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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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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2
题外话:实际生活中,价值就是各个国家、民族或社会集团的核心领导们所共同看重和追求的东西,因而也是其相关政策、法律、制度所尊重、奖励和维护的东西,或者说它是国家和其它政治组织制定政策法律制度(特别是分配制度)的思想基础。各级政府或各个社会团队的领导们所看重和追求的东西,必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律制度来与之配套,奖励它所看重的,打击它所痛恨的,可见价值理论是多么的重要。管子曰:“御民之辔,在上之所贵;道民之门,在上之所先;如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恶。” 《礼记·缁衣》中也说:“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意思都是说:“君好之则臣求之,君恶之则臣匿之”。至于一个国家、政府或君王到底应当尊重、奖励和维护什么?或者说应当崇尚什么样的价值观,则是因人而异,完全无法统一的,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价值观,君王、政府也不例外。
本文所探讨的完全是个纯理性问题,理论能否影响实际生活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历来君王自有主张,聪明人所应当做的就是投其所好罢了。但在一个讲求文明和谐发展的国家或团队,价值只表示商品或劳务中所含有效劳动量,在这样的社会里,领导者们最为尊重的是有效劳动,并对有效劳动进行赋权,谁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越多,其参与社会劳动成果的分配权重也越大,因而在这样的国家或团队里,人人都乐于从事有效劳动,经济因之发展,人民因之富裕,国家因之强大,社会因之文明。而在一些恶劣的国家或团队里,赋权思想极其混乱,社会所尊重的东西或者是人的阶级地位、或者是集团的政治势力、或者是所掌控的资源权力、甚至是一些博弈技巧和歪门邪道,价值被误读为资源、权力、谋略和商品的效用,对特权的羡慕和推崇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一个人的政治权力、资本权力和对稀缺自然资源的占有权力成为其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关键和决定性因素,社会中极少数强权实际地控制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命脉,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人崇拜权力却大多都得不到起码的基本权力,人人鄙视劳动而不得不被逼为他人拼命劳动,阶级因此产生,社会因之冲突,人民因之贫困。

价值相关问题的思考之一——价值探源

万保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直到永远,而对一个具有科学态度和求是精神的人来说,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地调整自己先前的各种认识,以保持自己的认识与实践、知与行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后,劳动产品大多具有共同产品的性质;这种劳动产品又大多不是为自己生产的,而主要是用来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品的。如何分配共同劳动的成果,如何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这首先是实际生活提出的一大难题,因而也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大课题。怎样的分配和交换才是公平的(即能够让所有参与共同生产的人们或参与交换的各方都不认为吃亏)?怎样的分配和交换才是讲效率的?有没有这样一种东西,以它为标准去进行分配或交换既能体现公平又能促进效率,这个双赢的理性原则或称权衡尺度的内涵是什么?这是文明社会的所有劳动者包括企业家们所关心的问题,是那些掌握着国家命运的政治家们所关心的问题,因而也是那些追求理性的经济学家们所潜心研究和努力发掘的东西。我没有深入考证过第一个在经济学意义上提出价值一词的人是谁,也不知道他最初使用这个词时的含意是什么,但是当今人们讨论价值问题如果不能紧扣这个主题,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人们对价值这种东西的探索实际上是伴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步伐而不断前进的。奴隶制时代的交换是不讲什么文明的,如五个奴隶换一匹马加一束丝之类,那时的人们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弱肉强食被认为是普遍的法则和公理,劳动不仅未受到应有的尊重反而是一种备受歧视的行为—— 一种与牛马耕作相类似的苦力。但自从社会步入商品经济时代以来,人们则日益感觉到,劳动创造财富(准确地说应当是“劳动创造新生活”)。共同生产,团结协作,平等互利,互通有无这种新型社会关系,无论是对人们自身的发展还是对全社会的发展都是极端重要的;它不仅涉及每个人自身的切身利益,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协作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能否持续,更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平相处及协调发展。