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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lywolf 发表于 2010-2-12 14:54 第二个原因是: 与现实情况一样,书本的囚犯困境的四种可导致的“结果”并不严密。 坦白和不坦白之间造成的结果并不足以使他们出卖对方。
livelywolf 发表于 2010-2-12 15:12 其实现在警察预审的伎俩也就那么几种,很容易被囚犯识破。
mon334 发表于 2010-2-12 15:23 多次博弈的结果撒... 小偷小摸抓进去也长不了,出来还得继续混,如果招了,以后不就没的混了?
livelywolf 发表于 2010-2-15 00:34 再发现一个原因,就是公安人员自身的问题,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或精力去收集证据,以利破案。例如,囚犯本来是已经从事了几起犯罪案件,没有去做情报工作,有案件上交就万事大吉,反正在政府里工作,做多做少一个样,草草了事,不认真,不负责,审出了一宗案件就当完成任务了。根本就没有利用“囚犯困境”的博弈论应用于工作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