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7 11:44试想下,如果不存在剩余价值,那么我们要求富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不是成了穷人剥削富人了么?有些人要说了,资本家交税是正义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转移剩余价值给穷人,那么这么看来,我们是不是要对资本家感恩戴德了?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8-25 10:23
二、剩余价值理论面临的困境
剩余价值理论毕竟是在19世纪资本主义早期成长阶段形成的,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100多年来,随着世界历史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第二次大战结束以后,剩余价值理论的历史局限性已经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我国作为一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日益深入,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历史局限性的感受还要更为强烈一些。可以说,剩余价值理论正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困境。
马克思主义并不能代表马克思,我们的社会主义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我们现在充其量处于资本主义中级阶段,西方发达国家则在向资本主义高级阶段过渡。但是只要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还存在,剩余价值理论就有用武之地。如果没有剩余价值,我们的房价怎么炒上天了?没有剩余价值,我们老百姓自己生产的产品怎么不能全部自己消费了?而要贱卖出口呢?这些个学者啊,说白了就是只看到自己的小利,而不看国家民族的大利,不能从更广阔的视野去观察,所以才能得出一些荒诞的结论。
(1)剩余价值理论与当前世界范围内工时普遍缩短的现状不符。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资本主义已经进入国际垄断和全球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跨国公司迅猛发展,企业的自动化、社会化水平大为提高,强迫工人延长工作时间已经不再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主要方法,工人的工作时间已经普遍大大缩短了,有的国家(法国)甚至已经开始实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19世纪工人劳动所身受的那种赤裸裸的强迫感也相应地大大减弱了。
在这种情况下,剩余价值理论与实际事实之间就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当然按相对剩余价值的理论,也能勉强说通,但问题是一种理论一旦加上“相对”二字,其说服力就大大折扣了,就很难为一般公众接受。
发达国家的工作时间的缩短我觉得要从技术和世界现状两个方面看。一是由于技术的进步,工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那么发达国家技术水平高,他们的生产力水平就高,那么单位产品耗费的劳动量就会减少,那么在在满足一定量的产品需求下,劳动时间当然就缩短了。二是由于一些低端产品的生产从富国向穷国转移,而在这些穷国剥削现象还是很严重的。在我们国家,如果这些专家有良知的话,去那些工厂里看看,到底是个什么状况。那么第二个原因其实就是贸易剥削,那么富国的人民当然可以减少工作时间了。
剩余价值还是存在的,不过其形式已经从单纯产业资本赤裸裸的剥削向贸易资本隐蔽的剥削转变。如果否认这种转变的现实,那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这些专家是为谁说话的了?
(2)剩余价值理论难以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日益增长的巨大作用。
进入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发展异常迅猛,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也日益巨大,并且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之一。在我国,经过邓小平大力倡导,“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但是,按剩余价值理论,只有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无论怎样先进的机器设备都不能创造新价值,这就无从体现科学技术的作用。仍然只能通过相对剩余价值理论来间接地反映科学技术的作用,无形中使科学技术的作用被大大贬低。
机器再先进,技术再高超,这还是人劳动的结果。试问这些先进的机器和先进的技术都是资本家发明创造的?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在高技术领域剥削同样存在,只不过程度较低,比尔盖茨这么巨额财富是他一个人创造的么?