于是那些追求理性的思想家们就开始努力去寻找一种能公平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理性尺度,他们自觉投身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探索中去。在这个探索过程中,他们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判断分别对交换、分配等问题作了较系统的考证和理论研究,并创造出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和与之相关的一系列交换和分配理论。如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按需分配、按要素分配等等,并以此来反对按权分配、按资分配和不平等交换。但是,只要对劳动、需要和价值等概念稍作调整,所谓“按劳分配”、“等价交换”和“按需分配”这些概念就会产生许多歧义的,每个对劳动、需要或价值持不同认识的人对这些概念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当今的经济理论界对价值内涵的争论几乎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许多人在为今天还有这么多的理论家们对什么是价值这样抽象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而感到奇怪,其实这恰恰是社会日趋文明进步的表现,如果一个社会不是在向文明的方向迈进,那么是没有必要去争论这类问题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当今社会已经很文明,相反,现实社会还有许多弊端,还有许多与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大生产不相协调的地方。分配领域的各种不公,交换领域的各种掠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解决这些问题,无论从经济上讲还是从政治上讲都是迫在眉睫。历史上有许多理论家都曾把主要精力放在某种新型所有制关系的探索上,希望以此来消除社会的各种不公。事实上,所有制问题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影响社会财富分配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关系到能否真正建立按劳分配这种新型的相对公平的分配关系的社会基础,也正因为如此它才引起人们的关心和重视,文明社会首先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无不与分配和交换的理性原则相联系。社会化大生产和广泛存在的商品交换和财富分配如果缺少基本的公正,怎能在此基础上构建尽可能完善的社会经济制度,以保证社会化大生产出现后人与人相互间关系的公平与和谐?迄今为止还没有那一种社会制度下的主要不公不是与该社会的分配原则和交换制度相联系的,这也是我们致力探索价值问题的原因,只有当这些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时,我们的社会才真正向文明的方向又迈进一大步。
由于价值这个词是由人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由上帝创出来的,也由于人们对价值这个概念的本质内涵在认识上存在差别,于是就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价值观。这些不同的价值观不仅各自观察问题时所站的视角是不同的,而且分别代表着不同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各自对社会应予尊重和关注的侧重点也是有很大区别的。以谁的价值观为标准呢?理论家们为此争论不休,大家互相争论了几百年也毫无结果。但大家无论怎么争论,人与人之间只有那些需要彼此之间相互维护和尊重的东西才是真正需要理论家们去关注、寻找和发掘的东西,因为不需维护和尊重的东西在处理分配和交换关系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也正因为如此,价值的含义也就不说自明了,所谓价值,它的哲学意义不过是指文明社会的经济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需要彼此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迄今为止,有关价值问题的大多数理论著述,都是那些追求理性的思想家们对文明社会里人们应当普遍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的个人认识和系统说明,或者说就是那些追求理性的思想家们,为引导文明社会的人们及其政府去共同尊重、维护、鼓励和奖赏的那种与人们的经济生活,特别是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息息相关的东西,希望人们在处理分配和交换关系时,真正做到互相尊重主权和各自利益,在每日频繁发生的分配和交换关系之后,不至于伤害任何一方的权益。从而使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大生产和大市场得以正常运行。在此前提下,他们提出了各自对社会应当普遍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的本质属性的个人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尊重和维护生产劳动者权益的典范,它表明了马克思对文明社会应当普遍尊重和维护的那种东西的认识,也表明马克思作为思想家希望以自己的理论引导人们尊重生产型劳动,致力维护生产劳动者对自己劳动成果的权益的强烈愿望;要素价值论引导人们不仅要尊重和维护生产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企业管理者、企业投资人和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效用价值论引导人们珍惜稀缺资源,尊重那些拥有稀缺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人们对其资源的占有权力和能有效利用稀缺资源的人们的劳动;均衡价值论强调供给与需求应保持数量方面的吻合,引导人们去尊重和维护那些合乎人们实际需求量的有效劳动。

