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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2 11
2010-03-31
不知各位高人如何思考这个问题?
现在很多国内教材都删去了两大部类的内容而采用三个产业形式,是不是这十几年来关于价值创造方面学术上有了新内容?
拿一个西经的例子,股票交易员的佣金或劳务费(非股价收入)可以算作他创造的价值,如果按马经的理解到底这个交易员有没有创造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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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31 18:34:49
股票交易所的雇佣他们的雇佣金来自于产业工人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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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31 18:38:16
王书记 发表于 2010-3-31 18:34
股票交易所的雇佣他们的雇佣金来自于产业工人的劳动。
很含糊,能否这样曲解:其实从事大部分服务业的人都是不劳而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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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31 19:42:36
是不是不劳而获就看其有没有付出有效劳动。

有效劳动我认为有几种形式,生产有用的具体产品,对生产有用的具体产品有帮助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新的科学技术的发现等等。

不客气的说大部分股票交易员都没有付出有效劳动,大部分人都是依靠运气,尤其是那些做短线的,完全是一种投机行为。即便那些做长线的,真正的投资者,他的所得也未必全部是其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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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 16:48:25
泼彩雨荷 发表于 2010-3-31 18:38
王书记 发表于 2010-3-31 18:34
股票交易所的雇佣他们的雇佣金来自于产业工人的劳动。
很含糊,能否这样曲解:其实从事大部分服务业的人都是不劳而获呢?
可以这么理解,尤其是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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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9 17:52:29
占有产业工人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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