(3)剩余价值理论难以全面反映各生产要素的作用。
随着生产社会化水平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单纯的活劳动的作用则大大下降。但是,按剩余价值理论,除活劳动以外,其他生产要素都不能创造新价值,利润、地租、利息等都是剥削,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除活劳动以外其他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贡献。这既不符合当前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实际,也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
威廉佩蒂说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也就是说土地和人类劳动共同创造财富。这点我想是共识,但是问题是财富交换的评价准则,难道以消费者的效用为基准么?显然生产者不愿意。那么我们就认生产这些财富耗费的人类劳动为评价准则,那么很明显剩余价值的价值是指人类劳动,那么资本家剥削的不过是活的劳动,死的如土地和资本,资本家想剥削也剥削不了啊。那么剩余价值其实并没有否认参与生产各要素的作用,参与生产的各要素都创造价值,不过这个价值是使用价值而非交换价值。
(4)剩余价值理论难以正确反映第三产业人员所创造的巨大价值。
按剩余价值理论,只有第二产业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其他如商业、金融业、教育、体育、演艺等从事第三产业的职工都不能创造新价值。这在19世纪第三产业刚刚从第二产业中分化出来,尚处于萌芽状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第二产业的情况下,无疑是相当正确的。
但目前的情形是第三产业早已成长壮大,许多国家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第二产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坚持剩余价值理论,否认第三产业职工能够创造新价值,就很难让人接受了。
这只能说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需要发展,并不能否定剩余价值的存在。在第三产业就不存在剥削么?剩余价值已经不能局限于在生产领域了,在贸易领域更甚,这点从我们的出口就可以看出来了。
(5)剩余价值理论难以指导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是怎么提高呢?衡量企业经济效益的核心指标是利润,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要增加企业利润。按剩余价值理论,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剩余价值则是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的结果。这样从根本上来说,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只能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了。
现在有的国企不是效益不好,而是效益太好了,依靠行政垄断,活的不要太滋润,但是其核心竞争力,技术和管理水平却是低下的,这种企业的部分员工与其说是员工,还不如说是吸血虫,是依靠垄断地位在吸老百姓的血啊。而国企的另一部分员工却是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如果不信的话可以去看看那些长期野外作业的电网职工,他们的待遇怎么样?这些人甚至都不是电网的正式员工,这里面难道没有剥削?还有电信行业同样存在这种现象,野外作业的职工大多是零时工,工资待遇各方面跟正式员工根本没法比,这些专家教授难道能够说因为他们不是正式工就没有被剥削,就不存在剩余价值?
中国现在的社会现状不是不存在剥削,而是存在一个很大范围的剥削。有些公务员上班看个报纸,打个小牌,你找他办事情还不耐烦,他们拿的工资不做事情,不就是对大众的剥削么?国企的正式员工对零时工不是剥削么?说到底还是要理解这个剩余价值是什么,他的本质是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
这种论调,如果用于指责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可以说是一种利器,但一旦用来指导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马上就行不通了,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工人是企业的主人翁,对工人劳动实行强迫,不仅于理不通,而且于法无据,是非法行为。
怎么行不通了?我们首先根本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现在的生产力还不允许,然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么?工人是企业的主人么?劳动者的地位得到保障了么?我总结出一个规律,越是这种颂歌唱得响亮的人,就是越反对马克思的,当然现在的情况反对马克思是安全的,因为这符合他们的共同利益。国企在改革开放前不过是行驶了国家资本主义的职责,剩余价值给了国家。而现在的区别只不过是剩余价值的出路多元化了,有国企领导的口袋,有关系户,还有外国资本,但是就是没有分给国企的真正主人——社会大众。
(6)剩余价值理论不能为企业公有制提供微观经济理论根椐。
马克思主义是主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其理论根据主要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从宏观历史角度来讲,这样讲是可以说得通的,但微观上呢?一个具体的企业为什么要实行公有制?按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是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新价值,但到底是工人集体劳动创造的,还是工人个人劳动创造的?没有进一步明确,似乎可以归工人个人所有,也可以归工人集体所有。