据说价值一词源于古代梵文wer、wal(围墙、护栏、掩盖、保护、加固)和拉丁文vallum(堤)、vallo(用堤护住,加固,保护),取其“对人有维护、保护作用”的含义演化而成。本意是“可宝贵、可珍惜、令人喜爱、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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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 13:59:45
(续)从实践方面来讲,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现代化大生产中充满分工和协作,这使得人们在处理分配和交换关系时,客观上要求在涉及到各自的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关系时彼此都力求公正公平,互相尊重社会公认的应当尊重的东西,自然大家在意识上对这种公认的尺度不是十分明确,但大家清楚,在人们各自的客观需要还须通过各自的努力劳动才能得到有限满足的历史时代,在相同的劳动条件下,一个每天制造100个汽车螺丝的工人与一个每天只制造70个汽车螺丝的工人在分配上是不能一样对待的;同理,100个汽车螺丝的价值是不能和70个汽车螺丝的价值相等的。一般地说,一个工的劳动(即一个正常劳动力以正常的劳动强度在完全全符人们客观需要的方向上工作一个正常工作日,老百姓称之为的一个工,我们把定义为价值量的基本单位),无论从事何种于人们客观需要相吻合的劳动都应具有相同的价值,只有一个工的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劳动能够彼此平等互换的时候才是相对公平的。历史上的“换工”正是出于这种最基本的认识才通行起来的。
在同一社会的同一历史时代,一个工的某种有效劳动如果可以换取任何一种一个工的其它有效劳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很和谐的了。也就是说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如果也能同家庭生产条件下那样,每个人的劳动成果或者说每个人在公共产品中所作的辛劳都能得到社会承认,相应的权益也能受到尊重和维护,劳动者就不愁自己的努力得不到回报,政府和企业的领导也不愁人们做事不尽心尽力,我们也同样不用担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和谐而影响大生产的持续进行了。
然而,在大量运用机器生产以后,这种思想又受到了新的挑战,在纯人力生产条件下需要10人10天才能完成的劳动量(即100个工),在有机器参与生产的条件下就可能只需要5人3天时间(即15个工)就可以完成,因为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了。这5个人3天的劳动加上机器生产的效果与原来10人10 天的劳动效果相等。显然,另外的85个工是机器完成的,是人类巧妙地利用了自然力来做工的结果。专业化规模化自动化的大生产,在不增加劳动者劳动负荷强度的条件下,可以使劳动效果大大提高,许多企业也常常因此而增加效益。在这里企业效益的增加只是与企业投入机器设备的多寡和性能的优劣相联系,而与生产线上的劳动者的劳动付出无关,机器做工所带来的利益也同样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维护。正因为如此,在工人工资不变的情况下,不同的资本家由于其投入的机器设备不同,所获得的收益也是不同的。只要各个企业运用这种技术的差异存在,或者说只要自然力做工技术的运用还未在同行业中普及,这种收入就不可能消失。许多人据此提出价值不是由劳动一种因素决定的,而与土地、机器设备等自然力做工密切相关,是劳动和自然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毫无疑问,就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意义来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超过自然资源对人的作用。要谈使用价值,没有什么东西能同自然资源相比,自然资源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系,是其它任何东西都不能替代的。但从纯理性的角度来看,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自然资源人类共享,它不是那个人的私有之物,我们的地球资源同我们的太阳、月亮一样,那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共同财富所应维护的只能是共享权,同时还要致力反对一部分人对它的独占独享权。正因为如此,我们提出“看重自然资源的作用而不强调它的私有性”。人类对自然力做工的尊重也应当控制在较有限的范围内,这是因为任何机器做工都不过是一种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就其主要方面来说都是大自然的赐与。