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m303 发表于 2010-7-30 11:20 
然而,“三位一体”公式的三个命题存在着理论困难。第一个命题的理论困难是:三要素创造价值的度量如何确定?其量的界限如何确定?第二个命题的理论困难是:什么机制确保“三要素所有者得到的报酬(工资、利润或利息、地租)等于各自在生产中所创造的价值”在量上能够成立。第三个命题的理论困难是:怎样证明“按三要素各自所创造的价值分配,商品的价值分配完毕,没有剩余”是成立的。
哈哈,这三个所谓困难与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衡量价值所面临的困难相比,看来也差不了多少,甚至后者更含糊不清。但是马克思的“必要论”,却为我们理解“三要素论”提供了理论依据。很简单,还是二个字:必要。机器“创造”价值吗?怎么肯定或否定,只看它是否必要则可。如果不必要,那么将机器关掉也不会对生产与整个经营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必要,则它不可缺少,少了它,就不能正常生产,或者减产。这个影响生产的程度大概并不难算出来的。同样,土地必要吗?试想想如果一个企业抽去土地,那么企业存在于空气中吗?或者,企业可以象空气那样,可以随风飘荡,不点固定土地?土地确实不应该“创造价值”,但一个人要在某块土地上做事,就要分给一点利益给地主,从而构成土地收益。这个土地收益是否会添加相关产品的价格?马克思认为不能添加,因为一切都由劳动创造与负担的,地租只能由劳动创造的所得分配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