对公有制的理解如果局限于现有的低级公有那么这样的公有显然是错误的,如果把这样的公有强加给马克思那也是不可以的。马克思的公有在本质上和私有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马克思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劳动是每个人私有的,那么理所应当就要保护每个人的劳动所得,从这个方面讲,马克思是个彻底的私有主义者。但马克思同时也看到,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必然,人们个体劳动的力量太小,而需要一个大家共同协作劳动来完成很多巨型工程,如大型机器的制造,大型研究任务,这些都需要大众投资才能完成。那么可以得出公有的前提是保护劳动的私有,那么就是尊重每个人通过劳动取得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依靠公有去剥夺个人的劳动财产。就现在的制度来看,股份制是比较接近的,但是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我坚决反对简单的私有和简单的公有,我认为合法的私有应该得到保护,合理的公有还要继续推行,两者本身并不对立,只不过是两大意识形态阵营人为的将他们对立起来。
这就找不到实行公有制的微观经济理论根据。说得尖锐一点,马克思关于公有制的理论实际上不过是一座空中楼阁而已。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将生产资料公有制视为立国根本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实在是一个生死悠关的重大理论缺陷。
马克思的公有制倒不是空楼阁,他的公有是前提的,就现在来看,最大的前提就是谁来行使权力的问题,那么现代民主制度已经给了我们一个答案,就让各位有权力的人去博弈吧,我想这对所有者来说是最公平的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倒是彻底的空中楼阁,因为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你生产力没有到达社会主义社会的要求,你的社会怎么能够是社会主义呢?这不是自欺欺人么?比较现实的是,我们现在还处于资本主义阶段,这个资本主义还是要实行的,资本家不但不能打到,而且还有支持资本家(我们改革开放到现在,对真正的资本家的压制太过严重,这将成为我们将来发展的软肋)。那么在将来的的某一个天,我们生产力到达了社会主义的要求,那么我们自然而然的就进入了社会主义。
总而言之,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并发展壮大,但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好的发展,我们就要走符合当前生产力水平的发展道路,这就是不断改良的资本主义。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走了那么长的路程,我们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短的几百年时间就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是嘴吹出来的,而是用我们勤劳的双手不断努力才能够不断的接近。资本主义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认识资本主义的可怕。看看现在的房价吧,这些房价是怎么被推高的?想想我们的出口吧,那么低廉的出口价格,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我们产能过剩,低廉的出口转移了我们的经济危机。再看看我们百姓的消费能力,同样是这个国家的建设者,他们的消费能力差别也太大了吧,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么到头来,改革还会是一场梦。
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11 16:53
一次次的经济危机不是最好的证明么?
承认剩余价值的存在和反对资本主义反对资本家是两码事。通过对剩余价值的认识,我们可以找到减弱经济危机破坏的钥匙,那就是通过税收转移一部分剩余价值给社会大众。这样既不影响资本家的积极性,又有助于提升大众的消费水平,为资本家创造更大的市场,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这对双方是双赢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极力否认剩余价值的存在,甚至有些承认剥削的存在,却不愿意承认剩余价值的存在,还有些人把转移剩余价值的税收解释成是社会正义的需要,那正义是个什么东西?靠谱么?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剩余价值的概念,但他们从自身发展的需要角度已经对一些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征收得很好,而我们到现在还在把个税当成人头税在收,光收中间阶层,却不收特富阶层。
这些剩余价值在一些人手中积累,加上我们开放的投资领域很少,所以炒房子就成了这些资金的好去处,现在房价这么高恐怕剩余价值在其中起的作用也不小吧。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1 16:59经济危机是对剩余价值论的否定.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11 16:53
一次次的经济危机不是最好的证明么?
承认剩余价值的存在和反对资本主义反对资本家是两码事。通过对剩余价值的认识,我们可以找到减弱经济危机破坏的钥匙,那就是通过税收转移一部分剩余价值给社会大众。这样既不影响资本家的积极性,又有助于提升大众的消费水平,为资本家创造更大的市场,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这对双方是双赢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极力否认剩余价值的存在,甚至有些承认剥削的存在,却不愿意承认剩余价值的存在,还有些人把转移剩余价值的税收解释成是社会正义的需要,那正义是个什么东西?靠谱么?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剩余价值的概念,但他们从自身发展的需要角度已经对一些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征收得很好,而我们到现在还在把个税当成人头税在收,光收中间阶层,却不收特富阶层。
这些剩余价值在一些人手中积累,加上我们开放的投资领域很少,所以炒房子就成了这些资金的好去处,现在房价这么高恐怕剩余价值在其中起的作用也不小吧。
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11 21:15这样的结论你都能得出来,我们也就没必要讨论了,时间宝贵啊,浪费了对你我都不好。我研究马克思的理论不过把他当做个人爱好,能够解决一些现实问题我已经很满足了,对于意见相左的以后将很少辩论,除非特别感兴趣的,因为这些无谓的辩论其实是个无底洞,对解决问题并无益处,还白白的浪费了不少脑细胞。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1 16:59经济危机是对剩余价值论的否定.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11 16:53
一次次的经济危机不是最好的证明么?