机器做工不任是在那一个领域,它的开发是应当倍受尊重的,但它普及应用就是另一回事了。也正因为如此,生活实践中各种机器生产的技术只有当它在某个领域里的运用还未普及时,与此相关的权益才会被社会尊重和维护,在此情况下机器做工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与人类劳动生产的同类产品在一定时期内总是在市场中享受着同等的待遇。一旦该技术的运用在整个行业里普及,那么,机器做工就一般不再计价。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无论那一种商品,其价格总是随机器做工比重的加大和相关技术的普及而不断降价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某种自然力的运用技术在某个行业里早已普及,且该行业的机器设备产能已经足够,你还不断加大此行业的机器设备投入,除了增加企业成本和资源浪费外,决不会有任何收益。换句话说,企业效益的多寡与机器设备的增加和机器做工比重的加大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即使是在合乎人们客观需要的方向上,同一个资本家使用同样的机器设备完成同样多的工作量,只要是在不同的技术时期(开创期与普及期),所获得的收益也是很不同的。尽管机器做工所带来的物质享受是肯定的,它随机器做工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但其在各个行业中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不是永恒的,它总是随着相关技术的普及而逐渐消亡。而人类的有效劳动则不同,只要在一个充满理性的社会里,只要在当今时代还不能使用机器设备的领域,人类的同等有效劳动付出在一个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都将受到人们的同等尊重,而不会因为人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里仅指人类劳动负荷强度的增加、劳动技能的提高或者劳动组织管理的科学化程度的提高)而降低,相反,高强度、高知识和高技能的劳动总是会得到人们更多的尊重,科技人员和高强度工作的员工工资要适当高于普通员工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说,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真正值得人们长时期尊重并需要加以维护的主要是人类实际付出的有效劳动。
我们再换个角度来讲自然力做工的问题就会看得更清楚一些。假如我们处在这样一个农业时代,在公有土地上组织一个完全没有机器参与的社会化协作大生产,那么,分配问题就会极其简单,在资源共享条件下只要按各人所投入的有效劳动量多寡进行分配就可以了,在这里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人们在处理公共产品的分配时需要给予尊重和维护的就只有每个人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这一因素了,完全不必考虑各块土地肥沃程度不同(不同等的自然生产力)所带来的收获差异问题。机器生产其实与土地生产之间就存在许多类似之处,在有了农业机械参与生产后,只要是在资源公有的制度下,这个问题依然简单,自然力的创造大家共享就可以了,完全不必考虑机器的产出多寡和归谁所有的问题,每个人仍然只需依各自提供的有效劳动量参与分配。对发明机器和改进技术的人员除了按照他们提供的有效劳动参与分配外可以适当给予奖励,以激励和鼓励更多的从事研究发明和技术创新,以利技术改进和经济发展。由此可见,在天赋人权平等的条件下,由于少数人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并不存在,人们相互之间需要尊重和维护的主要是劳动付出的多寡和劳动效益的好坏。但在私有制下情况就复杂了,对机器的创造、各种自然力的创造谁都想以各种理由居为己有。资本家说机器是我购买的,理当归我所有;工人们说,你资本家只不过是垫付了一下资金,况且这资金还并非全是你自己的,还有许多是从银行借来的,而银行的钱有许多就是我们工人的存款,凭什么说只是你资本家的?资本家又说:你们存款是得了利息的,而我贷款是付了利息的。工人们反对说:我们得的利息还不够抵减货币贬值,事实是我们既出了钱又出贴了息给你搞生产。自凯恩斯主义产生以来,资本主义世界的利率从总体上讲总是赶不上通货膨胀率的,只要资本主义制度不变,货币政策的这个总趋势也是不会变的。我们说,是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导致了自然力的创造归少数人所有,而不是理性导致了人们对资源所有者权力的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只不过是不同的人权观在当今社会的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它们是分别代表着不同阶级利益的赋权思想。
从逻辑学意义上讲,价值这个词是人而不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人们对它的定义和用它来传递的信息也决不是绝对唯一和万古不变的,它在不同的思想体系中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意义。我们从经济理论层面上将其定义为有效劳动量,其主要目的之一,只是为了引导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相互去尊重和维护这种东西,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致力于促成和创造这种东西。由于资源是不可创造的,所以,人们一切努力的结果或称创造的东西,就只有不同形式不同用途的劳动这种东西了,其中真正值得人们去尊重的也只有有效劳动这种质了。人类社会的一切超自然的享受主要也来自于人们的有效劳动,所以,文明社会只尊重有效劳动,只有那些充分适合人们客观需要的有效劳动才会给全社会增加福祉,因而也会受到文明社会的普遍尊重。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就是指有效劳动量。无效的劳动产品即使是无偿的赠送也是没有人要的,如过期的药品,变质的食品,花样文章,报废的零件等等。
