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kejianwang
国家是市场竞争的裁判,国有企业参与竞争犹如裁判上场,第一个荒唐;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竞争就是国家与自己竞争,第二个荒唐。
——第一,把(国家)政府的职能和国有企业混为一谈,荒唐!
难道宝钢、武钢、鞍钢。。。。参与市场竞争犹如裁判上场?!
难道一汽、上海汽车、广汽。。。。参与竞争就是国家和自己竞争!?
国有企业的产品成为商品都已经几十年了。。。。荒唐的不正是你这个不用脑子的人?
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有二:一是用纳税人的钱干公共事业,二是变相转移支付维持社会安定。
——吸收就业,分发社会救济金以维护社会安定。。。。那是政府的职能与国有企业无关!人家法国的雷诺和德国的大众照样是追求最大的利润!!
说的再绝对一点,国有企业必须不盈利而且必须亏损,这是社会供求平衡的需要。因为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不是创造供给,而是创造需求。
——如果,能 说的再绝对一点,
你根本没长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