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第二定律的表述是:
人们在多种享受之间进行自由选择,但是他们的时间不足以充分满足所有的享受。尽管各个享受的绝对量有所差别,但为了使自己的享受量最大化,人们必须在充分满足最大的享受之前,先部分地满足所有的享受,而且要以这样的比例来满足:每一种享受的量在其满足被中断时,保持完全相等。
令X1,X2,…,Xn为不同商品的消费数量。
令A1,A2,…,An为不同商品的餍足量。
欲使消费的商品数量总效用最大必须满足:
X1/A1=X2/A2=…=Xn/An=K
上式就是戈森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
充分满足最大的享受——就是餍足量:A1,A2,…,An。
部分地满足所有的享受——就是不同商品的消费数量:X1,X2,…,Xn。
比例就是:X1/A1=X2/A2=…=Xn/An=K
假设某商品边际效用直线递减,假设某商品餍足量为A,K为不同比例时,效用、边际效用如下:
K值、效用、边际效用表
K值 效用 边际效用
0.0 0 2/A
0.1 0.19 1.8/A
0.2 0.36 1.6/A
0.3 0.51 1.4/A
0.4 0.64 1.2/A
0.5 0.75 1.0/A
0.6 0.84 0.8/A
0.7 0.91 0.6/A
0.8 0.96 0.4/A
0.9 0.99 0.2/A
1.0 1.00 0.0/A
效用方程为:U=K(2-K)
边际效用方程为:MU=2(1-K)/A
显然,当K值相等时,不同商品的效用相同,但边际效用不同。
有人说戈森第二定律是边际效用相等定律,这是错误的。戈森第二定律是比例相等定律、效用相等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