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loo 发表于 2010-8-11 17:34 
精忠岳飞网友回复的“价值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代表的是人对人的一种控制关系,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而并非产出”,恰恰就是我在帖子中说的“价值体现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莫名的原因被普遍认知为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私有关系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实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价值是否只体现了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呢?我看是不对的。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生产关系主要包括所有关系、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所有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通过所有关系这种人与物的关系,所有社会的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这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私有制下,劳动关系在奴隶社会里是奴役关系,在封建社会里是土地租赁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雇佣关系,这样的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确实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公有制下,劳动关系是某种特定的平等的关系,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不再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所以如果在公有制社会里,价值还存在的话,价值就不仅仅是在私有关系下体现了人对人的控制关系,也会在公有关系下体现了人与人平等的关系。
从价值的定义出发,公有关系下价值一定还存在。因为在原著中也说过,在那样的社会里人的个体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概念同样存在,价值没理由不存在。所以我认为精忠岳飞网友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帖子中所说的把价值体现的人与人的关系“普遍认知为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是错误的。其错误的根源在于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具体论断未考虑其分析前的界定条件,无限放大到所有的社会中。
如果没有交换剩余的劳动,而者剩余价值,那么还会存在货币么?
还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公有制下还存在价值关系,这是肯定的。这一下马克思也诚认,并且认为很多地方依然不公平。物质的异质性不可能通过价值来公平分配,并且对于社会来说价值量的每一次增量,都会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更细。
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有,个人不能直接利用生产资料,个人是以被国家雇佣的形式来进行生产的,而不是想自己生产什么就生产什么,这也是不公平的一种体系,只不过较资本主义更合理。马克思也诚认它的缺限所在。
而在没有货币或者说价值的共产主义计划经济中就不存在。
在共产主义计划经济中,个人需要什么,就自己生产,以时间被授予所生产物的凭评。
至于能不能走向完全的共产义义,本人认为根本不可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依然存在不公,更不过比资本主义更合理罢了。
至于价值,如果说与满足、评价有关?那么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价,那么价值又如何转移?同理如果说价值是具体的财富的话,那么多余的剩余财富怎能么可以分配?或者被支配?
如让十万人去分配一瓶剩余的香水,或者让一个富人一天去吃一千个人的饭,穿一千个的的衣。这不十分可笑么?
显然价值代表的是一种被货币的控制的劳动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依然存在。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是不追求利润的,“企业”使用的是棋盘物质产品平衡表,而不是追求利润,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至少这种功能剥弱。