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忽略资源的稀缺问题呢?是否就可以忽略资本运作的意义呢?不是的。文明社会对资源稀缺问题是无需用尊重和维护极少数人对自然资源的私有权的方法来解决的,而应当用自然资源平等共享的制度加上有限资源有偿使用的方法来解决,即对所有稀缺资源实行公有制,并由国家来对享用这种自然资源的人们征收资源税并用于社会公共开支。而公有制下的资本运作问题同样也是个有效劳动问题,是一个涉及成本核算和投资效益的劳动问题,只要具有有相关的知识并掌握相关信息,这类劳动并不比其它劳动复杂许多,更不会动摇按劳动分配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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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 14:00:24
(续)有一位哲人讲过一句话;“我们奖励什么行为,就会得到什么行为”。这句话反过来讲就是我们想得到什么行为,我们就去奖励什么行为。这点很重要,无论你是想把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搞上去,还是想把一个企业的生产发展搞上去,你都希望得到这样一种效果:人人从事有效劳动。因为只有有效劳动才能把一个企业的生产发展搞上去,也同样只有有效劳动才能把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搞上去,人类社会里一切超自然的有用物品和有效服务增加只与人们的有效劳动相联系。如果每个企业都只会搞重复投资和过剩生产,如果每个政府也只是会说些好听的话,搞些形式主义的政绩工程,这个社会还能有什么希望?在中国,尤其是在当今的中国,如果要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迫切需要的就是人人都去从事有效劳动,多干实事,少讲空话,少做无效和负效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构建以有效劳动为核心的劳动价值观,以引导全社会的人们去尊重有效劳动,从事有效劳动,维护有效劳动成果提供者的权益。这也是对那些时时注重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的人们的最大奖励。
某种东西一旦被政府、社会或经济学家们视为有价值的东西,那怕它是无用的东西,也会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引导作用。比如把无效劳动也看成是有价值的,那么,我因操作失误而报废了一个半成品,你老板不仅应当照付我的工资,还得尊重我的劳动过失,若要扣我的工资,那我就跟你没完。如果我们把所有形式的以最少的资源和劳动耗费去获得最大利益都看成是理性人的正常举措,那么我卖给你假冒伪劣商品你不仅要给足钱还不能认为我缺德,甚至在生产经营方面还得跟我学着点。如果我们把资本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力无条件地扩大化,那么,当劳动者在某些出资人的企业里按照老板的要求劳动,一个有用工的劳动量不能获得单干条件下一个有用工的收益,即那些在私人企业里参加集体生产的劳动者的收益普遍低于单干的个体劳动者的收益,而这种企业的人均收益却大大超过单干的个体劳动者收益,他们所创造的价值明显地受到了出资人克扣或称剥削时,你也应当说没有剥削,这是正常的天经地义的。如果我们努力去维护而不是去剥夺一部分人对自然资源的私人占有权力,人们就会为争夺自然资源的占有权而重新开战。
确立有效劳动价值观还可以促使全社会的人们在从事各种劳动时,自觉注重对劳动服务对像的需要状况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提高自己劳动的有效值,从而促使其劳动效率的提高。也只有全社会的人们都自觉这样去做,才能真正提高全社会的劳动效率。没有这种努力,就不会有全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从宏观层面上讲,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说到底是那种东西在发展?是自然资源的稀缺日益加剧,各种人们生产生活所需物资普遍匮乏所导致的在人们心理上的效用增大吗?是有限品种的商品过剩吗?是拖延社会劳动时间总量所导致的各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含量的增长吗?毫无疑问都不是。一国或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说到底只能是人类有效劳动量的增加,只有这种东西的增加,才能使一国有用商品和各种有效服务增加,从而使人们各方面的客观需要都能得到具体的历史的满足,这才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标志,而决不是无效劳动的堆积,也不是某些商品在人们心里上的效用增大,更不是低效率劳动的时间延长。
从政府管理方面来考察,各级经济管理部门都希望劳动者创造这样一种东西,它能真正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能真正使人们生活在物质上更富有在精神上更满足,这种东西难道不就是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功用的有效劳动么?
