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12-31 16:08 
1、你真的以为倒买倒卖就不付出?恐怕没这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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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猜测,来点儿确实的证据。
1、你真的以为倒买倒卖就不付出?恐怕没这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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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猜测,来点儿确实的证据。
凭借特权能拿到体制内的低价商品,转手卖给别人,付出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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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付出酒钱、关系钱,税金、运输、保险、安全等等啊?这跟市场运作有什么区别呢?
要知道当年后来是直接取消投机倒把罪的,为什么取消了?不外就是底价买高价买就是商业本色。
2、钢材的价格为何不卖高一些列?卖低了不是同样损害国家利益吗?阁下没注意到余斌这个论断的前提是站在买方看的,这是很偏见的,不是搞学术的人应该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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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觉得体制内价格低了,那你买入的时候咋不说?你拿体制内低价商品的时候咋不说损害了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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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损害国家利益呢?国家的概念有多大你知道吗?
我买首钢的钢材,首钢的定价我一份没少给,它的利益没受损失;
买家要的钢材我按市场价卖给他了,他没多掏一份钱,他没受损失;
政88府要的税金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也一分没少,政66府没受损失。
那么你代替余斌告诉我,国家里的谁在这个交易过程中受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