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分章 民有企业
【87:4.12.8.1】
第4节 民有企业对经济的整合
【87:4.12.8.1.4】
4.1 体系内外的企业类型
未来,体系内只有民有企业,体系外主要包括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一部分国有企业、混合型企业、外资企业、个人小企业。
4.2 民有企业未来远远超越现在一些著名大公司
曾有一篇文章《中石化董事长谈“为何国企出不了阿里、京东”》,作者当时写了回答:
为何国企出不了阿里、京东?国企的方向就不是最前沿领域。国企不是试错工具,也就不能享受风险收益。国企应主要聚焦成熟领域和战略领域。
未来新体系的企业将远远超越阿里、京东。和未来的新体系相比,阿里和京东只不过是初学者和探险者。(属于排雷的工兵性质。)
真正的主角还没出场,
4.3 新体系和民有企业对经济的整合
未来,需要对经济逐渐整合,整合现在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经济整合会把一些不必要企业按市场规则自然淘汰,促使留下来的企业规范经营。
经济整合可通过自然选择来进行。通过自由竞争、自然竞争来整合,而不是刻意淘汰。
经济的整合过程,将使冗余的、衍生的企业,纯为保就业而创立的企业,失去市场和竞争力,最终被自然淘汰。
这样的优胜劣汰过程,也将逐步规范企业的经营。存留下来的企业将逐步按规则行事,确保卫生、安全,符合劳动保障和环保要求。
4.4 促使其他企业改善员工待遇
新体系和民有企业可促使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改善员工待遇。
对民营企业来说,有压低工资的可能和趋向。因为,k1 + k2 + k3+ k4 = 100% = 1,利润比率、税收比率、成本比率、工资比率之和等于100%。企业的投资者为了获得更高利润,可能采取避税、降成本、压低员工工资等方式。在中国,目前国有企业人均工资远高于民营企业平均工资,就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是,由于目前国有企业进入较难,国企人员规模有限,所以对民营企业员工工资收入较低影响不很大。
新体系的建立,民有企业的存在,未来可以解决所有人的生存、就业和保障问题。这种情况会迫使民营企业只能给予员工公平待遇,给予合理保障。
这实际是民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就业人员三者之间的一种竞争和博弈。有了民有企业,不给予员工合理收入、合理保障的民营企业,将招不到合适员工,也就不能盈利,也就被市场淘汰。有了民有企业参与竞争和博弈,全社会的保障比例将逐步向新体系的水平调整。
竞争、博弈的最后结果是,有生命力的企业留下,无益的企业淘汰。试想,创办一个企业,连员工的基本保障都不能,这样的企业生存下去有何意义?
这种竞争和博弈促进社会走向公平、合理,促使人类社会不断进步。
不过,对于一些有前途,有潜力,有希望、有技术的民营企业,为了防止在初始阶段因人员成本过高而夭折,新体系将予以人员支持。新体系可以提供后备人员,派出技术人员,甚至提供部分工资,提供技术支持。新体系的民有企业也可以采取合作入股方式,合作经营,支持真正有潜力的民营企业发展。
这样有潜力的民营企业可以申请帮助。ZF和新体系可根据企业情况给予各方面支持。
4.5 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未来继续存在
(写于2012年下半年,2013.1.1录入)
在未来经济模式下,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将继续存在。
民营企业可发挥各个企业的能力和潜力,跟踪世界最新趋势和高新技术。
国有企业保证国家的财政,与民有企业任务不同。
未来,民有、民营、国有、外资、个体等多种形式同时存在。但主体是民有和民营,国有为辅,外资、个体补充。各有各的市场和职能,满足不同的需要。
未来,现在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可继续存在,为国家、ZF、政权服务。在一些不适于民有的企业,如军工,保持国有性质。
现有的国企,大部分改造成民有企业;一部分继续保留为国企。
4.6 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要保留国有企业
(写于2012年下半年,2013.1.3录入)
未来,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要保留国有企业。但是要规范化。
国有经济在现体系下承担很多责任,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在新体系建设过程中,新体系还不能完全承担原国企承担的某些责任。
新体系应集中精力解决全民就业与全民福利保障。一些社会和国家的责任,还需要继续由国企承担。两者的分工有不同。
不过,国有企业不是要保留全部,只需保留部分。主要部分的国企需要纳入新体系,按新体系的规则发展,利益全民共享。
将来,民有、国有、民营、外企、个体、合资等各种企业共存。各种企业发挥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