无论哪个企业的老板,总是希望其工人的劳动都能合乎预先设计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从而适合于顾客的需要,即成为有效的劳动。
如果我是一个打工仔,一个赤手空拳的劳动者,或者我是一个高级技术人员,一个人民教师,我需要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和交换制度呢?毫无疑问是以有效劳动量为标准的分配和交换制度。因为任何承认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打砸抢的做法,害人终将害已,这种制度推行必然加剧人与人之间的权益矛盾,最终导致阶级斗争和各种战争。
一个科学的价值体系,应当有利于评价个人对组织、组织对社会、社会对全球人类的永久幸福与持续发展的贡献大小;有利于历史地帮助人们去建立科学的公平观、文明观和发展观;有利益于人们一切劳动目的——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真正实现。
为了引导全社会去尊重和维护它应当尊重和维护的东西,也为了判断每个人或组织对社会到底提供了什么以及提供了多少?我给价值一词在经济学的层面上赋予了它有效劳动量的内涵。除了自然资源外,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一样能够满足人们客观需要的东西不是人类有效劳动量的凝聚。这个世界上的所谓经济发展,说穿了不过是人类有效劳动量的增长【斯密亦有类似的话,他说:“任何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都只能由两种方法来增加,其一,改进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其二,增加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的劳动量”(亚当•斯密《国富论》第243页)实际上他已经注意到了有效劳动对社会的意义】。如果那些从事扎实有效劳动的人们不能富起来,那么,只能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他们的劳动成果在某些环节被人剥夺了。   
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尊重有效劳动,或者说这个社会的分配制度最有利于投机钻营的小人和特权者而不是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它必将引导社会风气变坏,引导一切聪明的人们以巧取豪夺为主业。只有那些能保证勤于劳动而又善于劳动的人们首先富裕起来的制度,才是普天之下的劳动者所向往的制度,这样的社会才真正是劳动者的天堂。一个能让劳动者获得快速发展的社会是没有不发展的道理的。
使劳动有效化是一们伟大的艺术。
过去我们将造成无效劳动的一切责任都归之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认为过剩生产之类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东西,所以要将资本主义制度推翻。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无论是在计划模式下还是在市场模式下组织生产也都遇到了各种形式的无效劳动问题,所以许多人又开始批评和否定社会主义。正确认识劳动与需要之间各方面的情形是十分重要的,然而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真正协调好劳动与需要之间的各种关系,只有这后一项工作做好了,方能使我们的劳动真正有效化,方能使我们的社会真正步入科学发展的正轨。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最复杂最微妙而又最难说清楚的关系,莫过于分配与交换关系。价值理论仅仅只是帮助人们理解分配和交换公平与否的钥匙,却不是决定分配与交换的关键因素,决定分配与交换的关键因素是权力和博弈。过去一切价值理论都不过是在为商品社会里的市场交换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寻找理由和根据。在他们看来,大千世界无论具体的个别的交换是怎样的千差万别,但最终根据和内在本质都一样,即它们都是按照等价值互换的原则进行的。他们所构建的价值理论就是其用来说明这一过程的东西。我们的价值理论则恰恰相反,我们不是要用它来说明交换过程的理性有多充分,等价性有多真实,我们的价值理论正好说明市场上的交换因受到多种因素制约而一般情况下总是要偏离公平和理性而变得势利,这也是导致社会不公,劳动不富,贫富悬殊的极重要原因之一。前者总是为能解释交换的等价性存在而骄傲,后者却只因能解释交换的博弈性、逐利性而自慰。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真正找到了这个世界上许多本不该暴富的人何以暴富起来了,而许多本不该贫穷的人们又是如何贫穷的真正原因。


  本文2004年10月17日首发于《经济学家》网站

相关阅读:
价值相关问题思考之二——自然资源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6/6/2/33142.html
价值相关问题思考之三——相对价值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6/5/9/30061.html
劳动与需要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4/10/20/1509.html
论需要劳动观价值原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4/11/10/1786.html  
等价交换与经济运行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4/11/10/1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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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7 15:22:07
有点意思,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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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7 19:04:46
价值观是多元的,但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角度讲,必有一个最佳的价值观,这是值得寻找的。

"一个科学的价值体系,应当有利于评价个人对组织、组织对社会、社会对全球人类的永久幸福与持续发展的贡献大小;有利于历史地帮助人们去建立科学的公平观、文明观和发展观;有利益于人们一切劳动目的——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真正实现。"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1&from^^uid=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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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7 19:36:20