承认剩余价值的存在和反对资本主义反对资本家是两码事。通过对剩余价值的认识,我们可以找到减弱经济危机破坏的钥匙,那就是通过税收转移一部分剩余价值给社会大众。这样既不影响资本家的积极性,又有助于提升大众的消费水平,为资本家创造更大的市场,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这对双方是双赢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极力否认剩余价值的存在,甚至有些承认剥削的存在,却不愿意承认剩余价值的存在,还有些人把转移剩余价值的税收解释成是社会正义的需要,那正义是个什么东西?靠谱么?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剩余价值的概念,但他们从自身发展的需要角度已经对一些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征收得很好,而我们到现在还在把个税当成人头税在收,光收中间阶层,却不收特富阶层。
这些剩余价值在一些人手中积累,加上我们开放的投资领域很少,所以炒房子就成了这些资金的好去处,现在房价这么高恐怕剩余价值在其中起的作用也不小吧。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13 12:52
10# hohai_abc
给你举一个小例子:
一位织布匠8小时个体劳动可以(净)生产1米棉布=8小时个体劳动=8(单)元价格,并从中得到8元钱的工资。
现在他在资本家的工厂里,8小时集中劳动可以(净)生产2米棉布=16小时个体劳动=16(单)元价格,仍然得到8元钱的工资。
……剩余8元钱的利润——你认为把它归之于“剥削”好呢?还是归之于“生产率”好呢?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14 10:56
12# hohai_abc
1 你很客观地认为上述实例并非剥削——不象有些人总是乱辨一通。
在你的例子里已经被限定了不存在剥削了,那生产率的贡献当然是资本家的了,这样的例子之前也有人举过,我那个时候还跟人家绕了很长时间,后来才发现这么提问其实里面就不存在剥削,那么这种例子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也可以假设一个怎么都存在剥削的情况让大家讨论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3038&page=2&from^^uid=1042799
好好看清楚了,我并没有承认你的例子,你的例子的数据都是你自己构造的,我已经指出一些不合理的东西了。我同样也可以构造一个数据说资本家既提供了生产率高的工具又存在剥削现象。
比如手工环境下,自己进原料6小时个人劳动,耗费8小时个人劳动,最后产出1米布,那么这匹布的个人劳动量就是14.
在资本家那里,资本家的每生产一米布机器折旧为1小时个人劳动,耗费能源1小时个人劳动,机器提高效率一倍,那么同样8小时时间,2米布,人工工资对应6小时个人劳动,那么算下来每米布的成本就是 6/2 + 6 + 1 + 1 = 11 。
那么如果当时的生产力是以纯手工为主的,那么市场上的售卖价格就在14小时劳动左右,那么这个资本家可以获得利润3小时,而这三小时的利润中间显然有2个小时是剩余价值,还是一个小时是由于生产力进步造成了,这一小时就是由于生产力进步而获得的超额利润。如果市场上是以机器为主,那么手工的售卖也只能在11小时劳动左右,那么手工的实际上是不能得到自己付出的8小时劳动的,而只能获得5小时的劳动量。这种情况下,最终的结果就是与其自己在家里手工干,还不如接受资本家的剥削。我假设数据如果你不满意可以提出来,这些数据可以随便改,你要什么结果我就能给改出什么数据来,我按我要的结果就改到了这样的数据,你信服么?如果你不能信服我的数据的话,那你的例子里的数据如何叫人信服呢?
