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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2
2010年01月22日 08:17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专家透露,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新条例草案中“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由“搬迁”的概念取代。
  “偷菜”改“摘菜”,很让人质疑了一通,如今,“拆迁”变“搬迁”,难免又让人生疑,会不会又是在做表面文章,“换汤不换药”?何况,“拆迁”一词本身并不具备暴力色彩,不会像“偷菜”那样容易给人以直观的误导。
  搬迁就不需要拆吗?搬迁与拆迁的根本区别又在哪里?倘若相关法律条款不作实质性修改,“非法”、“暴力”得不到有效约束和遏制,仅从字面上将“拆迁”变身“搬迁”,如何保证“杯具”不会在“搬迁”中重演?
  自从北大教授上书全国人大,修改拆迁条例被提上议事日程,大家都给予了莫大的期待。既然找到问题的症结,就应该动真格去破解,而不应纠缠于文字游戏。不然,城管改成“城让”、“城避”是不是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江苏 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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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 16:18:01
CHINA
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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