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人”假设与“社会人”假设的根本区别
美国工业心理学家麦格雷戈在他的《企业中的人性方面》书中,提出了两种对立的管理理论:X理Y理论论和。麦氏主张Y理论,反对X理论,而X理论就是对“经济人”假设的概括,Y理论就是对“社会人”假设的概括。X理论的基本观点如下:①多数人天生是懒惰的,他们都尽可能逃避工作。②多数人都没有雄心大志,不愿负任何责任,而心甘情愿受别人的指导。③多数人的个人目标都是与组织目标相矛盾的,必须用强制、惩罚的办法,才能近使他们为达到组织的目标而工作。④多数人干工作都是为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因此,只有金钱和地位才能鼓励他们努力工作。⑤人大致可分为两类,多数人都是符合于上述设想的人,另一类是能够自己鼓励自己,能够克制感情冲动的人,这些人应负起管理的责任。
归纳起来,“经济人”与“社会人”(或道德人)是对立的,其根本区别在于三个方面:①经济人是完全的利已,不存在利他行为,而道德人存在利他行为;②经济人只考虑经济利益,而不考虑其它利益,道德人需要考虑自己的其它利益;③经济人为实现经济目标,而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道德人则需要考虑社会的其它影响,需要担负社会的相应责任。由于“考虑社会的其它影响”与“担负社会的相应责任”最终都可体现为非经济利益的变化与损益,“经济人”与“社会人”根本对立的第三个方面与第二个方面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因此,“经济人”与“社会人”(或道德人)的根本区别在于:一是经济人是完全的利已,而道德人存在利他行为;二是经济人只考虑经济利益,而道德人则需要考虑其它非经济利益。
3、如何实现“经济人”假设到“道德人”假设的转化
从表面上来看,经济人与道德人是根本对立的,其实,两者有着内在的逻辑统一性。
①、利已行为与利他行为的逻辑统一性。人为什么会存在利他行为?“统一价值论”认为,人的任何行为都有着特定的价值动因。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一个人的价值关系一旦发生了变化,必然会导致其他人的价值关系也会相应地发生一些变化,这种“价值相关性”既可能是正向的,也可能是负向的。任何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等)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或价值关系,脱离利益联系的社会关系几乎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是很快要消亡的。社会关系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构成了一定的“价值相关性”或“利益相关性”,其大小可用“利益相关系数”来描述。当利益相关系数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1时,人与人之间存在正向的利益相关性,也就是说,当他人的价值增长时,自身的价值将会产生间接的增长,此时,自己就会实施各种形式的利他行为。这就是人类实施利他行为的价值动因。由此可见,“利他”的客观价值目的仍然是为了“利已”,利他行为是利已行为的延伸,是间接形式的利已行为,在本质上并不与利已行为相矛盾,利已行为与利他行为有着内在的逻辑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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