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ls 发表于 2010-7-28 17:03 
这么罗嗦的理论还是没有把问题实质说清楚,社会制度恐怕才是关键。
这是关键,关键就是我们的制度出问题了。一个**出来的怪胎。
楼主在最后帖子里论述资本不参与分配的理由时候显得非常牵强。
虽然我同意楼主的基本立场,但论证比起马克思主义其他经典作家来没有什么进步。
我建议着重考虑所有权问题,即:当个别的私人所有权还不能被废除的历史阶段,如何避免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主义危机。
我们知道西方国家是通过“定期革命”的制度来制约这种危机不至于上升成为最终的总爆发的危机。
我们还不能完全否定,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某些人通过特殊的社会环境积累起了资本,使之不是被消费掉而是参与到再生产过程中。而其后的巨额积聚其实不是通过自身的劳动而是通过资本的自身属性完成的,同时带有特殊社会条件的辅助作用。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这部分最初积累的资本,如果不是掌握在个别会积累下来使之不被消费掉的人手中而是掌握在那些一有少许多点的生活资源就消费掉或者是忙于结婚生孩子的人手中时,我们是否应该否定前者而默许后者?
特别是,只要还存在这这样一种现象作为普遍现象:一有少许生活上的改善就只知道结婚生孩子,有时竟然还要不生到男孩不罢休。那么我们就很难否定那些积累资本甚至是残酷积累资本的现象。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有的人比较贱,你就不能对他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