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21楼的林汉扬: 先回答你的题目:你的题目先做了这样的假设:“假设甲在某一天中,平均半个小时需要消耗一个包子”。由此不知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这个人一天起码要吃48个包子(大小为你定义的大小)。但你又做了这样的假设:“只要吃五个包子就可以刚刚吃饱”。不知这个人在中午12点钟开始吃饭的时候肚子是否是空的,这一问题你在题目中并没有明确。假设这个人在开始吃饭的时候肚子基本是空的,那根据你的假设这个一天得需要吃差不多五顿饭;这就有些不正常了。实际上你的题目应该这样假设:一个人在一天中通常吃三顿饭,每顿只要吃5个包子就能满足人们对食物的需求。至于这些食物是怎么被消耗的,显然就是另一个平均的问题了。你也可以这么假设,中午12点钟需要吃一顿饭,吃5个包子(也是胃的最大容量)能挺到晚上5点钟,平均每小时消耗一个包子。
经过这样处理之后你就会发现,再引入边际效用以及递减、递增的概念就没有必要了。在13点钟的时候,这个人即便是一个包子也不吃了也照样能停到晚上5点钟;假设再吃一个包子(再多胃装不下),那就能停到晚上6点钟了。就一顿饭的5个包子来讲,每一个包子都是总效用的1/5,增加一个就可视为增加了1/5效用。也可以这样理解,每个包子的效用为一单位,一个人一顿饭得需要五个单位(五个包子)才满足其全部需求。至于在吃的过程中下一个包子对比前面的包子的数量增加量或效用增加量即所谓的边际效用递减问题显然是另一种衡量问题,这就与总效用未必直接相关。例如,要是大小是原来的包子,增加第五个包子的增加量是25%。如果大小减半了,我们一顿就得吃10个包子,增加第十个包子的增加量就是11%。由此可以看出,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增加量的数值判断出是否满足需求了。这还与基数的大小有关,要想正确判断就必须把这一数值也确定下来。
对于边际效用的问题我们可以用数学语言来表达,依此就能看清其原本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设一常数数列为C,即数列是C,C,C,C,C,…… ,则其和为∑C
n = n×C。所谓边际是C,整体应是总数∑C
n,边际效用就是C与∑C
n的比值即:C/∑C
n =1/n。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意思是指随着n的增加边际C对整体∑C
n的影响程度(占比)会越来越小。这就像宋承先在其著作《现代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中认为的那样:“由此可见,经济分析中使用的‘边际’这个概念,无非是用来表达有函数关系的诸变量中,自变量的微量变化引起的因变量相应变化的程度的大小。” (p145)但是我们应该注意这么一个问题,这并不意味着C也非得跟着变化不可;要是也跟着变小只能说明其影响程度会递减得更快,即∑C
n发散的速度将降低。也可以这么认为,所谓的边际效用是边际C对整体∑Cn的影响问题,随着n的增加C与∑C
n的比值必然会减小,再用边际C的逐渐减小就把结果重复了。正是这种重复很容易混淆边际与整体的问题,不自觉地把各种条件以及结论张冠李戴了。
把常数C理解成是某一固定的效用,则n个C的总效用就是其数列之和即:∑C
n = n×C。这与有多少个C有关,而与C所处的位置即边际效用并非无关但不直接相关。因为这是两方面的问题,所代表或反映的意义是不同的。假设不是这样,认为总效用由边际效用1/n决定,则会得到总效用为n×1/n = 1,这就与具体数值无关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问题正是出在了这里,看似可以用边际效用直接确定价值,实际上除了人为任意规定的“递减”的边际价值(认为等于边际效用)之外根本就无法计算任何与事实有关的真正的价值而只能成为一种主观价值论。或者说,这只是通过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把价值变化的现象反映出来了,但不可能由此算出正确而又准确的价值数值。
在我的文章中,所要论证的就是这些问题:即边际和变化程度是两个概念,这涉及到两种不同的事实,边际效用只能通过计算求得而不能任意规定。再把效用和总量进行合理的量化,我们就能得到计算价值的公式。(具体的分析在另一篇文章《价值原理》中,可点击后面的链接查找:
https://bbs.pinggu.org/thread-44635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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