2 实例中已经标明是“净产品”和“净产值”,所以已经不需要有后面的麻烦。
你看明白了再来讨论,我也可以假设一套绝对存在剥削的数据的。
3 在做“两种劳动的换算”时,你很自然地 “把例子中的劳动统一假设成个体劳动”。不知你是否意识到——这其实正是“社会必要劳动”的奥秘所在!
(两种劳动的换算要通过市场来进行,而不是由个人来决定,所以我把例子中的劳动统一假设成个体劳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3038&page=2&from^^uid=1042799
也许你阅读速度太快,容易把一些关键的字眼漏掉,红字部分特意标了出来,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解的精华就在于红字部分了,我还专门开过贴的。
4 “工资是由资本家主导的”……但也要有多数工人的认可才行!——你既然信奉马克思主义,就不应该认为客观的分配比例是由资本家的主观意志来决定。
当然不是资本家的主观意志来决定的,但请注意我用的词语是主导,主导的意思就是资方处于有利地位,而劳方处于不利地位,你敢否认这个社会现实么?
最后强调下,我不信奉马克思主义,我只相信马克思正确的学说,我把马克思当成一个学者来看,用他的理论来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的,而不是用他的理论来搞意识形态宣传的。
5 我不否认资本家会有一些“超额剥削”,并很赞成民主和法制建设可以逐步消除这些“超额剥削”——但利润仍然在增长,剩余价值仍然在增长。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14 15:03
15# hohai_abc
1 我认为剩余价值来源于“生产率”提高(超额部分除外),而你认为剩余价值来源于“剥削”——好在我们双方都没有否定它的合理性。
剩余价值本身是由于劳动被他人无偿占有造成的,生产力提高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但是这两者并不冲突,承认剩余价值并不意味就否定了生产力进步的作用。剩余价值不因为我们要消灭它就能消灭得了的,改革开放前我们实行的经济体制其本质就是国家资本主义,老百姓受国家的剥削,农村的受城里的剥削,再加上文化大革命,人民的生活很不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建国初期实行这样的制度,迅速建立起整个国家的工业基础,对我们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还是起到很大作用的,我们也不能完全抹杀那个时代的开拓者的贡献,而应该尊重前辈的劳动成果。
所以剥削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而是社会生产力状况的体现,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表现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在这个同时我们还要看到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形态也是需要不断的进化的,改革开放后我们进入事实上的资本主义,各种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这些制度已经严重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就需要改革,就需要对生产财富进行二次分配,就有必要对剩余价值进行转移支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促进社会的进步。剩余价值不会人为消除,而会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交错进步而逐渐消失。
2 “支持马克思并不意味着就要反对资本家,试图彻底消除剥削”——你的观点是比较客观的,不过马克思的确是试图彻底消灭私有制和剥削的。
谁告诉你马克思支持消灭私有制了?马克思可以说是一个最大的私有制者,他主张保护劳动者的劳动,以劳动作为交换的评价手段,而劳动其实就是人类最最私有的东西。说白了是我们错误的理解了马克思,是有些人曲解了马克思,马克思要消灭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这种生产关系会随着生产力的进步逐渐被新的社会形态替代,到那个时候剥削也自然就被消灭了。
3 “我认为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通过立法,对富人征收各种税收,把他们的积累的剩余价值逐渐转移到社会大众手里,……这对富人来说,现在是割肉,但是为了大家的子孙后代有个美好的未来,这么做绝对值得,发达国家的富人已经意识到这点了,我们还要努力啊。马克思100年前为我们引的路,我们不走,我们还有何脸面吹嘘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呢?”——这么简单明了的好办法,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15 10:47
18# hohai_abc
“这两者并不冲突,承认剩余价值并不意味就否定了生产力进步的作用。剩余价值不因为我们要消灭它就能消灭得了的,改革开放前我们实行的经济体制其本质就是国家资本主义,老百姓受国家的剥削,农村的受城里的剥削,再加上文化大革命,人民的生活很不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建国初期实行这样的制度,迅速建立起整个国家的工业基础,对我们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还是起到很大作用的,我们也不能完全抹杀那个时代的开拓者的贡献,而应该尊重前辈的劳动成果。……所以剥削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1 如果你是这样来理解“剥削”的含义,那我们之间的差距就更小了。……不过“剥削”一词总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
剥削的确是个贬义词,但是剩余价值是一个学术用语,其本质是中立的,为什么还是有人反对呢?其实跟用什么样的词语是无关的,相关的是资本家的利益。
“谁告诉你马克思支持消灭私有制了?”
