00:43
10# ruoyan
“欲望强度=边际效用=1-消费量/餍足量”。且不说这个公式有没有现实依据,恐怕这个公式解释交换和价格形成都会存在困难。
按照效用论基本原理,甲用物品A交换乙的物品B,是因为对于甲而言B的效用高于A,对于乙而言A的效用高于B,通过交换,甲乙双方获得的效用都有增进,所以交换行为得以发生。效用论的逻辑是不承认等价交换的,交换意味着双方都会得益,与“等价”没有任何关系。不同种类的效用在消费者自身而言是可以比较的,不管是解释为序数效用还是边际效用都没有漏洞。但是这种效用论只能定性地解释交换,无法定量地研究交换,其作用也就仅仅停留在解释这个层面上,没有其他作用。
效用论解释物物交换还是可以成立的,一遇到货币就会发生麻烦。现代社会,物物交换基本绝迹,交换总是表现为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但是根据经验,货币与商品不同,任何商品都符合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唯独货币不是。单位货币的效用对于持有者而言可以视为是恒定的,也就是说货币的“餍足量”无穷大。按照“欲望强度=边际效用=1-消费量/餍足量”这个公式,由于货币的“餍足量”无穷大,则“消费量/餍足量”为“0”,这样,货币的“欲望强度”或“边际效用”对于任何人来说都等于“1”,而按照“欲望强度=边际效用=1-消费量/餍足量”这个公式,任何其他商品的“边际效用”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会小于“1”。这样,按照效用论的逻辑就会得出一个结论:商品与货币之间不可能发生交换!
可事实上,货币和商品的交换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想请教一下ruoyan网友,如何解决这个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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