wanbl 发表于 2010-6-27 19:04
价值观是多元的,但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角度讲,必有一个最佳的价值观,这是值得寻找的。

"一个科学的价值体系,应当有利于评价个人对组织、组织对社会、社会对全球人类的永久幸福与持续发展的贡献大小;有利于历史地帮助人们去建立科学的公平观、文明观和发展观;有利益于人们一切劳动目的——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真正实现。"
      每个宗教的教义都是这样描述的。还有的宗教宣称能够把人带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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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9 09:46:19
每个宗教的教义都是这样描述的。还有的宗教宣称能够把人带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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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30 21:52:15
mrdf 发表于 2010-6-29 09:46
每个宗教的教义都是这样描述的。还有的宗教宣称能够把人带入天堂。
想不到在人大经济论坛这块重要学术阵地上,扣帽子的远比探讨学术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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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 09:46:07
从逻辑学意义上讲,价值这个词是人而不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人们对它的定义和用它来传递的信息也决不是绝对唯一和万古不变的,它在不同的思想体系中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意义。我们从经济理论层面上将其定义为有效劳动量其主要目的之一,只是为了引导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相互去尊重和维护这种东西,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致力于促成和创造这种东西。由于资源是不可创造的,所以,人们一切努力的结果或称创造的东西,就只有不同形式不同用途的劳动这种东西了,其中真正值得人们去尊重的也只有有效劳动这种质了。人类社会的一切超自然的享受主要也来自于人们的有效劳动,所以,文明社会只尊重有效劳动,只有那些充分适合人们客观需要的有效劳动才会给全社会增加福祉,因而也会受到文明社会的普遍尊重。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就是指有效劳动量。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1&from^^uid=3967
也就是说价值的源在于自己的定义。给不同的定义就有不同的“源”。定这个“源”还要有目的。如果不符合这个“目的”的定义就不应当采用。比如对于没有任何劳动含量的自然有用物品,就不能说其是有价值的。

可是,为什么要尊重劳动呢?不就是因为劳动是增加财富的手段吗?不是因人们需要财富才去劳动吗?如果我们定义:财富就是价值,那么不也可以说因为有价值才去劳动吗?这样,有效劳动的价值性依赖于财富的价值性,财富的价值性并不否认劳动的价值性,还能说明劳动的价值性,所以,财富的价值是劳动价值这个“源”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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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 16:21:49
ruoyan 发表于 2010-7-2 09:46
从逻辑学意义上讲,价值这个词是人而不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人们对它的定义和用它来传递的信息也决不是绝对唯一和万古不变的,它在不同的思想体系中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意义。我们从经济理论层面上将其定义为有效劳动量其主要目的之一,只是为了引导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相互去尊重和维护这种东西,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致力于促成和创造这种东西。由于资源是不可创造的,所以,人们一切努力的结果或称创造的东西,就只有不同形式不同用途的劳动这种东西了,其中真正值得人们去尊重的也只有有效劳动这种质了。人类社会的一切超自然的享受主要也来自于人们的有效劳动,所以,文明社会只尊重有效劳动,只有那些充分适合人们客观需要的有效劳动才会给全社会增加福祉,因而也会受到文明社会的普遍尊重。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就是指有效劳动量。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page=1&from^^uid=3967
也就是说价值的源在于自己的定义。给不同的定义就有不同的“源”。定这个“源”还要有目的。如果不符合这个“目的”的定义就不应当采用。比如对于没有任何劳动含量的自然有用物品,就不能说其是有价值的。

可是,为什么要尊重劳动呢?不就是因为劳动是增加财富的手段吗?不是因人们需要财富才去劳动吗?如果我们定义:财富就是价值,那么不也可以说因为有价值才去劳动吗?这样,有效劳动的价值性依赖于财富的价值性,财富的价值性并不否认劳动的价值性,还能说明劳动的价值性,所以,财富的价值是劳动价值这个“源”的源。
这正是我提出的需要劳动观价值原理与财富劳动观价值原理之不同之处。
“在财富劳动观看来,生产一件商品就有一份价值,生产十件商品就有十份的价值,所以,努力扩大各种商品的生产能力无疑是件好事。至于这类生产能力扩大到何种程度时就需要加以控制,以及生产这类商品的数量达到何种程度时就应当停止生产,从这一思想体系中是找不到答案的。所以,以这种思想来指导经济实践,则盲目投资,过剩生产,重视GDP的增加而忽视资源耗费和环境污染,甚至完全忽视各种生产对人们客观需要的实际效果都是毫不奇怪的了。
在需要劳动观看来,脱离人们客观需要的实际状况孤立地去考察劳动耗费的有效性和价值的大小是毫无实际意义的。价值因人们的劳动合乎人们的客观需要而始生,又于其对人们客观需要的作用完结而告终。不合乎人们客观需要的任何物品都是没有价值的,既没有那一位理性的人会愿意为一件不适合自己需要的物品买单,也没有那一位精明的企业家会愿意为一些无效的劳动支付工资。任何劳动或劳动产品要想有价值首先必须做到对人们的客观需要有益,检验人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有效”与否从而有无价值的根本标准只能是人们的客观需要。”(《价值相关问题的思考之三——相对价值》)
   