2 “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引自《共产党宣言》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9967&page=1&from^^uid=1123236
下面一段话你看了没有,宣言里面说得很清楚,消灭的私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个人财产的私有,而是消灭构成剥削条件的私有制。
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9967&page=1&from^^uid=1042799
“社会变革如果寄希望于某个人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的改革为什么改来改去老百姓都不满意,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寄希望于既得利益者能够自己革自己的命,这是错误的想法,我们再也不能指望某个好官了,而是要把权力还给人民,让人民选举出自己的政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我提出的办法。
剩余价值在一次分配领域产生,而在各方利益博弈的二次分配领域到现在还没有被剥削者的力量,这样的分配制度怎么能够公平,剩余价值的转移如何能实现?所以归根到底,与其说这些是经济问题,还不如说这些是政治问题。”
3 “寄希望于民主制度改革”——很赞成这种观点!……不过经济问题还是要依靠经济规律来解决。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15 14:43
21# hohai_abc
2 “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引自《共产党宣言》
hohai_abc:下面一段话你看了没有,宣言里面说得很清楚,消灭的私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个人财产的私有,而是消灭构成剥削条件的私有制。
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3038&page=3
马克思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当然是指消灭生产资料领域的资本家私有制。
但由于生产资料领域的资本家私有制正好就是——“构成剥削条件的私有制”。……所以,你还认为马克思的观点是正确的吗?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16 10:15
24# hohai_abc
我所谓构成剥削条件指的是资本家和劳动者力量上的不对等造成的分配问题,而不是资本家本身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本身不会剥削人,而这种不平等的地位才造成了剥削,所以所有制不管是私有也好公有也罢,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按照双方的劳动来分配所得。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3038&page=3&from^^uid=1123236
1 如果没有“资本家本身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怎么会造成“资本家和劳动者力量上的不对等”?怎么会造成双方“不平等的地位”?怎么会造成你所谓的“不公平”分配?怎么会造成你所谓的“剥削”呢?……所以,你所谓的“构成剥削条件”的私有制,应该就是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
你要弄明白几个概念之间的区别,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在没有雇佣工人之前,这些生产资料是其劳动所得,那这种私有当然是不能否定的。那么在雇佣劳动之后,由于力量上的不平等,雇佣者就有机会占有被雇佣者的劳动,那么这个时候以生产资料私有的名义来剥削被雇佣者是不合理的。这中间产生的剩余价值当然要逐步返还给被雇佣者,你能否定现在的雇佣关系中不存在剥削么?绝对公平的么?马克思反对的是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那么当然也包括对资本家(具体的,而非资本论里抽象的)的劳动。资本家花钱购买生产资料,然后雇佣劳动,进行企业经营,那么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价值和雇佣劳动的价值,以及资本家自己劳动的价值都被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了,这在现代的成本核算体系中应该很好理解,有些人认为的生产资料也是分配要素,这就掩盖了资本家对雇佣劳动的剥削过程。就如比尔盖茨一个人能够创造如此巨额的财富么?你相信一个人能有这么大的能量么?这些财富其实是微软所有员工共同智慧的结果,只不过在分配的时候老板依照原始股份得到了大多数的利益,原始股就是资本家原始的私人财产,而后来的股权分配就已经包含了剩余价值,你能说比尔盖茨投资的原始的私人财产和其个人劳动能够创造这一切么?
2 你可以认为“所有制不管是私有也好公有也罢,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你也可以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按照双方的劳动来分配所得。”——不过这些只是你个人的观点,而不是马克思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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