“财富论者说:‘劳动是人们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活动。这话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的,因为劳动的主要内容确实是创造财富的活动。且在这一点上,它与需要劳动观并不矛盾。因为不论是物质财富还是精神财富,都是人们所需要的东西。若是不为人们所需要的东西,也就一定不是财富。人们为财富劳动,事实上也是为需要而劳动。为需要劳动是包括为财富劳动之含义的。然而,财富只是人们客观需要的一个方面,人们的客观需要决不只是财富。如果仅仅以是否创造财富作为划分劳动与非劳动的标准,那么,所有从事第三产业的人们也就都不能算作劳动者了。象医生治病、旅客运输、商品销售、理发服务等等不创造财富的服务性活动,我们能说其不是劳动吗?从事上述工作的人们我们能说他们是非劳动者吗?或者说他们是不劳而获者吗?显然这是与客观实际情形不相符合的。”(摘自《劳动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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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 21:58:10
生产的物品不能满足需要,连财富都不是。
有效劳动价值观,看似还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其实已经把形成价值的劳动建立在“需要”基础之上,究其源,就不是劳动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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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 07:00:33
ruoyan 发表于 2010-7-2 21:58
生产的物品不能满足需要,连财富都不是。
有效劳动价值观,看似还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其实已经把形成价值的劳动建立在“需要”基础之上,究其源,就不是劳动本身了。
从逻辑上讲,劳动概念比有效劳动概念要大,有效劳动只是所有劳动中的一部分,即那些取得了有益人们客观需要效果的劳动,它不包含无效劳动和负效劳动。不能说有效劳动已经不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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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 18:09:17
不是说有效劳动不是劳动,但是是被给了限制条件的劳动。而这个限制条件就是需要。可是你会发现,有些情况下只有这些“条件”而无须劳动,价值仍然存在,说明劳动本身对于价值既不是充分的也不是必要的。比如久旱之下的甘雨,有价值而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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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 21:02:21
ruoyan 发表于 2010-7-3 18:09
不是说有效劳动不是劳动,但是是被给了限制条件的劳动。而这个限制条件就是需要。可是你会发现,有些情况下只有这些“条件”而无须劳动,价值仍然存在,说明劳动本身对于价值既不是充分的也不是必要的。比如久旱之下的甘雨,有价值而无劳动。
我们的分歧只在于对价值的定义不同,你把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与人类劳动的使用价值等同看待了,而我则把它们相互区别开来。作这种区别是重要的,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坚持了“天赋人权”的平等,对自然资源的公有共享是这个原则的基本体现。我的观点是“看重自然资源的作用而不强调它的私有性,尊重人们的劳动而反对那些无效作为”(摘自《价值相关问题的思考之二——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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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 21:48:44
看重自然资源的作用而不强调它的私有性,尊重人们的劳动而反对那些无效作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2&from^^uid=3967
我很同意你的论述目标。但是通过价值的“有效劳动”定义并不能达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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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4 07:11:15
ruoyan 发表于 2010-7-3 21:48
看重自然资源的作用而不强调它的私有性,尊重人们的劳动而反对那些无效作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page=2&from^^uid=3967
我很同意你的论述目标。但是通过价值的“有效劳动”定义并不能达到这个目标。
      李嘉图说过:“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立法家的学问”,价值思想就是一种赋权思想,统治阶级的赋权思想(或者说立法思想)是与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密切联系的。从理论上确立有效劳动这种价值思想是从法律上确立按有效劳动量分配的前提。这是从宏观层面上讲的。
       从微观层面讲,每个有管理经验的企业早已将员工工资与每个员工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则是它的概略表现形式,它适应于某些特定行业),不过,工资只是劳动价值的现实价格而已,价格与价值还是有区别的。
      我的观察还告诉我,千万不要将价值理论轻率地运用于商品交换领域,它只比较适应于直接的劳动交换或分配领域。在商品交换市场上,价值并不决定价格,用价值来解释价格是轻率的,这是因为:1、商品中的劳动量是隐形的无法准确估算的;2、价值判断标准目前还不统一,不同的价值观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评估结果;3、商品交换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来就是一个博弈过程(计划经济条件下有些例外),交换双方无不极尽其能以使自己的商品卖出好价钱;4、在交换主体之外,供求关系、税收政策、货币政策、资源政策、物价政策等等,都会极大地影响到商品交换的价格,在此社会条件下,价格不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是一切市场关系的市场表现。
     上述观点不知先生能同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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